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可以确定来女士被害,如果警方找不到许先生加害的证据怎么办?

不要低估了警察的办案能力。

23日晚上八点,发布正式公告,来女士已遇难,丈夫为重点嫌疑,已被警方控制。

先说两个细节

第1个细节

记者采访来女士丈夫的三段视频看了两遍,还真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看似镇定自如,其实眼神流离,东张西望,在来女士房间采访的时候,还有一个动作,就是把枕头往来女士睡的方向扔过去,用动作来掩盖自己的不安。

同时说话也颠三倒四。采访中老公回答看似行云流水,实则前后予盾:早上5点多出走很正常,但记者问:以前发生过吗?丈夫回答:没有。

第2个细节

是今天早上看新闻看见的。住在来女士楼下的邻居,正好前两天在电梯里碰见了来女士的丈夫,出于好心,询问来女士状况。

来女士丈夫的一个动作,显示了他的不安,他手撑住了电梯墙壁,用手壁挡住了自己的脸,不让别人看他的脸部表情,又好像无比的痛苦。

从这两点可以看出来,如果来女士丈夫心里不慌,那是说不过去的,心理的防线经过20天的折腾,早就处在了崩溃的边缘。

这样的状态,还怕他狡辩么。

真相离我们很近

警方如果没有十拿九稳,不会对来女士丈夫实施监控的。已经发现兰女士的一些衣物,说明十有八九掌握了一些关键细节,只不过我们大家还不得而知。

而且当天就把来女士的丈夫有重大嫌疑给公布出来,就是为了向大家证明,马上到了案件的攻坚阶段,只等来女士丈夫供出本案的实情以及相关的细节和动机。

所以说警方肯定已经掌握了线索,耐心等待,真相马上水落石出。

现在可以确定来女士被害,如果警方找不到许先生加害的证据怎么办?

权威媒体己确认来女士被害,丈夫许先生是犯罪嫌疑人。目前,警方尚未公布犯罪嫌疑人犯罪口供,尸体和犯罪现场是否形成完整证据链,尚不得知。雁过留声,鱼过留痕,许先生太高估自己,找到加害的证据只是时间问题。

许先生羁押期,尽管心理素质特别强,表面上从容,心里面会有压力的。交待犯罪事实还是抗拒到底,对许先生来说,都是同一结果,杀人偿命。还有一个重要因素,许先生不愿意供述同伙,没有帮凶,许先生也不可能完成这一“完美”的谋杀。同伙无非是两类人:战友和亲朋,因为买凶是不值得刻意保护的。这也是一个突破口。

曾有过“零口供”被判刑的案例。既使许先生不愿交待犯罪,但来女士失踪前他是唯一见证人,零晨消失,并躲开摄像头,只有熟悉的人才能办到。而许先生具备这一切指证。

警方要办成铁案,尸源和供词是必不可少的。对于全国人民都知道的迷案,警方是不会懈怠,会向关注的网民还原犯罪经过的。

现在可以确定来女士被害,如果警方找不到许先生加害的证据怎么办?

来女士的二婚老公已经被刑拘了,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不可能存在找不到证据。

今天上午,来女士的家人亲属和朋友都到了化粪池旁的井盖附近,很多家属都抑制不住痛哭流涕,其实这种结果都是我们不想看到的,大家几乎都猜中了结局,也猜中的过程,甚至凶手都猜的差不多了,但依然不想看到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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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已经掌握了许国利谋害的证据

目前相关单位已经掌握了许国利谋害来女士的证据,而且相信马上详细的过程就会开发布会进行公布,毕竟这么大的案情,全国几亿人都在关注,肯定会在第一时间公布的。

现在这个阶段,其实已经基本可以确认来女士的二婚丈夫许国利就是嫌疑人,只是最后在打捞的环节上还有一些耽误,不过目前打捞工作也已经完成,来女生的家属都聚集在了化粪池附近的井盖处惦念她。

现在有一个说法就是许国利已经全部都招了,但还没有得到最后的说法,不过个人认为基本证据都搜集的差不多了,相信很快就能有发布会供大家参考。

有些疑惑还值得分析

目前很多人的疑惑都集中在到底有没有切割遗体,很多人给我留言,认为分割不可能在家。

但我要说,分割在家,甚至在卫生间的可能性很大。

来女士体重应该不大,属于小骨棒,在卫生间操作很容易,组织直接冲入下水,骨头带到室外扔了。

同时,在卫生间的好处就是可以直接用大量清水冲洗,水量够大面面俱到的话,基本能够搜集的证据也都被破坏了。

假如在别的地方,第一容易有他人出现,第二血迹不容易清理,所以说卫生间最方便。

至于说女儿在家的问题,当天他们外出很开心,应该回家也吃了不少东西,许国利有过购买安眠药的经验,很有可能安眠药提前就准备好了。

总之,购买安眠药的记录,被害现场痕迹的提取已经大量用水的记录,都能够说明问题所在。

证据是叠加的,形成证据链以后就很难辩解,在铁一般的证据下,许国利交代案情也是很有可能的事。

来女士被害或许和许国利欠债有关

炒股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有一种说法是许国利炒股导致欠了不少钱,向来女士借钱,她不借,个人猜测投资股票的钱很有可能是儿子婚房的首付,来女士有钱不出,他苦苦相求,这才导致最终案情的发生。

总之,来女士所托非人,而许国利被利益蒙蔽了双眼…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犯错就一定会被查出,千万不要做那让人遗憾终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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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以确定来女士被害,如果警方找不到许先生加害的证据怎么办?

现在来女士已经确定被害,从警方打捞化粪池打捞一些碎片拍照并打包来分析,基本可以判定是一起杀人碎尸案。

现在有两个疑问,一个是作案第一现场到底在哪里?在来女士家里?还是另有其它地方? 二是如果来女士丈夫不承认作案,始终没有口供该怎么办?

先分析作案第一现场:

1.如果警方确定了作案第一现场是来女士家,那就等于确定了是来女士丈夫作案无疑,因为案发时来女士家里只有三人。但是如果是家里作案,哪怕就是网友分析的给来女士和女儿都吃了安眠药的情况下作案,但杀人碎尸并要从卫生间冲下去,那是需要大量用水的,如果是夜里大量用水楼层邻居应该能听到,事实是也有邻居说之前晚上来女士家冲马桶都能听到。 如果考虑这点,如果家里是第一现场,那来女士被害的时间可能就不是晚上,而是报案起之前的某一天白天。但这样的话如何能瞒过小女儿是一个疑问。

2.就是第一现场不在来女士家,那能把来女士碎尸的作案现场又在哪里? 杀人碎尸不是杀只鸡杀只猫,不可能是一件容易隐蔽且可以速战速决的事,如果在小区其它隐蔽的地方杀死碎尸必然会留下大量线索,但根据警方前期“挖地三尺”式的在小区排查都没发现明显的问题,理应排除其它地方杀人碎尸的可能。

作案的第一现场大概率是在来女士家,而且现在来女士家已经被贴了封条,如果在家被害,那谁作案就是显而易见的。至于题主担心的警方找不到证据,而案犯又不承认怎么办? 那是你对刑警太小看了,现在打捞的就是证据! 请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杀人的罪犯在小区,被杀的人在小区,这么小的范围水缸里跑不了王八。

现在可以确定来女士被害,如果警方找不到许先生加害的证据怎么办?

首先警方通告说来女士已经遇害,这说明警方已经拿到了有力的证据。很可能吸粪车在化粪池中吸到了人体残渣,经过DNA对比后才确定他死亡的事实。另外邻居爆料隔壁空房子长期无人居住却用掉2吨多的水,估计是尸体被粉碎冲到化粪池了。更多的证据肯定能找到,警方一直还在持续搜集中。

其次,据传闻许某某是侦查兵出身,电影里我们都知道侦察兵是很厉害的兵种,他本身就有过硬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也有更高的智商。从许某采访时评价他老婆说“以她的智商,一个人是出不去的!”可以看出,来女士除了财产各方面都不是他的对手。

我们知道侦察兵一般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许某作为物业管理人员,非常熟悉小区的监控位置也懂的怎么规避。他能无声无息的做到瞒天过海,肯定是很久以前就有这样的疯狂的作案动机了。

其次,从案情分析来看,来女士才是真正的房产和财富的拥有者,许某某大概率是二婚“倒插门”,没有家庭财富的支配权。这从邻居反馈的他们因为男方儿子婚房争吵就能说明问题,最后他是被来女士拒绝的,然后他就动了杀机。

再次,给女儿过生日也许就是他故意设局的一个契机。给外人一种感觉,看我们前天还好好的一家其乐融融的给孩子过生日呢,我肯定不是凶手,从而把案件焦点转移掉。这就是侦察兵的高明之处,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

最后,许某某高明,警方也不是吃醋的,里面高手如云,加上省地市三级主管部门强烈重视,案件估计已近有了很大的进展,只是没有证据彻底定死之前不会过早下结论。

不管来女士是被绞肉机搅碎用下水道冲到化粪池了,还是用浓硫酸溶解了,他的家肯定不是第一现场,而是隔壁的空房子里面。

因为隔壁空房子房主反馈,房子长期无人居住,那就突然用掉了2吨多的水。对于一个侦查兵来说,开锁技术都是小儿科,或者他利用物业工作的便利,提前就配好了备用钥匙。细思极恐啊,一个活生生的人,被他抹杀的干干净净!这样的枕边人比狼都可怕。

当然至于来女士被害找不到证据怎么办?肯定是继续深入调查各种可以物证,另一个就是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着手,搜集证据。

警方要办成铁案,受害者尸源和供词是必不可少的,警方也已经做个很多的努力,比如抽调多辆吸粪车对小区周边化粪池进行排查,还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保密调查也在同步进行。请广大网友不传谣,不信谣,一切以官方的通报为准,相信案件很快就有最新的结果了。

最后,女人一定要嫁对人,金钱次要安全才是第一位的,不要去委屈自己,有困难就去报警,或者早点离婚脱离这样的衣冠禽兽。

现在可以确定来女士被害,如果警方找不到许先生加害的证据怎么办?

这个根本就不会成为问题,我国法律是重证据,轻口供的

7月24日,杭州来女士离奇失踪案终于有了初步结果。杭州公安局江干分局官微发布通报:来女士已经遇害,其丈夫许某某有重大嫌疑,目前已经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可以看到,这里对许某某采取的是“刑事强制措施”。办案机关不会轻易采用刑事强制措施,因为一旦实施错误,就涉及到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所以,从这可以看出,办案机关是有很大把握的。个人认为,办案机关手里掌握的证据至少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我国的刑法注重的是证据,法律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能轻信口供。即使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也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但如果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以零口供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已经采取了强制措施,现在就只等嫌疑人招供。相信在铁证面前,嫌疑人也不会做无谓的抵抗。有媒体报道,嫌疑人已经供述了作案的过程,但由于警方没有发布通报,媒体也就没有透露细节。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多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的猎手。在现代科学面前装神弄鬼,制造凭空消失,只能说是自作聪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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