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少年骑摩托车逆行被撞身亡,家属索赔120万,如何解读?

这案子有些蹊跷,骑摩托车是无证驾驶、逆行,正常判定全责都不为过,现在死者家属还索赔120万,让人看不懂。

2020年10月24日,福州永泰县一个路段,15岁的朱某没有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着一辆摩托车,为了躲避谭某驾驶的小轿车,情急之下拐到了对面的车道,与林某驾驶的汽车,迎面相撞。

随后涉案方,拨打了110和120,交警也到了现场处理,摩托车驾驶员朱某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这次交通事故,经过交警的协商,谭某承担这次事故的50%,而朱某和林某各承担25%的责任。随后死者家属又提出了赔偿120万,这个120万是咨询过律师才算出来的金额,但涉案的另外两方,对这个120万不能接受。

林某的保险公司还在进一步核算赔偿金额,双方都在等待下一步的调解。

这一案件中,朱某不满18周岁,父母作为他的第一监护人,有教育和监管方面的失职,同时无证驾驶,也肯定存在过错。

对于这起案件,来谈谈我自己个人的看法。

01: 看到了“逆向行驶”,“无证驾驶”、“不带头盔”这几项,不光对自己生命的不尊重,同样也是对过往行人的不尊重,如果撞的不是轿车而是行人的话,那又怎么办?换成朱某是成年人,交警又应该怎么样判罚?

就算出于对未成年的保护,这样的责任划分还是值得商酌的。为了避让车辆,将车那开到对面的车道,本就是违规逆行,对面来的车辆正常驾驶,无论怎么说都不可能承担25%和50%的责任。

02: 除了监管人父母有责任,借出摩托车的车主也有责任。两位涉案的车辆都是正常驾驶,自己车坏了,还要另外赔偿别人,祸从天降。

03: 这样的处理,看起来是为了体恤死去少年的父母,然而却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不好的影响,出了事就谈赔偿,让很多人看到有利可图,同理这个协调判责,有点和稀泥的意思。

04: 林某是正常驾驶,撞上了逆向过来的摩托车,车开得好好的,还要承担25%的责任,还需另外赔偿30多万。如果我是当事人,我也是难以接受,毕竟对方有多项交通违规在先。

不管这起案件,最后判罚是如何发展,作为个人只能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真正的判处还需要他们三方协商与交警一同决定。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去年有一个非常类似案例

无巧不成书,也是一名15岁的少年,无证驾驶,可交警确是判处少年全责。

2019年8月,广西百色,一名15岁的少年,无证驾驶摩托车,身后还载着两名同伴边,在辅道逆向行驶,边看手机边开摩托车。

在一转弯处,出现了一辆正在转弯的大货车,双方来不及反应,碰上了。驾驶员黄某当场身亡,同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交警的认定的结果是,15岁的少年负有全部的责任。

交警部门仔细核查后,驾驶员黄某有诸多的违法违规:

未成年无证驾驶、机动车在辅道上逆向行驶、单手驾车危险操作、没有带安全头盔、超速行驶、违法载客。

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立马下车查看,并打了110报警,打120急救电话。

交警最终认定,在事故中死亡的驾驶员黄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看一下,这个去年的案子是不是跟本案有些相像,交警的判决却大不相同。同样是无证驾驶、不戴头盔、逆行,一个全责,另一个仅仅25%的责任,死者家属还提出了120万的赔偿,是否有些过了?

写在最后

这两个案例里面,我们都为死去的少年感到惋惜,发生了这件事,个人觉得缺少的就是教育,再者家长对孩子的监管同样存在一些问题,骑着摩托车出去是第一次吗?去哪里借的车?谁允许的?

这样的例子带给了我们一些警示:十次事故九次快,宁等三分不抢一秒,不要超车超速,不要违章驾驶,酿成车祸后一生悔恨,无论是汽车、还是摩托车,又或是电瓶车,生命不是儿戏,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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