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没有销项发票怎么办?
没有销项税额不用着急。
为了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也是为了优化增值税制度,2022年,我国实施了更大力度的留抵退税政策。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4.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5.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6.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实施上述留抵退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企业因为大额投资等因素形成的留抵税额,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希望上述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
一般纳税人没有销项发票怎么办?
一般来说,都是没有进项的情况比较头疼。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没有销项,这种情况通常是暂时的,如果时间长了,要么是经营的问题,要么是财务的问题,企业要分门别类想办法来解决。
1. 经营的问题。
企业成立之初的一段时间,没有业务,相对来说没有销项也正常。但这个时候可能是有进项的,因为可能有装修、采办等等。
如果时间长了,仍然没有销项,那么可能要找找是什么经营上的问题。真的没有业务,还是不能开票,还是本来就是一家为搭建组织架构而存在的公司。
没有业务,这个不说了,老板自己肯定会急着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是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无法开票,那么要去想办法解决这个不能开票的源头,资质不够的去申请,经营范围扩充之后,再开具相应的发票。
如果是为组织架构而生的公司,那么要将业务运作起来,否则长期存在的空壳公司税务工商会找到你。
2. 财务上的问题。
这个一般是有不开票收入。但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全部都是不开票收入,几乎不可能。
有一部分客户是个人,倒是有可能不需要发票。但不需要发票,不代表企业不开发票,也不代表就不交税。
所以,企业可以选择开票或者是申报未开票收入两个做法。
当然,如果是在相应的进项未取得,又要开销项票的时候,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就会有税款的损失。这个时候,建议一般纳税人要根据自己的业务规模,无票的比例,来考虑进行业务拆分或者其他形式的税务筹划,降低企业的综合税负。
以上财会小童观点,欢迎评论补充。
一般纳税人没有销项发票怎么办?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没有销项发票,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不同的情况处理的方法也不一样。
一、一般纳税人没有销售收入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确实没有销售收入的情况,比较少见,但也属于正常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业之初、或许虽然开业但一直没有达成经济业务销售的情况下,是没有销项发票的!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办法和主要的税(费)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没有销售收入,也就没有销项发票。同时,不可能有销项税额!
因此,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为0.同时,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其所得税应纳税额也为0.其他税费通常情况下也为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有税费应纳税额为0,或者大部分为0的时候,依然需要依法按期申报涉税事项,俗称“空申报” !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收入,但是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况1、纳税人义务增值税纳税人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销售,但没有或者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未(不)开票收入的纳税人义务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义务一致!也就是说,未(不)开票收入要依法入账、依法申报!
2、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日常未(不)开票收入的违法操作日常工作中,确有少部分一般纳税人,未(不)开票收入,特别是以现金收款形式的未(不)开票收入,不入账不申报。这样的处理方法是典型的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如若被主管税务机关查实的,必然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相关罚款!数额巨大的,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3、未(不)开票收入是含增值税收入未(不)开票收入属于含税销售收入,确认收入应当价税分离,不含税销售额确认为收入,增值税确认为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收入汇同其他开票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收入汇同其他开票收入,申报预缴或者汇算清缴所得税!
4、实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丙企业,2019年4月份发生未(不)开票收入100000元,没有其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收入。其成本为80000元,进项税额为10400元.请分析其4月份的涉税事项,并写出相关会计分录:
1)相关涉税事项的具体计算销售收入的确认=100000/(1+13%)=88495.58元;
销售税额=88495.58*13%=11504.42元;
主营业务成本=80000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10400元;
4月份销售毛利=88495.58元-80000元=8495.58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1504.42元-10400元=1104.42元。
2)、商品采购借:库存商品80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10400
贷:应付账款—XX 90400
2)、销售收入的确认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8495.5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销项)11504.42
3)、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
4)、5月初缴纳4月份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已交增值税1104.42
贷:银行存款
5)、增值税附加、所得税等(略)三、综述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没有销项发票,如果确实是因为没有销售收入,依法按期0申报即可;
2、发生未(不)开票收入,虽然没有开增值税发票,应当依法按期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一般纳税人没有销项发票怎么办?
这个问题非常有意思。
一般纳税人没有发票,依我看有这么几方面的猜测:
一、新成立企业,还没来得及申请发票。现在公司上防伪税控设备非常简单,即便是申请发票,也非常容易,企业根据自己公司预估的业务量,就可以申请一定数额的发票。所以,如果说领不来发票,简直没有可能。
二、不想开具发票。
事实上这事儿也不太可能。如果公司的交易对手还是一般纳税人,怎么会不要发票呢?除非你们是私下交易,不想通过公司进行,一方不计收入,不用交税,一方也不计成本,不能在所得税税税前扣除,权利和义务总是对等的,如果一方不开发票,另一方销售还要开出发票,那么作为下游客户的一般纳税人真是傻到家了,没有发票,进项不能抵扣销项,同时成本不能税前扣除,除了交税还能干什么。
三、可能是销售时,对方不要发票。
不管对方要不要发票,如果已经形成销售,就应该计提销项税,做无票收入。否则就是逃税漏税的行为了。
如果题主的意思是公司刚成立,还没开展业务,那怎么会有销项呢?没有收入可以做零收入申报,企业刚成立时这是正常的。一般纳税人有无发票影响到所得税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无发票只影响所得税,所以除非是私下交易,一般的交易都会要发票的。
一般纳税人没有销项发票怎么办?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这个问题有点奇怪,没有销项发票也着急。
2.个人认为没有销项发票目前主要有4种可能:
第一种是一般企业处于筹建期,企业购进大量资产或者原材料,形成大量增值税留抵税额;
第二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还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只能开具不征税发票预缴增值税;
第三种是企业存在销售收入,但是没有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四种情况就是产品具有季节性。有些季节可能无法对外销售,比如电暖器估计夏天基本上没有什么人买,夏季月份可能没有销售,也就没有销售发票。
3.上面第一、二、四种都是正常情况,没有必要担心。如果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还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
4.上面第三种情况,如果有销售收入为,只是没有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话,应依法如实申报增值税销售收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应填写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列对应的适用税率栏。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应根据是否达到起征点、是否免税收入等填写在对应栏目中申报。
一般纳税人没有销项发票怎么办?
你对问题的描述不够清晰,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
1、领用发票数量受限制,不能满足开票需求。
税务机关可能会针对不同的企业,根据其销售收入的大小,核定每月领用发票数量的上限,比如每月领用100份。用完之后,企业其实是可以申请增加数量的,并不是说100份用完之后,企业不可以再领取了。因此,如果是这种情况,申请增加数量即可,税务会满足企业实际业务需要的,这方面不用担心。
对于需要发票报销的客户,特别是一般纳税人客户,如果不能提供销售发票,对方无法报销,或无法抵扣进项税,必然会由此影响到企业的销售收入。所以,一旦发票开具达到领用的上限,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加领用数量。
2、销售收入少,导致开具的销售发票少。
这种情况属于正常现象,作为财务,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企业应从经营上入手,想方设法扩大销售收入,销售上去了,开具的销售发票自然会多了。如果之前销售收入大,销售收入突然变少,金三系统相关指标可能会提示异常。这种情况下,针对具体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解释说明即可。
3、销售收入金额大,但开具发票的金额小。
这种情况也属于正常现象。比如超市,要求开具发票的客户可能非常少,但销售收入金额可能会很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相关规定,无论是否开具了发票,只要符合收入确定的条件,都需要将实际销售收入,包括已开具发票和未开具发票的收入及时据实入账,正确计算经营成果,申报缴纳税款。
这一点上,一些房地产企业最容易出问题。明明开发项目已经竣工交付业主,却想办法拖延给业主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延期确定销售收入,以达到延期缴纳税款的目的。
还有个别企业,因为客户不索取销售发票,所以,设置两套账,隐瞒销售收入,以达到少交税款的目的。这种情况,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除补缴税款外还要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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