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将储户的1000元误存成了100万元,储户离柜后要担责吗?
在银行取了3000块钱,结果回家一数,发现少了两张。回去找银行,银行工作人员态度敷衍,责问为啥不当面数清楚再走。并且以太忙为由,拒绝处理。我只用了一个方法,银行行长立马出来道歉,把少的钱补上。
今年端午节的时候,回家过节,就让家里人去当地的银行柜台取了3000块钱。结果回家一数钱,发现少了两张。
我就赶紧带着家里人去找银行,没想到银行大堂经理工作态度很不耐烦,不但不帮忙解决问题,反而责问我们,为啥不当面把钱点清楚再走。
我就说了下面几句话,立马把她吓的面色发白,赶紧把她们行长叫出来,赔礼道歉。
我是用哪种方法,让银行乖乖的承认错误的呢?我给银行的大堂经理说了这么几段话:
首先,如果柜员少给了客户的钱,账目一定是不平的。你们现在就可以让那个柜员盘账,马上就可以查出来,到底有没有差错。
其次,你们银行的点钞机,也是带有芯片记忆功能的,把取钱的所有冠字号码打出来,看看有多少张就可以了。
还有,你们银行有监控,可以查看监控录像。客户在出现经济纠纷的时候,是可以要求银行出具监控视屏的,
最后,你们银行的服务态度很不好,我可以现在立马打银保监会电话投诉。如果查明是你们柜员,有意少给客户钱,那就属于重大违规。你们柜员要下岗,你们行长也要下岗。
银行的大堂经理,瞬间就懵了,脸色都白了。她支支吾吾着跑进银行内厅,没两分钟的时候,一个中年男的就赶紧走了出来。
这个中年男的说他是这个银行的支行长,马上给我们解决问题。
最后他让柜员把项目盘算了一下,果然是发现柜台多了两百块钱。而点钞机记录的冠字号码,也只有2800份。最后银行乖乖把少给的钱补上,这个事情才算结束。
银行少给客户钱,不耐烦的解决。如果银行多给了客户的钱,或者把1000元,误存了100万,那我们客户也可以不去配合银行解决吗?实话告诉你,真的不行。银行可以犯错误,但是我们客户不行。
银行错把1000元,误存为100万,这是银行的错误。只要你不动这笔钱,如数归还银行,那就是什么事情都没有。
而一旦你起了贪念,把这钱取了花了,或者拒不归还,那就是触犯刑法了,后果就很严重了。
真实案例
18年的时候,我一个小学的同学。事情也是银行自己出错,把钱误打在了他的账户里。只不过这次金额比较大,有接近两百万的金额。
因为银行卡开通了短信提醒,银行把钱错转在他的卡上的时候,我这同学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这个事情。
但是我这个小学同学,他的想法比较多。他没有想着把钱还给银行,而在当天就想办法把这笔钱给转走了。然后更犀利的是,他居然还跑到别的支行,把银行卡给销户了。
年轻,还不到三十岁,单身汉一个。他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拿着这笔钱工作也辞了,然后就溜走了。
到处潇洒,到处玩。有半个多月的时间,他的微信朋友圈,每天都是炫耀吃的玩的。我们很多人都以为这货是中了彩票,中了五百万。
普通人的一个毛病,掌控不了巨额财富,尤其是这种不义之财。半个月不到的时间,这货就把这钱给挥霍的一干二净。
然后银行发现这事情的时候,已经联系不上他了。等警察抓到他的时候,钱已经花完了。这件事情的最后处理结果是,他被判了一年有期徒刑,家里爸妈卖了房子给他还了钱。
银行错转1000元,存成了100万,看似天方夜谭,但现实确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湖南的一个实习生,在给一个客户存钱的时候,误把电话号码,当成了存钱的金额,给客户存了12亿。
不过这个差错,银行在当天就发现了。最后在客户的配合之下,银行把这笔钱划扣回去。而银行为了表示感谢,给这个客户包了200块钱的红包以及一包烟!
有人问,我能不能趁着银行没有发现,利用这个钱去获得一些收益呢?我可以明确的给你说,基本没可能的。
银行每天都要盘账,一般当天就能发现差错银行的工作模式,每天要盘账两次。一次是中午交班的时候,一次是下午下班前。
如果一笔业务出现了差错,像取钱给多了或者取钱给少了。 只要出现任何一笔业务的差错,银行柜台的账目都是有问题的。
现在银行的系统也是非常先进的,一般十几分钟的时间,就可以把一个柜台所有的业务都核查一遍,很容易就能查出来,到底是哪笔业务出现了差错。
你在银行办理业务,银行是有你的详细的信息的。名字,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甚至是现在居住地址都有。 所以银行很快就会打电话给客户,并让客户立即过来银行。
只要客户过来配合银行解决问题,一般银行都是会多少表示一下的。包个红包,或者送个礼品,或者报销来回的车费等。
而一旦客户动了歪心思,不愿意把多拿的钱还回来,那事情就不是经济纠纷了,就是属于违法犯罪了。
不当得利,属于违法犯罪,后果很严重的。我们先看下我国法律对不当得利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这意思就是说,如果银行错把1000元,存成100万。即使你用了这笔钱,但是只要能把钱及时补上,都不会触及刑法。毕竟银行的目的只是为了把钱追回,银行也很想把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但如果你带着这笔钱溜了,或者把钱花了又没钱还上,那性质就变了。这个就是触犯了刑法,是要被判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00万,已经算是数目比较大了: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重要的是,你拿了或者花了的钱,还是要如数归还给银行。
不义之财要不得中国人常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千万要不得。你拿了这钱,心虚的很,你花的也不安心。
如果我们在银行办业务的时候,银行多给了钱,或者把我们的存钱金额打多了,千万不要有啥不良的念头。我们最好就是立即联系银行,主动归还,免得给自己的生活造成麻烦。
如果你动了贪念,一定要想明白了,后果严重,不要为了一时的贪念,而付出惨重的代价。
银行将储户的1000元误存成了100万元,储户离柜后要担责吗?
粗心大意的发小在银行柜台取款10万元,回到家后,却发现每一万少了300元,最后找到银行理论。
而银行那边的回复只有六个字:离柜概不负责,之前有位实习的银行员工错把手机号当成转账余额,把高达12.8亿元的巨额转到其他人的账户下,是否我们也能按照银行的离柜概不负责占为己有呢?
身为银行的工作人员,用自身专业的角度知识来回答大家这一个问题。在老百姓眼里,银行是安全有保障的地方,但是也让很多人存在不满的地方。
无论银行大厅多少人排队,六个窗口只有两个窗口正在办理业务,让不少人苦不堪言。
在办理业务时,柜台旁边有这样一个牌子,上面有两行字:钱币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这个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在银行柜台办理取款时,一定要当着银行工作人员的面,把钱点清,如果不清点钱的话,只要离开柜台,就算钱少了,对不起,这个损失自己承担。
所以很多人都觉得这是一种霸王条款。
有很多人都想知道,既然我们钱少了,离开柜台概不负责这个损失自己承担。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银行错将储蓄客户1000块钱存为100万,那么是不是储蓄户像银行的条例一样,离开柜台就不用负责呢?答案:就算银行多给你存一分钱,那么在24小时内必须要退还给银行。
说到这个事情之前先来说一下,前几年的真实案件。
在前几年一家银行,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让银行的行长都坐不住。
一名实习的银行员工正在为一个储蓄户办理存款转账的业务,而这个实习员工由于过于紧张,误把客户的手机号当成转账的金额,将高达十二亿八千万的巨资,错转到客户的银行卡账户中。
当时银行的员工还没有察觉出这客户离开的银行,回到家后查看短信,才发现自己的手机短信提醒可用余额为十二亿八千多万。
当时这个客户完全被吓懵,果然不到四个小时就接收到银行的电话。
电话那头是这样说的:喂,你好,请问是某先生吗?今天你在我们某某银行办理存款转账业务,由于我们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将你的手机号当成转账的余额,错将12.8亿元转到你的个人账户中,请你在24小时内配合我们银行的工作,到我们银行来退还这一笔钱。
最后这位客户丢下手里的工作,跑去银行办理退款的手续,然后银行只给了200块钱的红包。
那么如果是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错将100万,当成1000存进储蓄户的个人账户中,像这样的事情,是否也能按照银行的离柜概不负责来处理呢?答案:肯定不能。
原因:《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对不当得利的返还,善意取得的,按对方主张返还时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返还;恶意取得的,按取得的利益返还。
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肯定不能占为己有,因为这笔钱是银行错将转到你的个人账户上,所以这笔收入是不得当取利,没有合法的根据,银行有权利要求你全部退还本金,如果这个期间你用银行的钱购买理财,所赚取的利息收入,连同本金全部要上交。
如果是你非要按照银行的存款条例离柜概不负责的话,那么银行只能走法律的程序,冻结你的个人账户,很可能你会背负上刑事责任。
那么有的人会说,我将这笔钱给卷走,离开这个城市,手机关机,警察找不到我,岂不是就可以私吞这笔钱?答案:这个思想是错误的。
原因:只要你的银行卡里有钱,而且是银行错转你的钱,无需你本人同意,银行会自动划走银行卡里面的钱,不需要任何密码。
有一句话说的好:刚开业的奶茶店,有很多活动和优惠券,但是上面却写了这样一行字,最终解释权归店家所有。
像我们平时开通短信套餐,每到一个月会自动,扣取三元的短信费,无需任何密码。
这个密码只是你对别人的一种私密,对于银行来说,根本无密码可言,只要没有出现这种情况,银行对你的密码以及存款信息是完全的保密。
但是关乎到银行的利益,那么银行肯定会将你的钱转走,因为本来就是银行的钱。
对此,三味小镇哥的看法就是: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将100万当成1000万存进储蓄客户的卡里,那么就算离开柜台,这个责任必须由客户承担,在规定的时间退还这一笔钱,如果超时,那么银行会自动将这笔钱从你的银行卡里划走。
虽然我也是一名银行的工作人员,但是对这种规则也有一点不满意。
- 我们存款的客户,如果银行少给了我们的钱,那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失误,这个责任必须由失误的银行工作人员承担,怎么成为了离柜概不负责成为我们这些存款客户的责任呢?
按照这样的道理说,如果是银行错将100万存到我卡里的话,那么也是你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由你自己承担,按照你们的规则来实行。
所以这才是最正确的离柜概不负责,如果说我们存款客户没有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个责任我们承担。
前提就是如果你们银行多转给我们钱,那么也必须按照离柜概不负责来实行。
对这样的题,大家支持吗?
所以银行这种条例有一些欠缺,无论是哪一方,最终解释权永远都是在银行手里,那么我们这些老百姓的权益该如何得到保障呢?
对于银行的错误操作,导致我们客户的损失,这个责任必须由银行承担。
总结:千说万说存款取款的朋友们,一定要当着银行的工作人员点清钱币,如果发现假钱或者是少钱,第一时间找到银行工作人员要求退换和补偿。
在自动取款机取款时,一定要养成打印凭单的习惯。因为很多人都反映在自动取款机也取出假钱。
每张钞票上面都有冠号,而这些打印的凭单会详细的记录,每一张钞票的冠号,如果取出假钱,可以对冠号让银行赔偿你的损失,如果没有平单,那么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所以大家也不要幻想银行将100万错存到我的个人账户中,可以带着钱远走高飞过上幸福逍遥的生活,也不需要还给银行,完全可以按照银行的,离柜概不负责来实行。
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想法,从法律上就不允许这样的操作,因为属于不正当得利,要求全部退还给受损方。
所以大家一定要保证自己的利益安全,不要想这些事情。
同时也希望银行能够不断完善所谓的条例和运营方式。
如果说银行搓姜100万存到你的个人账户中,你会选择怎么做呢?
(感谢各位朋友观看和支持)。
银行将储户的1000元误存成了100万元,储户离柜后要担责吗?
“我凭本事得来的钱,为什么要还给你们?离柜概不负责你没看到吗?这是你们自己定的规矩,年轻人我这是帮你成长,你要为自己的失误买单!”秦女士非常气愤地拍打着银行的玻璃窗。
银行行长好说歹说,给秦女士各种解释,说尽好话,秦女士依然置之不理,不愿配合归还款项。无奈之下,银行只能一纸诉状,把秦女士“请”到法院对簿公堂,在法院的威严下,秦女士只能灰溜溜配合银行归还不当所得。
事情是这样的,这位秦女士到我们银行办理存款4500元,当时的实习生小王手误给输成了45000元,直到临近下班清点账目的时候才发现问题。
而秦女士可高兴坏了,存款一下子翻了10倍,从4500元变成了45000元,她立马把钱给转移到其他银行去,这下可把实习员工小王给急坏了,慌忙联系秦女士。
可是找来秦女士给她耐心解释,希望她能够配合归还这笔款项,她以银行明示的“钱款当面点钱,离柜概不负责”为由,拒绝退还40000元,而且在来银行之前,她已经把账上所有的金额都转移了,以为银行拿她没有办法。
无奈之下,小王只能找家里人借来40000元,垫上临时的短款,同时银行一方以秦女士侵占不当得利为由,把秦女士告上法院,最后,迫于法律的压力以及威严,秦女士才松口愿意配合归还相关款项。
以上的案例是我们银行经历过的一个真实的案例,当然,类似的情况,很多银行都会存在,银行员工也不是机器人,也会有忙中出错的时候,连取款机都可能出故障,更别说银行员工了,但是我们作为存款人,在银行遇到类似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身为银行的客户经理,今天我以真实的工作经验给大家答疑解惑。
“离柜概不负责”是店大欺客吗?银行是一个专门经营信用的金融机构,信用是银行安身立命的根本,总体来说,在银行存钱向来是最安全的一种选择,可是,在银行有这样一条标语,让人非常不舒服。
“钱款请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相信很多人都能看到,但是就是不理解其中含义,很多人觉得,银行这是“店大欺客”了,说好的重视信用呢,怎么能立出这样的“无理条款”出来?
因此,不少人觉得,要是银行多给我钱了,是不是也可以不用退回?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银行将储户的1000元误存为100万元,储户离柜之后需要担责吗?答案是:一分都不得能少!
银行员工每天不管是付出多少钱或者存进来多少钱,每天下班前,必须保证账实相符,一分钱差错都不能有。
什么是“账实相符”?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吧:
银行系统的虚拟钱箱的账上有50万元,而银行员工管理的钱箱里面只有499999元,这就是账实不符了,出现这样的情况,银行的员工肯定会被罚的,而且还要把少了的钱给补上。
当然,以上只是出现少量错误的情况,差个几块钱,银行员工可以垫付,如果差个几千上万的错款,那肯定要找到错款的原因,如果是钱给多客户,或者给客户多存了钱,那么必然要找到该客户处理错账的。
毕竟银行员工也是“打工人”,也不可能随随便便自己掏腰包能垫付得了这么多钱,他们也是有家人需要供养的,如果垫付了,可以说这个月算是白打工了。
如果客户以“离柜概不负责”为由拒绝归还款项,该怎么办?如果客户不想归还该笔不当之财,那么最后的结果必然就是和银行“对簿公堂”了,而且银行的起诉理由合情合理,也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原因就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取得不当得利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利益。如果得利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其属于不当得利,利益已经不存在的,无须返还。如果得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属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利益并赔偿损失。如果得利人将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也就是说,不当得利不能据为己有,就算你转移给第三人,不当得利不在自己手上了,银行也可以追究第三人的责任,要求其承担归还的义务。
除了起诉,银行有什么办法防止类似的情况再次出现?随着银行管理制度的完善,出现巨大差错的情况已经很少了,为了预防出现上述差错的情况出现,银行的解决办法如下:
第一、对每笔业务的交易金额设置限制,达到规定金额必须有人审核,再次确认。比如我所在的银行,无论是存入5万元还是取出5万元,都需要另外一名同事刷卡授权同意,同时还有远程的同事进行授权审核,如果客户取5000元,我拍了50000元给远程的同事审核,同样是过不了的。
从上面的过程来看,我办理一笔存取5万元的业务,需要两个同事监督,可以很好地预防差错或者员工作案的情况出现。
第二、尾箱实物金额受限,比如我的钱箱里面只有80万元,但是系统里面录入100万元,这样的交易是无法实现的。再者,取款超过70万元,还需要领导签字同意,需要提前一天预约,如此种种,也是不可能出现上述的错误的。
第三、如果出现误把1000元存成100万元的情况,银行是能把该笔款项冻结划回的,就类似于大家的银行短信扣费,银行可以不需要客户输入密码就能每个月扣取2元费用,同样的,银行因差错把巨额资金划入你的账户,也是可以扣回该笔错款的。
那么,如果到银行存款100万元,银行误存为100元,离柜之后,银行会负责吗?答案:必然会负责的。
就事论事,虽然网上各类新闻层出不穷,而且人们对于“离柜概不负责”意见颇大,你们有遇到银行少个客户钱,拒不承认的情况吗?
银行每天都要检查账款是否相符,一天检查几次,如果发现不符,整个在班的人员都要负责任并找出原因,如果是少给客户存钱,必然要联系到客户本人,把款项补回给存款人,否则,因为账实不符的原因,银行的系统也不允许正常下班。
其实,大家也不用抵触这样的标语,“钱款请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应该分开来看。
那么“钱款请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到底是什么含义?“钱款当面点清”,是为了提醒到银行办理业务的客户,无论是存钱取钱,一定要注意清点好财物,避免出现差错,很多人去银行存钱,或者取钱,连看都不看一眼银行员工点钞,不知道他们是对银行员工太过信任,还是对自己的财物不负责。
首先,“钱款请当面点清”是提醒客户一定要看清银行员工清点财物,起到监督的作用,毕竟银行员工也是人,虽然现在银行网点也有很多监控,但是监控并不能实时监督员工个人的行为,监控的功能主要还是提供事后核验的作用。
其次,就算现在银行清点钱物都是用的点钞机,其实点钞机也会有故障的时候,比如钱出现折叠,那么点钞机就容易点错数目。
而且,钱在脏污的时候,以及有假币的情况下,点钞机会出现报警的滴滴声提醒,遇到这种情况,应该让银行工作人员反复多点几次,确认金额无误,而且不是假币,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离柜概不负责”其实也是为了让客户提高警惕。首先,客户应该在银行点清财物数目是否正确再离开。因为银行网点有很多的监控,可以清楚地拍摄一个储户到底存了多少钱,取了多少钱,银行有底气能肯定给客户取出的钱数目无误。
但是,离开营业网点之后呢?已经没有监控保障了,如果你回家后发现有差错,而银行监控又显示没有错误,这个时候是谁的责任?
我在工作中确实也遇到类似的情形,一位大叔某天在我们行取钱,我很确定给他的金额都是没有错误的,可是他下午就回来找我算账,说我给少钱他了。
于是我调出监控给他看,把整个取款的过程给他看得清清楚楚,并没有差错。最后他自己反思,应该是去菜市场买菜的时候被别人顺走了一部分,具体原因就不得而知了,毕竟没有监控。
所以,“钱款请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初衷并不是银行要耍无赖,不认账,反而是要通过这种看似不合理的标语,引起客户的警惕,让他们在监督银行员工的同时,确认钱款无误。
写在最后,富立耶的看法是:“钱款请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样的标语,其实并不是银行的“霸王条款”,只不过是为了引起客户的注意,提醒客户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财物。
无论是银行多存钱给客户, 还是少存钱给客户,最后肯定是要把差错处理好的,不会出现不负责这样的情形。当然,如果天降横财到你身上,也希望你能提高思想认识,毕竟不属于自己的钱,还回去是没有争议的事情,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有花着凭本事挣的钱心里才踏实,对不对?
当然,之所以要求客户当面点清钱款,也是有重要考虑的,银行已经明明白白把相应的钱款交给你手上,你出了银行大门之后,发现款项不对,再回来找银行算账,而且有监控证明银行没有差错,那么这样的情况银行怎么负责?肯定不可能负责的啊。
再说了,银行是经营信用的机构,把信用视为自己的立身之本,根本不会发生损害储户利益的事情!银行的监管非常严格,银行不会允许损害自己信用形象的情况出现的。
如果银行给你误存了500万元,你会怎么做呢?
银行将储户的1000元误存成了100万元,储户离柜后要担责吗?
存款出现差错是可能的,也是正常的。但很多人对银行柜台的“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有非常大的看法,所以经常遇到一些朋友质疑,如果银行取款时多给了,储户可以不用退吗?不是离柜概不负责吗?
这不,一位朋友就遇到了银行多给钱的问题:去银行存钱时,银行工作人员将储户要存进银行卡的1000元误存成了100万元,储户离柜后要担责吗?储户既不想理银行的工作人员,也不想接银行工作人员电话,银行工作人员说储户要承担退还的责任,有道理吗?不是离开柜台概不负责吗?
首先,有的人说,不是离开柜台概不负责吗?为什么银行多给了钱就必须还回去?实际上,如果银行少给了钱一样会还给你的。
曾经有南京的王先生到银行取款49000元,由于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银行多给了你一万?银行经查看录像后确认是多给了王先生,就找到王先生要求退还,但王先生却称银行有规定“离柜概不负责”,坚决不退还。没有办法,银行柜员只好报警。可见,所谓的以“离柜概不负责”成为一些客户从银行多取款或者多存款后占有不还的借口和理直气壮的逻辑。
银行的“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到底对还是不对呢?实际上,银行的这个规定是以前银行业务在手工操作的情况下做出的规定,因为那个时候没有录像,一旦出现纠纷没有依据可以证明谁对谁错,如果存款人取款几天以后再去银行说少给了钱,那么有什么证据证明到底是不是给少了钱呢?但即使如此,如果银行真的少给了钱,而银行又确实证明少给了钱,银行仍然是会退钱给你的。
现在与以前的情况已经完全不同,现在银行的所有业务都有录像,一旦出现银行少支付了现金,提出申请要求查看录像,无论给存款人的钱是多了还是少了,一查录像一目了然。当然了,这个录像有一定的时限,一般情况下保管三个月,超过三个月就没有了录像证据。但银行只要能够证明确实是少给了钱,一定会还给你的,这是银行的基本原则。
其次,如果去银行存钱时,银行工作人员将储户要存进银行卡的1000元误存成了100万元,储户离柜后不想还给银行可以吗?自然不可以。
最近有一个案例:甘肃肃州某银行柜员李某错将客户王某存款300元误操作存成了49000元,多存款了48700元。客户王某知道银行多存款以后,将钱偿还了信用卡,所以,银行要求退还叶王某以没有能力立即还款为由不给偿还。银行经办人员李某在得到客户王某的承诺还款后对短款进行了先行垫付。但王某并没有偿还多存款的钱,而是以各种方式拖延偿还,就这样拖欠了一年半仍然不还款,李某只好将储户王某告上甘肃酒泉市肃州区法院,经法院在12月5日开庭审理,最后判定这笔误存的48700元属于不当得利,判定储户王某退还。
这件事本来事实清楚,法院的判决也是非常清晰,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非常明确,没有什么可以讨论和争议的。所以,从法律上如果银行多支付了钱,客户必须予以偿还,这是法律规定的。
第三方面,为什么现实中总有一些人不愿意偿还呢?如果真的不偿还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在网上有人提问,如果银行错打1000万给我们,把钱拿去用然后还给银行违法么?可见确实有一些人总觉得银行多给的钱不应该还给银行。
曾经潇湘晨报记者做过类似的调查,超七成人认为“不该退钱”。这样的结论应该说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但是现实的法律规定却不是这样的。一般来说,如果银行多给了钱而不偿还,则属于不当得利,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法律上原因的,应将其所受之利益,附加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并返还,如有损害,并应赔偿。可以想象不仅要退还,还要支付银行贷款利率的利息。如果法院判决以后仍然拒绝执行,那么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甚至上升到违反法律的程度。
另外,如果不当得利数额较大(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这个时候拒不归还时会构成侵占罪,就涉及到刑事责任。而上面的案例中,1000元存款变成100万元,涉及到我金额是99万9000元,已经属于金额特别巨大,那么肯定会已经涉及到违反刑法构成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因此,如果银行多支付的存款而拒绝偿还,虽然银行确实有过错,但不能成为拒绝偿还的理由。银行可以起诉要求偿还,如果仍然拒绝偿还,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麒鉴)
银行将储户的1000元误存成了100万元,储户离柜后要担责吗?
在ATM机上取3万块钱,少了200,找到银行的工作人员,那边指着柜台上的6个大字:离柜概不负责。
无论怎么解释怎么说,那边都说离柜概不负责,因为我取钱离开了银行一段时间。其实如果不是用钱的时候,谁能发现在银行里取几万块钱居然能少200。
为此孙大爷对银行的印象变得特别的差,说什么也不愿意把钱再放在这个银行,当天就吵着要把所有的钱都取了出来了。
后来闹大了,孙大爷的儿子在某地方工作,老父亲一个电话就赶回来。然后儿子陪着老父亲一起去银行,将取款流水的冠字号全部打印出来,才发现确确实实就少了200。银行又是赔礼,又是道歉,还送了不少的礼物,这件事才这么了结。
由于出现了这一档的事,所以孙大爷还是不放心,这个银行,虽然拿了他的东西收了他的礼,但是孙大爷坚持要把存在里面的钱全部取出来,但是他答应了银行以后每月的养老金还是存在这里。
孙大爷又像以前一样,每月6000元的退休金,自己留3000元用另外3000存银行。那天孙大爷去银行存钱,还是像以前一样把3000块钱存到银行里。因为年龄也大了,不敢存定期,就放着活期多少也有点利息。
存完钱孙大爷就发现明明自己存的3000,可是短信提示是存入了3万块钱。孙大爷立马去其他银行把这一笔钱给取了出来,然后再存到了别的银行。
还没等孙大爷回到家就接到银行的电话说钱存错了,3000块钱存成3万了,需要孙大爷配合把多的钱给退回。
这下孙大爷就不干了,我又没有偷又没有抢,你们说的离柜概不负责,上次我那个钱我离开了,费了那么大的劲才要回来了,这一次你们就想这么轻轻松松的把钱拿回去吗?
这个钱可不是我抢你们的,也不是我偷你们的,是我自己存钱的时候我存了3000,然后变成了3万,这不是我的原因。你们应该为你们自己的错误买单,为什么来找我?
孙大爷觉得自己没偷没抢,而且他们银行之前也是这么对待自己的,说好了离柜概不负责,这次是你们的错误,为什么还要我来配合你,所以他就没有在管银行了。
之后银行再打电话给孙大爷,孙大爷就没有再接了,也没有去银行处理这件事。银行没办法孙大爷,而是一纸诉状把孙大爷告到了法院。
后来通过法院的判决,孙大爷这才配合,将多余的27,000元退款给了银行。
可是我们在银行明明可以看到一柜概不负责,难道这仅仅是针对储户取款而言吗?其实离柜概不负责,说的是在银行柜台办理取款的时候,一定要当面点清所有的钱,如果没有数钱就离开柜台的话,那么就算钱少了,银行也不承担这一部分责任。
因此很多人都觉得这样的一条规定明显是对储户不利的。而且有些时候如果一次性取钱比较多,而且事情比较急的时候,根本就来不及清点。
本着对银行的信任将钱一股脑装到包里,可是回去使用的时候才发现少了,找银行,他说:概不负责。
甚至有些人在银行里取出了假钞,但是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了再找回银行,银行也不认,说:离柜概不负责。
因此面对这样的事情时候,我们很多时候都会觉得银行这是店大欺客。这样的规定根本就不人道,为什么我们储户取款发现少了或者发现假币之后,银行就不负责。
事实上银行这样的做法有也有一定的道理。其实也不能说离柜概不负责是一锤子定音,你能够证明你取出来的钱就是银行的,那么他就得负这个责任。
当你从ATM机上取钱发现少了,那么你当时就可以找旁边的工作人员进行,然后当面清点,并且要求调出相应的监控设备,证明自己并没有多拿,然后才可能将少取的钱拿回,但是这又存在着一系列的麻烦,首先银行不一定配合你调取录像。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如果是个人去办理取款,遇到假钞或者是少了一些钱的时候,办理起来都非常麻烦,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确实有一定的困难。
网上有很多办法说要求银行打出当时取款的冠字号,那么就可以知道自己有没有取出那么些钱,有没有取的是假币,可是如果想要银行配合个人的话,那是有多么的困难。
而银行所说的离柜概不负责是为了防止有人故意将假币掺杂,然后污蔑银行。甚至有些人取完钱后故意把一部分钱藏起来,然后再返回说钱少了。因此这才有了,离柜概不负责。
银行少给了储户钱或者是给了储户,假币我们需要通过繁琐的手段才能够得以解决,可是如果面对银行多给了储户钱,把1000元存成了100万,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报复银行或者说是占为己有。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而且这样可能会触犯法律,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银行错把1000元库存为100万,这确实是银行的错误,但是只要你没有去动这笔钱将这如数归还,那么就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你存的1000元还在你的账户上,那100万元银行也会自动划走。
可是一旦你娶了贪念,想要将这笔钱占为己有,或者说是拒不归还的话,那么你将可能会面对法律的制裁。
在前几年,我当时通过手机APP进行转账当时我记得只转了120元进支付宝,可是我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是有1.2个亿存入我的账户。
立马就兴奋了,我的天哪,我发财了,可是前后不到一分钟,我立马又收到一条短信,这1.2个亿立马又转出去了,当时我就纳闷了,我也没有操作呀,可是他平白无故的转进来,又平白无故的转出去,让我空欢喜一场。
后来我打电话咨询,原来是因为银行操作失误,将这1.2个亿转到了我的账户,发现失误后,他们立马又将这个钱给转出去了,为了表达歉意给我充了50块钱话费。
那么银行工作人员他们错误将1000元存款变成100万元存款,是否也能够按照银行所说的离柜概不负责来处理这件事呢。想都别想,是你的可能还不是你的,不是你的你怎么抢都抢过来。
根据民法通则的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对不当得利的返还,善意取得的按对方主张还返还时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返还;恶意取得的,将取得的利益返还。
有些人可能会讲啊,我又不是故意不还的,我只是代为保管啊,他打电话我没接到,他连没联系我怎么怎么样,总之有各种各样的理由。
根据刑法的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和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如果银行多支付的存款拒绝退还的话,虽然银行有一定的过错,但是也不能成为你占有的理由,当银行还可以起诉要求偿还,如果你还没有那么将会遭受更重的处罚。
其实离柜概不负责这样的条款,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见到。在一些优惠券或者是广告宣传单上,有一行小字,写着本广告或者是本券,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写在后面其实在生活中,银行确实是我们经常会接触的一个机构,但是他也有很多让我们不满的地方。
无论银行里有多少人在排队办理业务,10个窗口只有两个窗口正在办理。不仅如此,每个窗口那几个大大的字写着,钱币当面清点,离柜概不负责。
银行短信扣费,不需要输入密码就能每个月扣取2元费用。银行错把巨额资金划入你的账户,也是可以直接扣回该笔错款的。
按照银行的话来说“离柜概不负责”这样的标语,其实只是为了引起客户的注意,提醒客户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财物。
但是,无论是银行多给钱给客户, 还是少给客户,只要愿意一步步地去处理,问题总会得到解决。
如果是你遇见银行多给了钱,你会怎么办?
银行将储户的1000元误存成了100万元,储户离柜后要担责吗?
将储户1000误存成100万,只要储户把卡递回去,5秒钟就搞定为1000元,如果储户不递回,你就等着吃官司坐牢吧!
反过来说,如果将储户100万误存成1000元,当你出了银行大门后再返回去说明弄错了,工作人员肯定会不耐烦地指着牌子“离柜概不负责”,对你吼道:“你识字么?你读了书么?”,从这一刻起,你要准备99双牛筋鞋,3麻袋材料纸,请8个律师,从2020年——2050年,头发白了,人也瘦了,快上吊了,可还是1000元在卡上,不信者,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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