男子隧道内多次强行并道,超车后用车尾高亮射灯照射干扰后车,大家怎么看待这种行为?
首先我们得为该起事件定个性:机动车在隧道内行驶是严禁变道和超车的,这属于一种基本的交规常识,认为前车司机“龟速”行驶影响后车司机“正常发挥”的朋友们可以歇歇了。 在这段长达56秒的录像资料当中,记录下了该司机“风驰电掣”的全过程,并且让人感受到了满满的恶意:实线并道两次,超车后利用加装的高亮尾灯照射后面的车辆干扰对方视线,还时不时的点几脚刹车恶心一下对方,这种行为要是发生在高速公路上面,估计早就车毁人亡了。 若非媒体记者及时将后车行车仪记录仪中的监控录像转交给警方,该男子可能还会一直像这样跋扈下去。当看到他面对审讯痛哭流涕的样子时,广大网友们笑了:“派出所的椅子就是神奇,一坐上去马上就能明白事理知错求改了,应该让他好好多坐几天巩固一下效果。”,我认为大家说的对!这个确实需要巩固,因为说不定出去几天之后又“忘”了。 本来很多司机朋友们就已经被那些私自改装过车辆前大灯的“远光党”们坑的不轻,你现在又在车后面整这么一出,若是被争相效仿,那还让不让人活了?做人不能太自私,自私过了头的人下场往往是被群起而攻之,因为你无法保证遇到的都是“软柿子”,还有可能会是“硬茬”,可别到时候吃了亏再后悔。
遵守各种交通规则是保障安全出行的必要条件,无论是对行人也好对司机也罢,都有着相应的约束力。为了自己的方便而肆意的去践踏它们,属于典型的智商“欠费”,要知道现在大部分的小汽车都安装了行车记录仪,你驾车的“丑行”都会被它们尽收眼底,这些视频资料反过来又会变成他人指证你不守规矩的有力证据,更别提沿路功能强大的天眼监控系统了,明知不可为而执意为之,逞一时之快,这不是勇敢而是蠢,为了坚持自己的这种“愚蠢”而不顾及他人的安危,行为的性质已经上升到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层面,这个罪名有多严重,应该不需要笔者过多的解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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