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大学生为240元参加拳赛被打死?如此拳赛要被追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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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有话说老穆认为,必须追责!
一个是仅仅学习格斗一个多月的大学生;
一个是获得过世界泰拳MFC金腰带、泰国曼谷泰皇杯泰拳联赛57公斤冠军的选手。
试问,让这两个人同台竞技,居心何在?
11月30日晚,仅仅学习格斗一个多月的22岁大学生小新在教练吴某的说服下,在成都水碾河参加了一场名为“素超”联赛的非专业化自由搏击表演赛,出场费为240元,这是他练习该项目后首次参加比赛。由于两者实力悬殊较大,开场仅36秒,小新在遭到对手的首次攻击--即被对手踢中左腹部后就缓慢蹲下,随后心脏骤停并陷入昏迷。
在微信聊天中,吴教练称对方也是初级水平,无论输赢小龙都将获得240元出场费。不幸的是,小新在昏迷了21天后,仍然去世了……
(一)一场实力悬殊过大的比赛,是如何通过审核的?(二)对手明知道对方的战绩,还下手如此狠重,不知有何想法?(三)现在是法治社会,这样的比赛是否合规,有待调查!【结束语】愿孩子一路走好!愿天堂没有邪恶!愿家属节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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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大学生为240元参加拳赛被打死?如此拳赛要被追责吗?
西南财经大学在校学生明佳新,受邀以出场费240元来参加比赛,开局不到40秒,就被对方在腰部重击一拳,倒在比赛场上,抢救无效已经死亡。
两个参加对决比赛的一个是在校大学生,初学格斗,一个是在成都格斗圈内有一定名气,得过金腰带职业格斗运动员。组织安排让这两个实力悬殊很大选手进行拳赛,确实应该被追责。
谁安排这两个实力悬殊的队员进行拳击比赛!安排他们两个进行对决的是为了相互竞技、共同交流,还是想通过这样的比赛哗众取宠、夺人眼球! 这次比赛,好像是以往某些影视作品中, 某些拳馆为了吸引人气,视人命为草芥, 故意这样安排。
一个初学格斗爱好者参加这样级别的比赛,有关方是否提前介绍比赛的有关情况,安排规则双方在报名前是否应该知晓? 事后家属质疑,举办方未给选手买保险,赛事手续可能不全的比赛,不应该被追责吗?
要知道,现在中小学生参加县市的田径运动会、篮球、足球比赛,都需要提供体检证明、办理保险的有关手续。
举办方会将自己的亲人安排参加这样级别的比赛吗?看到一个风华正茂、积极向上大学生的青春就这样掉脸,真是有些痛惜!
如何看待大学生为240元参加拳赛被打死?如此拳赛要被追责吗?
一定会被追究责任。
事情是这样的:
在11月30日,这位只练了五六堂课的搏击初学者被自己的教练叫过去给别人的赛事“凑场子”,然而对方是一位号称“19岁世界上都没几个人打得过”的泰拳金腰带获得者。双方选手实力差距非常大,一个是22岁的搏击初学者,而另一位却是金腰带职业选手。
明佳新被这个主办方受邀以出场费240元来参加比赛。在不到40秒的时候,对手一脚踢在明佳新腰部,他倒在台上,直接被送往医院抢救。
可惜的是这些天他一直就没有醒过来,直到12月20号早上9点16分,医生宣布他死亡。
应该追究责任的恐怕不是一方:
一、他的教练应负责任,他了解自己学员是什么水平,对自己的拳手完全没有保护意识,让其盲目参赛。
二、主办方难辞其咎,找一个新手来参加比赛,还去跟一个有实力派的对手较量,居然都不对拳手的背景做任何调查。
三、比赛对手求胜心切,踢中要害,令对方躲闪不及受伤致死。
这件事司法机关会有公正公平的判决。只可惜一个好好的大学生无辜惨死,令人痛心。
如何看待大学生为240元参加拳赛被打死?如此拳赛要被追责吗?
一场鸡蛋碰石头的拳赛,注定是一场悲剧!
比赛双方:西南财经大学在校学生明佳新,一个仅仅学习格斗一个多月的大学生;一个是获得过世界泰拳MFC金腰带、泰国曼谷泰皇杯泰拳联赛57公斤冠军的选手。双方不成比例。
比赛情形:开场仅仅36秒,阳佳新遭到对手首次攻击,被踢中左腹部倒地,心脏骤停并陷入昏迷。
结果:阳佳新在抢救21天后不治身亡!
如此草菅人命的安排,不追究责任简直是天理难容!
一、拳赛主办方难辞其咎
任何比赛都是有一定的规则,比赛双方起码应在同一个层次,在同一个重量级别进行吧,是谁把这两个力量悬殊,不是一个级别的两个人放在一起比赛,赛前就不了解情况吗?难道是打“黑拳”,朗朗乾坤下可以打黑拳吗?这显然是不尊重生命,把生命视如草芥!主办方必须受到制裁!
二、教练“忽悠”也难逃责任
教练“怂恿”阳佳新参赛,只要参加,输赢都可以得到240元的参赛费,并且告诉阳佳新,和他比赛的对手同样是初练新手,他既然那么肯定对手是新手,为何看到对手是冠军后不制止这场比赛?这里面有没有猫腻?他硬是一步步地把阳佳新“忽悠”进去了!同样应该受到制裁!
三、盲目不理智,导致命丧黄泉
阳佳新为了240元参赛费一点都不理智,盲目行事,作为一个大学生,应该懂得有些钱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挣的,为了区区240元失去了冷静,他就不想想如果打伤了又何止花240元呀,说难听点,有的钱是有命挣没命花呀!
悲剧已经发生,希望有关部门彻查内幕,追究法律责任,给家属一个安慰,给网友一个交待,同时也可以让逝者安息!
如何看待大学生为240元参加拳赛被打死?如此拳赛要被追责吗?
这不是一场公平的拳赛,因为参赛的双方差距悬殊。
一个是仅仅学习格斗一个多月的大学生;
一个是获得过世界泰拳MFC金腰带、泰国曼谷泰皇杯泰拳联赛57公斤冠军的选手。
把两个差距悬殊的人在一起比赛,居心何在?这是要干嘛,这是谋杀!
必须追责!
比赛的结果是,西南财经大学在校学生明佳新被他的对手,此前战绩为11战0负的职业金腰带选手王某,仅用了36秒KO倒地。明某昏迷了20天,最终不幸去世。
一个西南财经大学的学生是怎么参加的这种拳击比赛,为啥两人实力悬殊这么大?
我们一起看看这个聊天记录。小明同学体重57公斤。对手是59公斤。小明的上线说对手和他一样是水平初级。
并说输赢都会给小明240元的出场费。而小明说自己没有买装备和买课。小明的上线说:你确定要打,可以先不上课,打完挣到出场费再说。通过聊天记录,我们可以知道,这个上线的意思就是等小明参加了比赛挣到了出场费240元,再用这个钱买课和买装备。这完全是一个小白呀。
可是他的对手呢,说好的也是初级水平,而实际上是他的对手此前战绩为11战0负的职业金腰带选手王某。因为他的对手王某以为小明和他一样是一个职业选手,所以上场的时候和以往一样奔着快速KO对方,谁知道,自己的对手竟然是一个才训练一个月左右的小白。一个是王者,一个是青铜,这比赛怎么打?不到40秒,小明被王某踢中腰部,倒地不起。最终没有救过来。
小明的死谁应该负责?
一、小明自己。
为了240元的出场费去参加一个拳赛。自己只是参加了一个月的训练,真的以为自己实力较强了么?
而且小明的上线说,只要参加输赢都给240元,通过这句话,可以知道,小明是为了这240元去的。也就是说,就算比赛输了,还能得到240元,他想过没有,如果受伤了,这240元连医药费都不够呀。
二、给小明推荐比赛的上线。
说好的也给自己配一个新手。如果同样是新手,大家实力相当,这也没啥。为啥给配了一个职业格斗运动员?这个上线在明知道实力悬殊的情况下,还邀请小明参加格斗比赛,低估了比赛的风险。
三、比赛是否合规?
这场不公平的对决难道主办方不清楚吗?现在是一个法治社会,希望有关部门一定要查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才让这种不公平的比赛开展的。
带给我们哪些反思:
一个西南财经大学的高材生,为何为了240元参加这种比赛?而自己只是训练了一个月,体力和能力都远差于职业选手。是因为真的喜欢格斗吗?做事一定要考虑周全。切不要为了一些小钱去做自己能力达不到的事情,最终让自己受伤,悔之晚矣!
小明已经走了,剩下伤心的父母。对此,大学生们也要反思,不要什么钱都去挣,凡事要三思而行,多考虑后果。
你觉得小明的死,谁应该负责?
如何看待大学生为240元参加拳赛被打死?如此拳赛要被追责吗?
事情是这样的:
11月30日,成都22岁大学生明某,在仅接受了一个月自由搏击训练的情况下,就在教练的怂恿下,参加了自己职业生涯的首场比赛,也是最后一场比赛。
比赛的结果是,他的对手,此前战绩为11战0负的职业金腰带选手王某,仅用了36秒,就轻松将明某KO倒地。明某昏迷了20天,最终不幸去世。
真是一场不折不扣的悲剧。
据媒体报道,明某的对手王某今年只有19岁,曾获得世界泰拳MFC金腰带旗下的shark拳场的金腰带、泰国曼谷泰皇杯泰拳联赛57公斤冠军,王某的技术属于“全国一流水平”。
职业运动自有其训练、比赛的规律,没有经过长时间的训练,想挑战职业选手难比登天。明某这不是勇敢,是找死。职业比赛是残酷的,金腰带选手正常参赛,用实力KO大学生并无过错,错就错在大学生的鲁莽,这是鸡蛋碰石头的惨烈。
下图为主办方在赛前发布的比赛海报。
不知赛事方是如何安排的,一个仅训练一个多月的萌新小白,竟然跟从无败绩的金腰带选手PK,仅过招几个回合便完败倒地。这不明摆着给对方刷数据当炮灰吗?主办方对此事要负重大责任。
明某的吴姓教练肯定也难辞其咎,如此莽撞地为大学生报名参赛,与其说是存在侥幸心理,让大学生的搏击生涯高起点起步,我更愿意相信他是为了赚钱而不顾大学生的死活。
事实也是如此。大学生的教练姓吴,是从健身教练转行的。教练发给大学生的微信中,说对方也是初级水平,打一场有240元出场费。但是主办方实际给了1000元,教练在中间拿了760元回扣。
大学生听从教练的蛊惑,为了240元,送了一条命。教练为了赚学员760黑心钱,间接谋害了一个大学生年轻的生命。
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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