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所有银行卡都被法院冻结了后,吃饭都成问题了限高还有意义吗?

最近几年因为债务问题被债权人起诉到法院的人并不在少数,在被起诉中,如果大家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那随时有可能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行为名单或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被采取限制措施之后,大家的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等一些账户都有可能随时被冻结,到时自己的钱只能存进去,不能取出来。

看到这很多人都挺纳闷的,一旦被法院采取限制措施之后,连吃饭都成问题了,那限制还有意义吗?

在这大家可能对限高有误解。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叫做限制高消费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可以看出,所谓的限高其实就是限制那些消费比较高昂的支出(这些支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可有可无),但是大家日常生活必需开支是不受到影响的。

比如第八条就明确规定: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所以在法院实行的过程当中,涉及被执行人生活所需的费用支出以及物品,抚养子女以及老人所需的费用和物品,子女义务教育所需的支出和物品,法院都是不能随便冻结的。

假如大家银行卡或者其他金融账户被冻结之后,一分钱都没法拿出来,那大家可以到当地的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法院保留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以及抚养子女教育所需的基本支出。

申请通过之后,银行卡当中每个月就会预留一部分资金出来,但超出家庭日常生活开支以及抚养家庭必须开支的部分是没法取出来的。

这种规定既保留了被执行人基本的生活权利,又可以防止被执行人有钱不履行或者刻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发生。

通过采取这种限高措施,可以对那些恶意欠款的人形成很大的震慑作用,比如在现实当中有一些人被法院判决之后,即便自己有钱也不偿还,但被列入限高名单之后,很多工作、生活都不方便,比如出个远门连高铁都没法买,结果在这种压力之下,很多人都只能乖乖的去还钱,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大幅提高法院的执行效率,从而维护债权人合法的权益。

当你所有银行卡都被法院冻结了后,吃饭都成问题了限高还有意义吗?

其实影响不大,对债务人最大的影响就是上征信,被执行人的身份及无法从事企业法人!但对债权人是种交代及安慰!唯一不妥的就是“临控”。

这个虽然短拘15天,每年两次,两年之内有效但是这是债权人的权力。这才是对债务人最大的影响,而且“毫无义意”!

对于没钱的人你拘他,无非是让债务人浪

费更多赚钱时间,甚至破罐子破摔。而有的债权人却乐此不疲。也不知道咋想的。

限行:G字头高铁不能做,其实也没意义:一等坐正常情况下也没人坐,更何况没钱的人。无非限制的是出行便捷性,及时效,也是浪费时间而已。

D字头动车可以坐,二等即可,一等也没几个人坐,价格相差两倍。

限高:星级宾馆,高尔夫,私立高等学校(不是私立民工学校,有的债权人纠结的是债务人的孩子就不能上学,这也是无语了)

所以正常情况下,一般人也消费不了,更别说负债累累的人。

所以说这块后期也会完善的,真的没什么作用。解决债务问题就是时间问题。而债权人也想不通,亦糊涂!

其实“起诉•暂不强制执行”是最妥的讨债手法,也是高情商做法,也不会让法官为难!

起诉协商后就有法庭裁决书,双方签字即有法律效力。说明债权方的钱就跑不了,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了。至于中途不一定履约,也正常的,了解情况后,灵活的让其少还一部分,或暂缓一期也没多大影响的,因为一个负债累累的人,突发不可控的因素特别多,他可能要面对多人的债务问题,或者生存问题,要帐不怕少,不怕长,就怕一动不动。有的债权人认为:通过法院一定可以快速拿回钱,其实分情况,如果有钱不还,那么法院执行就好了。如果没钱,不执行还能慢慢收,一执行就死帐(至于原因已说多遍,不再详述)。

所以是否强制执行有效:取决于债务人的经济状况而定。债权人应事先有所了解,再利用法律手段来合情合理处理,才是良性结果。如果仅仅是:软暴力讨要+起诉+强制这三板斧也没什么作用,反而把债务人逼向“老赖”的行列。

要帐关键:灵活+耐性

当你所有银行卡都被法院冻结了后,吃饭都成问题了限高还有意义吗?

法院把没钱人的银行卡都冻结,这是把人逼上绝路,报复总会在哪一天。一个人无法生存,想死的心都有了,他还怕什么?法院把银行卡封了,不能上班,不能做生意,别人到哪去赚钱还债呀?本来就破产够倒霉的了,银行卡一封,现在生活成问题了,活下去最后一的念想都泯灭了。老话说,打赤脚的不怕穿鞋的,有钱有权人怕死,没钱人什么都不怕,本来生活就生不如死,死了反而是种解脱,一但仇视社会,死肯定也要拉个垫背的人。

当你所有银行卡都被法院冻结了后,吃饭都成问题了限高还有意义吗?

当你所有银行卡都被法院冻结了后,吃饭都成问题了限高还有意义吗?

如果真的没钱的,那其实也没有什么影响。如果真的有钱而不履行的,冻结或限高也不会给他们造成影响。当然,我们法律规定执行必须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费用。若法院没有在执行中予以扣留,那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从申请执行人层面来说,若判决书不能得到执行,也没有对被执行人进行惩戒,那法律的意义的何在。所以对于被执行人予以一定的惩戒措施还是有必要的。执行的这个问题,不少人也都在呼吁,希望法院能够在执行中对有能力履行和没有能力履行的人员进行区分,并采取不同的措施。但鉴于执行案件数量巨大,区分工作难度巨大,所以法院基本都没有进行区分,基本都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

当你所有银行卡都被法院冻结了后,吃饭都成问题了限高还有意义吗?

我欠银行钱,目前已无法还款,所谓受托方口出狂言要怎么怎么的,还叫嚣上门打人逼债,我在等看他们来,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当你所有银行卡都被法院冻结了后,吃饭都成问题了限高还有意义吗?

所有银行卡都被冻结了,连吃饭都成问题时还能有钱买票吗?既然没钱买票限高已经没有意义了!

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一个风风光光创业成功后又失败的人要想东山再起可以说难上加难!因为已经限制了你所有,身边的亲戚朋友都知道你是老赖了谁不怕借钱给你后还不上咋办?就算你借到了钱能进入你账户吗?能!只不过进去就出不来了!因为债务人与法院是不会管你钱由那里来的,先还债吧!还了又那里去借呢?找不到地方借咋办?等!慢慢等死吧!

都说换一个地方去发展!但到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要想发展简直机会太少了!大数据让你不能由正常渠道融入资金,要打工基本上是杯水车薪去还债完全不可能!

应该对欠款人网开一面,让欠款人能有机会去挣钱,挣到钱才能还债,毕竟不管是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目的就是一样,拿钱与还钱!没必要把路堵死!

如果是有能力而不还债的!应该限制,只不过限制的意义不大!这相信大家都清楚什么原因的!

个人观点,没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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