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跨国公司征收至少15%的企业税能否解决G7尤其是美国的问题?

前几天七国集团达成了一个协议,他们支持将全球企业所得税最低税率提高到15%,而G7之所以要提出这样一个协议,无非就是为了增加他们的财政收入,缓解财政赤字压力。

特别是进入2020年以来,因为受到疫情影响,欧美一些国家经济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财政收入下降,财政赤字进一步增加,各国的财政压力都不断加大。

但是全球一些科技巨头,貌似并没有受到影响,他们的营收和利润仍然持续增长,更关键的是,这些科技巨头赚得的巨额利润,并没有给欧美一些国家带来财政收入的增长,因为这些企业所得的利润都转移到那些低税率的国家了。

为了打击全球科技巨头这种行为,现在七国集团达成一致协议,要求把全球企业所得税率提高到15%,如果这个最低税率能够在7国集团,甚至在G20集团里面推广开来,那么对于欧美国家是非常有好处的,比如根据欧盟的预算,如果最低税率协议在G7集团内部展开之后,欧盟一年将可以增加500亿欧元的财政收入。

对于美国来说能够增加的财政收入预估会更大,因为目前美国有很多科技巨头,比如亚马逊,微软,Facebook,谷歌,苹果等等,但这些科技巨头在全球经营所得的利润很大一部分都是放在那些低税率国家,比如冰岛,爱尔兰,卢森堡,甚至放在那些没有税率的国家,比如百慕大,开曼群岛等等,结果导致美国本土没法从这些企业获得税收,比如2018年亚马逊没有向美国交一分所得税,反而获得了1.29亿美元的退税补贴,这是相当搞笑的一件事情。

所以全球最低税率正式实施之后,获益最大的将是美国,一旦最低税率实施之后,这些科技巨头在那些低税率国家缴纳的所得税跟最低所得税率的差额将要补交给母国。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美国一家公司在海外经营所得的利润是200亿美元,但是他们的注册地是在爱尔兰或者其他低税率比较低的国家,企业所得税只有12.5%。

按照现有的规定,这些企业只需要向爱尔兰交12.5%的税率就可以了,一旦未来全球最低企业所得税率正式实施之后,这些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跟全球最低税率的差额将要补交给母国,这意味着这家美国企业要将2.5%的税率,也就是5亿美元交给美国。

那这是不是意味着一旦全球最低企业所得税率实施之后,将可以解决美国财政赤字的问题呢?

在这我想说的是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想要通过推动全球最低税率来解决美国的财政赤字问题根本就行不通,这里面有几点原因。

1、最低税率其实很难推广开来。

在7国集团倡议全球最低税率之后,美国的很多科技巨头都纷纷表示支持,而且强烈支持,那为什么这些企业明明要多交税收了他们还这么强烈的支持呢?其实他们早就看到了,这个协议有可能没法顺利推广。

因为实施最低税率对于欧美,特别是对美国来说是有利的一面,但是对那些实行低税率的国家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是非常不利的。

所以这个协议在全球范围内估计很难推广开来,甚至有些国家会明确反对,估计最终只能在七国集团内部,最多是在20国集团内部推广开来。

如此一来,欧美一些科技巨头仍然可以在那些不遵守最低税率协议的国家注册,以此来达到逃避税收的目的。

2、一旦全球最低税率实施之后,那些低税率国家有可能提高税率以截流这些企业的所得税。

七国集团推动全球最低税率的实施,无非就是让这些企业的税收回流到母国,但是当这些国家的所得税高于15%的时候,其实这个作用估计不会很明显,因为目前七国集团大多数国家的企业所得税都达到20%以上。

在这种背景之下,即便全球最低税率正式实施了,全球所有的国家都要遵守,但对于那些低税率国家来说,为了防止税收流出,他们有可能将本国的最低税率提高到15%,但这个税率仍然低于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对于那些科技巨头仍然有一定的吸引力,所以即便全球最低税率实施了,这些科技巨头的税收也有可能不会回流到美国,除非这些国家企业所得税降到更低的水平。

所以综合各项因素之后,美国等欧美一些国家想通过实施全球最低企业所得税率来解决财政赤字的问题,其实行不通,真正要解决财政赤字的问题,最核心的就是要减少财政支出。

特别是对美国来说更是如此,美国最近几年财政赤字非常大,只能通过不断地发行债务来维持基本的运营,但是美国这些财政赤字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用于对外战争,如果能够把这部分费用节省下来,将可以减少美国很大一笔财政支出,这才是缓解美国财政赤字压力的出路。

向跨国公司征收至少15%的企业税能否解决G7尤其是美国的问题?

G7达成15%全球企业税,美国获利发展中国家受损!对中国影响多大?

新冠疫情当下,企业生存更难。七国集团(G7)紧急开会,历史性提高全球企业最低税率,最低调整为15%,税率上限没有提及。美国和欧盟沆瀣一气,收割全球跨国企业税,美国是最大的受益者,发展中国家将受到暴击,那么对中国又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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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在伦敦举行会谈的七国集团(G7)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达成了一项历史性共识,同意将全球企业最低税率定为15%,并决定将该标准其推广至20国集团(G20),然后逐步扩展到全球100多个国家,并最终达成一份全球性的征税协议。

这就意味着,全球企业税的主导权和规则制定权,由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主要是G7成员掌控。看起来是一个企业税率的问题,事实上其背后是有深意的。大家知道,G7是发达国家的俱乐部,跟发展中国家没有太多关系。这个时候,G7突然出台全球企业税,不仅要干涉别国内政,还要干涉别国的经济命脉嘛。

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根据G7拟定的协议,美国的跨国企业需要将在“避税天堂”少缴的税款补缴给母国。比如某公司的注册地为开曼群岛,开曼群岛企业税率为5%,一旦该协议实施,该公司将不得不多缴纳10%来补齐15%的所得税率,这部分补税将直接交给美国,而不是开曼群岛。

根据专家解析,G7制定的这个协议是一体两面的:一方面它在税收方面缓解疫情后的政府财政压力,但另一方面又会削弱那些原本就靠低税率吸引投资的国家的竞争力,尤其是许多发展中国家。换而言之,发展中国家将深受其害,可能会导致资产转移和工厂转移。受伤的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国也不例外。

大家知道,中国的很多跨国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本身是为了避税而去的。一方面,现在可好了,G7制定的全球税收协议,这些在开曼群岛注册的中国企业,将回到中国缴纳最低15%的税收,这无疑是为国家的财政增收的。另一方面,很多的跨国企业来中国的中国做生意,可以不在中国交企业税,而是回到母国交15%的税收。

事实上,这就是以美国为首的G7国家狡猾的地方,在全球的500强企业里面,或者说在跨国企业里面,以美国为首的G7国家里,占了一大半的跨国企业。就拿美国来说,美国是全球跨国企业最多的国家,也就意味着,更多的跨国企业将15%的税收交到美国!这样一对冲,发展中国家,当然也包括中国在内,是受损的。

尤其对中国是不利的。大家也知道,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单一市场,也是跨国企业最想进入的市场,当然是获利的最大单一市场。这样一来,大把的跨国企业在中国做生意赚钱,然后交税到美国等西方国家,这不是收割中国市场的税收吗?这对中国来说是不利的。而且,一旦这个税率确定,全球必须遵守,中国就没有了优势。

与此同时,在跨国公司领域,当然是美国为首的G7国家最多嘛,而中国的跨国企业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相对来说收取的企业税就更少了。这就是美国比较奸诈的地方,看到中国的经济势头强劲,就采用这样的所谓的“国际规则”来限制中国这样的新兴国家的经济发展,甚至可能阻断中国科技企业的发展。

比如说在发展中国家中,基于G7定制的全球企业税,有时候无法无差别地给所有企业统一税率,因为这无法有意识地扶持本国企业发展。例如实施统一的税率,可能本国的高科技产业,互联网产业永远起不来。因为来自美国的脸书、亚马逊、微软等等巨头,拥有着巨大的竞争优势,在统一税率的优势下,会将他国的互联网公司基本全部消灭,实施全部的垄断。特别是是对中国在芯片企业的发展将是非常不利的。

G7达成全球跨国公司最低税率协议,有人说对中国的负面影响十分有限,因为中国目前的税率远高于G7的这个标准,这是一个成色十足的短视目光。要知道,这个看似公平的标准一旦确立,无疑,西方制裁他国的工具箱里就又多了一个工具,到时候,你的各种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都有可能成为被制裁的借口!最典型的就是美国这一轮的贸易战,就是制裁中国。

美国利用本轮全球税改的良机进行“补血”,再次试图主导国际经济规则的重大国际行动。G7定制的全球企业税收标准,其实就是美国对国际税收规则的重构,最终受益的是以美国为首的G7成员国,发展中国家将受损。

今天就聊到这里,感谢您的关注、点赞和转发,一起来传播科普知识。下一期再见。

向跨国公司征收至少15%的企业税能否解决G7尤其是美国的问题?

在这个互联网时代的全球村体系里,一些税赋压力大的国家在前些年也是一直跟着其他国家一起降低税赋率但幅度有限,这样存在了人口多、经济好的国家中企业纷纷外逃避税。如马其顿、巴林、阿联酋等国家的税赋率仅为10%左右。而像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区的税赋率还要更低,甚至只需缴纳一部分的流转税,而所得税等税金几乎为零。这样带来的水往低处流的局面。很多企业都是挂羊头卖狗肉。

美国也是在早起就推出了这个设想,这次也是终于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了行动,但却不是要求全球税赋率不得低于一定的数额。而且采用了更加激进的霸王硬上弓,直接相对跨过公司征收15%的税赋率,这样的认定又该如何?要是一家跨国公司经过了5个国家的业务往来,那是不是每个国家都要对其征收15%的税金。要是全服务性企业,那么是否就是要把全部利润纳入到各国的税收中,那企业的生存之路又会在哪里?其他国家是否也会跟着征收15%的税金?

美国一直是一个走财政赤字的国家,于是通过美联储货币贬值和美国国债来予以弥补,这也是一种变相的薅全球羊毛像世界国家征收铸币税,这不是也是一种税金,而且还是美国独享。如今还不满足,又要搞什么向跨过公司征收15%的税金。还不如要求世界各国不得低于15%的税赋率,这样那些靠低税赋率吸引投资的地区和国家也会渐渐失去优势,从一些小岛注册公司也会回流到美国本土来,而且对其他一些税赋率较高的国家来说也是一种利大于弊的举措。

向跨国公司征收至少15%的企业税能否解决G7尤其是美国的问题?

至少15%

G7版最低企业税靴子落地。当地时间周六,G7财长会议就全球最低企业税达成协议,同意对跨国公司征收至少15%的税。

对G7国家来说,15%的最低税率远低于其目前水平。根据税收基金会的数据,2020年,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英国的企业税率分别为32%、29.9%、27.8%、29.7%和19%。

“七国集团财长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前所未有的承诺”,美国财政部长耶伦称,这个决定为实现最少15%的全球最低税提供了巨大的动力。耶伦表示,全球最低税将结束各国的低税收竞争,能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全球经济繁荣。

全球最低税率的概念最早是由经合组织提出的,不过在今年以前并未引起太多关注。在此之前,许多跨国企业通常会迁往低税率国家,从而避免缴更高的税。

拜登政府上台以后,力推多项大规模经济刺激法案,并且主张通过向富人征税来筹集资金。但为了防止跨国公司迁往海外避税,耶伦今年4月向二十国集团(G20)呼吁,在全球设立最低税避免“逐底竞争”。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杨水清看来,美国提出“全球最低企业税”是和拜登政府的加税政策紧密相关的。拜登加税后,美国国内最低税率不再,企业的投资也就没有了竞争优势,企业肯定会纷纷想方设法转移来避税。

虽然耶伦称此举是为了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但分析人士普遍认为,鼓动设定全球最低企业税率的背后,是防止美国企业将业务转移到海外,弥补拜登政府试图提高美国企业税率可能给美国带来的“损失”。

“逐底竞争”

事实上,在过去几十年间,美国和其他国家普遍都在降低税率以吸引企业投资,部分经济学家认为这一趋势是破坏性的“逐底竞争”。

逐底竞争,即一些国家试图通过降低税率来吸引跨国公司业务,从而超越彼此的税收。过去40年间,全球工业化国家大幅削减了企业税。跨国公司则越来越多地将利润存入海外的避税天堂,尽管那里几乎没有实际经济活动发生。

而自2017年美国前总统特朗普税改,将企业税税率从35%大幅下调至21%以来,这场竞争愈演愈烈。仅去年一年,全球就有包括法国在内的9个国家降低了企业税税率。

根据美国智库税务基金的数据显示,1980年全球平均企业税率约为40%,到2020年已降至约23%。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学家祖克曼等人指出,2017年全球跨国公司赚取的利润中,约40%(超7000亿美元)被藏在避税天堂。

据联合国估计,跨国公司转移利润导致各国政府每年损失的税收高达5000亿-6000亿美元。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可能要结束了。虽然诸多细节仍有待敲定,但本次G7财长会议所达成的协议,意味着未来大公司的避税难度可能将大幅增加。一位美国官员对此表示,曾经的避税天堂未来或将承压。

科技巨头微软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它在爱尔兰的子公司去年的利润接近3150亿美元,但却没有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为该公司被注册成是“百慕大税收居民”,而百慕大是不征收公司税的。

此前,美国参议院就微软公司使用Round Island One和其他爱尔兰子公司为手段,减少其在美国或其他地方可能应缴税收一事,对微软和爱尔兰进行了调查。

英国《卫报》报道指出,微软、亚马逊、Facebook、谷歌母公司Alphabet、Netflix以及苹果公司被指控在过去10年里少缴了960亿美元的税款,低于它们在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引用的数字。

《卫报》还称,这些公司一共缴纳了2190亿美元的所得税,但这仅占其总收入的3.6%。研究人员表示,这些公司故意将收入转移到低税收地区,以减少纳税。

德国财政部长肖尔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对税收公正和团结来说是非常好的消息,对全世界的避税天堂来说是坏消息”,企业无法再逃避其纳税义务。

向跨国公司征收至少15%的企业税能否解决G7尤其是美国的问题?

对啊,比如中国以11%税率招商,商家来了在中国赚钱,却要补交4%的税给美国,这样美国就多收钱了!其次反正都要交这么多税,企业就没动力来中国了,除非你把原料,人工压得很底,保证它高利润,这样你就成了美国的廉价经济殖民地

向跨国公司征收至少15%的企业税能否解决G7尤其是美国的问题?

没几个人明白是怎么回事。

这事要反过来看。比如说,开曼群岛为什么要搞低税率?跨国企业为什么要在开曼群岛注册?无非是开曼群岛既不生产,也不研发,却创建了一个税收洼地而已。

本田的创始人本田宗一郎说过:我们企业是利用社会资源,所以我们必须回报社会。

那么,跨国企业各个分支机构,利用在不同国家、地区的资源,所生产、研发产生的利润,却没有回报当地社会,截流在跨国企业手中,具体说是养肥了企业持有人和税收洼地国家,这合理么?

那么,平衡各个国家税收,促使跨国企业把利润以税收方式合理回报社会,就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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