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近六个月的水费竟要三万多”后续:用户新发现,水表附近冒出一根出水管, 你怎么看?
6个月的水费3万多,平均下来每个月就有5000多,按目前我们这儿的水费收费标准来算,差不多用去了将近2000吨水,不过这是以未分级的标准来进行计算的,越往上单价越高,但一个平常百姓家,居然会用这么多水,的确令人匪夷所思,按道理说供水公司应该有预警,因为这远远偏离了普通居民正常用水的平均值,几个月都没人发现,背后究竟有怎样的隐情呢?
近日,南昌的史先生就碰到了这么一件糟心的事情,明明是正常过日子,结果收到了供水公司的天价帐单,人一下就懵了,他开始以为是水表出了问题,结果供水公司检测以后发现水表挺正常的 ,家里用水的设备又没坏,水表也正常,那么这些水到底是谁用的呢?自来水公司要求史先生家自查,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在检查自来水入户井盖周边的时候,史先生发现自家水管上面竟然多出了一根白色的出水管,很明显,有人在偷水!
因为水管的走向直通马路,只挖了一米之后史先生的家人没有办法继续进行,只好将这种状况反馈给了派出所并报警,民警告诉史先生问题还是需要自来水公司来解决,经过双方的多次协调,自来水公司答应减免石先生家自2月份以后产生的2万多元水费,即便是减去了将近2/3的费用,但史先生依然觉得很冤枉,如果继续沿着水管挖下去寻找偷水者的最终位置,还需要五六万块钱,这种代价更高昂,选择不了了之,又让人非常不甘心,史先生也很是无奈。
供水公司认为水管接在水表之后,查找偷水者不属于他们的职责范围,这个我就有些纳闷了,就算还了史先生的清白,可白白浪费了这么多宝贵的水资源,难道就不应该有人为此负责吗?更何况接水管需要专业的工具,马路周边都有监控,这么大的动静,按理说都会留存有相关的录像,如果真的想解决问题,查起来不难,直接核对史先生家用水突然增长的那段时间的监控记录,找出幕后黑手的几率应该很大,还是说这其间有什么不方便告知别人的隐情,或者是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息事宁人呢,这个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图文源自网络,侵删)
南昌“近六个月的水费竟要三万多”后续:用户新发现,水表附近冒出一根出水管, 你怎么看?
那就真的得查清楚了,有人偷用水,还用得这么厉害,但感觉一般家庭用水也难到这个水平。像是哪里水管没关,或者是漏水。本人前段时间也碰到这样的问题,房子很少住,无意间在网上查水费,一个月竟欠了300多块,然后赶紧检查了一下水表,发现家里没有用水,水表还在一直转,最后请人检查了水管,发现水管有漏水,换了管子,才进一步减少了损失。后来都庆幸自己发现的早。要不然也要跟这个用户一样。
南昌“近六个月的水费竟要三万多”后续:用户新发现,水表附近冒出一根出水管, 你怎么看?
六个月水费居然要三万多,对普通家庭来说,这简直是个天文数字,更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就个人家庭来说,每月十几或几十块钱的水费足够了。
这件是虽然查明了原因,是有人偷接了水管,而且供水公司也减免了后两个月两万左右的水费,那么还有一万的费用需要史先生个人来承担,虽然表面看已经给减免三分之二很人性化了,但剩余的一万多也不是个小数目啊,最主要的是这个钱拿的太冤枉啊。
有人偷接了我的水管,然后使用了天价的水费,然后这个费用由我来承担,这是什么理论?我不知道史先生是怎么想的,如果是我,绝对不交钱。别说是三万,即便是一分钱,我也不会交的,因为这不是钱多少的事,而是公理的问题。
水管被偷接,总要有人管吧?不是发生在住户屋里,那么责任就不应该由住户来负。水管是在外面的地下被偷接的,这属于公共地段,供水公司给用户供水收钱,提供优质、卫生安全的水是你们的应尽的义务,你更有责任管理、维修、保护供水管道吧,难倒公共地段出了问题也找住户吗?难倒你们只收钱,不管事?听起来怎么像“座山雕”家的人!
天价水费过后,也给我敲响了警钟,有时间赶紧查查自己的水费、电费、网费吧,尤其是手机费,名目众多,不知不觉中就被“套餐”选中,而且有些还是长期的,一旦选了就不让你退订,这些冤枉钱简直让人无可奈何。
南昌“近六个月的水费竟要三万多”后续:用户新发现,水表附近冒出一根出水管, 你怎么看?
综合相关信息,法海一粟认为,用户应当按照一般的、正常的生活用水标准支付相应的水费,而对于超出的部分,则无需支付。
1、本案涉嫌犯罪。从相关信息来看,用户家的水费之所以数以万计,是因为有人偷接了水管,以致用水量增加,并导致近6个月的家庭用水的水费达3万多元。鉴于有人偷接水管这一基本事实,本案涉嫌犯罪,其罪名为盗窃罪。因此,当地派出所在接到报案后,应当按照刑事案件的办案要求予以立案侦查。
2、被害人是谁。法海一粟认为,本案的受害人应当是供水公司,理由在于:
(1)供水公司与用户之间系合同关系。从合同的角度,证明用户用水水量,是供水公司的义务和责任。入户水表安装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用户用水水量的多少。从用户的角度,一般应当按照水表计量的数额支付水费。水表计量的水量,就是用户实际使用的水量。用户有权利按照实际用水水量支付水费,而对于自己没有实际使用的水量,没有支付水费的义务。
(2)被盗窃的水量,用户不应承担责任。偷水者虽然从用户水表以下偷接水管进行盗窃,但是,该责任应当由供水公司承担。这是因为,用户没有防止水被盗窃的手段和能力。从本案基本事实来看,供水公司应当能够发现该用户不正常的用水情况,并且有义务对此进行必要的检查。在法律上,法海一粟认为,水表是计量用水多少的工具,但是,不能成为双方责任的分水岭,除非双方有约定或者法律有规定。
(3)从价值选择的角度,被盗窃的水量,应当由供水公司承担。这样,可以督促供水公司通过技术手段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一方面,供水公司属于公用企业,应当承担这样的责任,另一方面,一般用户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手段防止水被盗窃的事情发生。将这样的责任交由用户承担,将会产生巨大的社会成本,不利于社会的发展。
3、用户有权利按照实际用水量承担责任。鉴于上述分析,法海一粟认为,用户应当按照一般的、正常的生活用水标准支付水费。而对于被盗窃的水量,则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偷盗者承担责任。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南昌“近六个月的水费竟要三万多”后续:用户新发现,水表附近冒出一根出水管, 你怎么看?
都是自来水公司自己内部干的坏事
南昌“近六个月的水费竟要三万多”后续:用户新发现,水表附近冒出一根出水管, 你怎么看?
这是供水公司的套路,卖出去的水没有想象的多,为了创收,逮住谁坑谁,你坑大企业啊,百十来万它们不在意啊,也不行人家大企业有法律顾问,跟你打官司;所以就捡没本事的老百姓坑,这么多钱老百姓也不认可啊,不吃不喝的也得攒个八九十年啊!呼吁相关部门立法吧,保护咱老百姓别受人无故的欺辱了。
其实不仅水这样,电也这样,我父母家就出过,非说电表数不对,让换表,否则就停电,还得自己去找人,把老人家急得都病了,没办法,我去找他们,人家不来啊,后来真给我出个招,若大的电业局你就每个熟人,我想来想去的,小学同学是电业局子弟不知是否在电业局,跟出招人一聊,知道该同学的哥哥在电业局,我厚着脸去找人家,结果还挺热情,第二天就给换了,然后是吃饭,然后是唱歌,花了五百多啊,九十年代啊,接近俩月工资啊。
都是套路啊!靠山吃山啊!这样下去和谐社会还有盼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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