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9岁男童遭托管班男子绑架杀害,2名被告受审,被害人家属:要求判死刑, 你怎么看?

我支持被害人家属的诉求,因为这是一起典型的“谋财害命”案,犯罪嫌疑人绑架杀害小男孩的目的就是为了钱,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才找熟悉的孩子下手。

2018年5月2日晚上,家住西安市城东华清学府城小区23号楼的9岁男童离奇失踪。随后,其家人在小区的业主群里发布了一条寻人启事: “各位邻居们,孩子晚上八点多独自在家的时候失踪了,预测是被坏人带走”,没想到真的一语成谶。经过众人多方寻找,孩子的遗体最终在位于楼顶的电梯顶上被发现,经法医鉴定为因外力造成的窒息性死亡,再加上孩子被发现时身上的衣物全无,基本可以判定是他杀。

此案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通过不间断的摸排调查,很快在40个小时之内就锁定了32岁的犯罪嫌疑人令某并将其抓获归案(后来还抓获了另一名协从犯赵某,两人为亲属关系),经审讯令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上楼将孩子哄骗到自己家,逼迫其向父母打电话索要钱款,遭遇反抗后将其压在身下导致其窒息而亡,为了掩盖痕迹还扒光了孩子的衣服,并与赵某一起实施了弃尸行为。让人惊讶的是,令某居然曾与被害小孩在小区的托儿班里面长期共处(一个入托,一个打杂帮忙),没想到这样的联系居然为其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捷径,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

面对所谓的“熟人”,如何教孩子保持适当的戒备心?

孩子是晚上8:00左右独自一人在家时被人带走的,当初看到这个寻人启事的时候,我就怀疑是熟人作案,果不其然,毕竟9岁的孩子都己经有了独立的自我意识,对陌生人还是会有该有的戒备心,只有当面对自己认识的人时,才会毫无防备的打开门。

但是孩子毕竟还小,无法洞悉人性的险恶,一般家长将孩子单独留在家的时候,也只会告诫他(她)们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很少会有人让孩子主动防范熟人,因为这个度非常难把握,但有两个方法比较实用。

1.开门之前先打电话给父母。现在智能通讯工具比较普及,为了接送方便,很多家长都为上小学的孩子配备了功能机或电话手表以方便联络,父母平时就应该告诫孩子当有人来串门时先给自己打电话,在确定对方的身份之后让父母决定是否开门,这样会对那些心怀叵测的人从心理上造成实质性的威慑,当然了,前提条件必须得是孩子真的认识这个人,若是不认识,直接拒绝。

2.安装监控探头。现在的监控设备既智能又便宜,两三百块钱就可以买一个相当不错的摄像头,还可以通过网络设置实施实时远程监控,设定报警模式后,若有人进入监控区域会自动往绑定的手机上面推送报警信息,我看见我们小区很多业主家里都装了,视角直接对着大门,据说曾经成功预警多次。前段时间发生了个新闻,说的就某个毛贼进入了一户人家打算偷窃,结果被主人通过视频的语音模式成功吓退。

当然了,以上这两个建议只适用于孩子们独自在家时,若是在上学或回家的途中,应告诉孩子们尽可能的不要与陌生人说话,最好是与同学们结伴而行,另外有些家长比较宝贝孩子,在穿衣打扮上面喜欢给孩子买名牌,这种财气外露很容易招惹犯罪分子,还是收敛低调些好(本案作案分子原本的第一目标据说是一位家境不错的小女孩),做好了这些预防性的措施,孩子被侵害的可能性会成倍的降低。

若是真的被犯罪分子控制了该怎么办?

若是真的不幸被犯罪分子所控制,家长应该告诉孩子们尽可能的不要惹怒他们,装可怜找准时机再逃跑,但是这个得看个人的天份了,有的孩子无师自通,但有的孩子却也会弄巧成拙,我个人觉得对一个八九岁的孩子来说在这样的环境中保持高度的理性与冷静实在是太难了,最终能否脱离魔掌主要还得依靠警方办案的高效率。

有些人说托儿所有责任,这个就显得过于情绪化了,毕竟李某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属于非正常的上班时间,而且令某在学校的时候并未对小男孩造成任何的不法侵害,人性中的善与恶总是在互相斗争转化,有时候好人也会做坏事,过于苛责托儿所并无太大的实际意义。

老话说的好:“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更何况是这种单纯图财害人的恶行。一个30多岁的人,正值盛年,只要不是眼高手低,大多数人完全可以找到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但令某偏偏选择了风险最高的绑架,自己作死就怨不得别人,对于受害孩子家人的正当诉求,我表达了强烈的支持,这种一门心思钻到钱眼当中的恶人做事情最容易毫无底线,留着对社会的危害性可能会更大,早点让他到那边去报到,这样大家都解脱了。愿无辜枉死的孩子早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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