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入厕疑似被“摸大腿”,多次拉扯中咬断对方手指被索赔20万,大家怎么看?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用以形容人与人之间奇妙的缘分,当然了,并不是所有的“擦肩而过”都会带来缘分,还有可能引发血光之灾,比如今天我们下面要说的这事儿。

事件描述

事发广西南宁,2018年年底的某一天,21岁的女子张某与几位朋友在某大排档吃宵夜,在去卫生间的途中与刚从男厕出来的黄某擦身而过,疑似被摸大腿,据张某描述,其多次要求黄某道歉未果,同桌友人为了帮张某出气打了黄某几耳光,在张某一行人即将离开大排档的时候,黄某拦住了他们,其间发生推搡拉扯,混乱中张某一口咬断了黄某的手指。

随后警方赶到,将两拨人都带回了派出所,黄某因左手指末节完全断离无法续接认为张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向其索赔20万,而张某则认为自己属于正当防卫,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谁对谁错

因为关键证据不足,张某暂被取保候审,我们平常百姓也不宜妄自揣测,一切当以法律判决的最终结果为准。但站在人之常情的角度,我认为双方都有自身的问题,卫生间是人流密集区,来来往往之间难免会产生擦碰,虽然不排除某些人有故意的嫌疑,但这种事情真的很难说清楚(时间短没办法取证),如果此时彼此双方都给对方一个台阶下,本可及时消弥矛盾,但或许是因为面子问题,两人陷入了僵持之中,导致矛盾被公开,进而一发不可收拾,年轻人的血气方刚,让当事双方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还连累了朋友!

我的看法

老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我知道一说出这话的时候可能会遭到很多女权主义者的批判,但是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摸大腿”这种行为在没有明确证据佐证其真实性的前提下,很难获得有利于自身的结果,如果莽撞行事,“有理”也会变成“无理”,花费的代价很可能会远超自己的预期,与大事化小相比相比,哪一种更让人难以接受?,张某现在没有办法找新工作,而黄某也落下了终身残疾,我想这应该不是他(她)们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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