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我无责,但又要求我适当予以补偿,我是否要接受强制执行?

十多年前,我大连襟家转让人家宅基地盖楼房,事先讲好价钱一手掼,承包给当地徐姓瓦工老板,盖到二层半砌墙时一位50多岁的师傅不慎从脚手架上跌倒摔在地面乱砖头上,经医院抢救无效而身亡。

在赔偿款上徐姓老板处处蛮横耍懒,最终工头连同连襟家被亡者家属告上法庭,法院判连襟家无责,但要求适当予以补偿,连襟家看在死者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出于人道主义,一次性给予抚慰金2万元,花钱消了灾。待楼房落成后大连襟将此楼转让,买了如今居住的商品房。

我以为,题主所提之事,法院既然判决生效,再想不通不情愿,先按法行事,如有不服可以依法上诉,这样强硬下去,到头来一旦被强制执行,题主就处于被动,骑虎难下,最终吃亏的还是题主自己,请记住:小腿永远拧不过大腿的…

法院判我无责,但又要求我适当予以补偿,我是否要接受强制执行?

应当接受!义务人必须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会被强制执行。

法院判我无责,但又要求我适当予以补偿,我是否要接受强制执行?

侵权责任法规定很多种情况即使没有过错,也要承担责任。例如高度危险、监护人、雇主承担责任等等。

现在如果法院判决已经生效,你必须接受判决确定的义务,履行判决内容。否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如果再拒绝执行,将要承担严重后果。—最严重要被判处拒执罪。

法院判我无责,但又要求我适当予以补偿,我是否要接受强制执行?

虽判无责,从道义上也应适觉补偿。

法院判我无责,但又要求我适当予以补偿,我是否要接受强制执行?

补偿带有补充性,赔偿带有惩罚性。所以如获得补偿,其价值一定是比相应的标的的赔偿金额要少。惩罚性是要对行为人的行为做出一定的惩处,补偿只是对行为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是不带有惩罚性的。

补偿是无过错形态下由于公平原则而来的.比如说张三撞死一个闯红灯的人,他无责任。但是因为对方死了。按照公平原则,还是要适当补偿的。赔偿就涉及到过错了,侵权,违约等就是赔偿。

补偿,很悬妙,你可以好好思考,无限遐想……

法院判我无责,但又要求我适当予以补偿,我是否要接受强制执行?

赔偿也吧!补偿也吧!冤枉也吧!不冤枉也吧!坐牢也吧!不用坐牢也吧!是法院的判决,都要无条件执行。至于已被执行死去、在坐牢的平反,是正义迟到而已。相信法院也吧!不相信法院也吧!有一点任何人都相信,法院是接受诉讼案件的判决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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