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面都不让停车,住户都把车停到小区外路边,导致路上拥堵,小区物业有权这么做吗?
我认为小区物业无权这样做,但这样做是正确的。很无语?
我从自己的角色来解释一下我为什么这样说。我是小区的业主,同时,我也是小区物业管理职员。那么,大家应该明白,我不会偏袒哪一方了吧?
先不考虑地下停车库事项,那里还有其他因素在内。
假设小区有1000户同户型同面积的住户,也就是说同等权力和义务的住户。
再假设小区共有1000平方米的地面停车面积,那么,应该说每一户住户享有的停车面积是1平方米,这对吧?
按2平方米一个停车位计算,小区可以安排停放500部车,可每户都有1部车,即1000部车需要停放,怎么办?
有的小区可能会竞拍什么的,那有些复杂,先不讨论。
于是,最最让人无语的办法就是,谁也不要停进来,我的1平方米没被 人占用,我也没占用谁的1平方米。
这样,大家是不是会心平气和一些?
小区地面都不让停车,住户都把车停到小区外路边,导致路上拥堵,小区物业有权这么做吗?
我说说我的观点!我是干物业的,一般业主都会同意的。第一有地下车库,你不买地下车库想放在上面,人家花钱了,和你这个不花钱的一样停车,买了车位的什么想法?买了和不买都可以放,人家花几十万买个车位干嘛!再说这个园区是业主共有财产,现在都是高层,一家最少一辆车还有两辆三辆的,都放在门口,走路都费劲,发生火灾,消防车怎么进来,家里有病人,急救车怎么接病人!我们现在的园区,就是没有私家车的,只是有装修的卸完货就走!这样秩序挺好的,小区的孩子可以在园区玩耍,也不会害怕有汽车横冲直撞的!可能一开始觉得不方便,可是你家里如果发生了事情消防车,急救车进不来你就会理解了!!!!
小区地面都不让停车,住户都把车停到小区外路边,导致路上拥堵,小区物业有权这么做吗?
按道理,只要买房,除了地下停车场收费外,小区路面上是公共区域,允许自由停放的,这是公共权力,物业没权利,物业不让停只能说太霸道了,整个小区内的一草一木任一块面积,物业是没有任何产权的,只有管理权和公共区域维护权,现在的物业有点霸道了,建议国家强力打击不合法不合规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应该是服务小区的
小区地面都不让停车,住户都把车停到小区外路边,导致路上拥堵,小区物业有权这么做吗?
谢邀!这个题目揭露了物业的一个乱象。 笔者的小区就是这样。小区内属于业主的公摊面积,物业以很多理由禁止业主停放车子,这些霸王条款,已经引起了业主的极大不满。小区空地是业主按房价买来的,而且还要每月交管理费、水电费,但是物业禁止业主使用。他们可以拿来出租,收益归物业所有,业主自己买的东西没有使用权,这于法于理说不通的。一个小区几千户,由于小区内不让停一切车辆(包括电动车,么托车),业主的车子只能扔在公路旁,黑压压一大片,业主的财物没有保障,被偷被盗时有发生,也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上下班时车子一窝蜂的涌回来,给行人、过往车辆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业主的车子停放在街道两旁,是没有人管理的,物业已经竖牌警告:“只能停放,不做管理,”损失由自己负责。一边是业主购买的公摊面积无使用权,另一边是业主停放在大街旁的车子无人看管。物业的行为已严重损坏了业主的利益,他没有权利这么做,更没有权利出租业主的公摊面积获利归自己所有。
小区地面都不让停车,住户都把车停到小区外路边,导致路上拥堵,小区物业有权这么做吗?
现在的现状是很少有业主去维权,都是物业定什么规矩业主被动被执行。业主还是没弄清自己和物业的地位,总觉得物业就是来管教业主的所以不敢反抗,第二个就是业主不团结心不齐,所以在与物业的矛盾中总是选择忍气吞声屈服。其实这是不对的,对于物业合理的规定,业主应该积极配合,对于不合理的,业主直接否了它就好,心里时刻铭记,物业就是业主聘来服务的管家,业主是老板,物业是员工,甚至可以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现实当中物业确实多多少少有点不知道自己是干啥的,经常有侵犯业主利益,凌驾业主之上的做法,这就是物业把自己当成行政部门了,真可笑。
小区的一切地方都属于业主,业主把车停进小区是天经地义的,物业无权圈地收钱更无权不允许业主车进入小区。物业定的这个不让车进的规矩必须挣得业主同意才能施行,否则就是无效的,因为它没有这个权利。另外你们小区业主常识匮乏,人心不齐,宁愿把车放马路上也不愿去和物业交涉,那物业还不是想这么定规矩就怎么定规矩吗,奴才欺压起主子来了
小区地面都不让停车,住户都把车停到小区外路边,导致路上拥堵,小区物业有权这么做吗?
物业无权这样做
物业为了小区全体业主的整体利益,加强车辆管理秩序,禁止吨位重的大车,带挂车的车辆进入小区的道路,是必要的。
这类重车,大车就该停在专门的停车场,货场。因为这类车会把小区的道路造的破烂不堪,给广大业主造成行走不便。重修道路增加物业成本,业主通行不便也不满意。
但是业主开的轿车,面包车,这种小型轻便的私家车不让开进小区道路上停放,是没道理的。
为了减少车辆对道路辗压,为了减少小区内发生车辆伤亡事故,控制噪声,制定一些规章制度是必要的,但不可因噎废食。
因为小区道路是小区内全体业主共有部分,是业主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我引《民法典》这几条的意思,说明物业不让小区路面上停车,既是违法,又是无权的。
物业不让业主车进小区道路停放,只好停在小区外路边上,造成车辆拥堵。
如果交警部门对违停车给予罚款,记分处罚,这个责任由物业承担。
小区物业违法违规操作,小区业主可向所在市县区物业办反映。严重的,可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对物业解聘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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