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莲”真的让古代女人受尽折磨吗?变成三寸金莲后还能务农做家务吗?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苏轼(菩萨蛮)。

从东坡先生这首词里,能够看到词人很欣赏这种“三寸金莲”。也就是说,至少在宋代,裹脚的女人已经受到士大夫阶层的喜欢了。

当然,也有人推算说女子裹脚还应更早些。比如说唐后主李煜就素爱小脚女,证明裹脚早于五代。甚至还有人提出,南齐东昏侯萧宝卷凿金为莲花贴地,命爱妃潘氏碎步小脚,舞于莲上,美其名曰“步步生莲花”,佐证南北朝时即有裹脚习俗。

无论是源于南北朝还是五代,都不太重要。女子裹脚之风在明清时期形成习惯,被民间普遍接受已是事实。到了民国初期,孙中山先生痛陈其弊,提倡天足运动,才基本上遏制住这一陋习。然民间积习日久,仍有人偷偷沿习。

女孩子在三岁左右,即走路稳定了以后,便开始裹脚。一般由母亲或者祖母动手,她们把自己幼年时受过的伤痛,毫不保留地转嫁给自己的孩子。找两条细长的棉布,把女孩柔软的小脚趾一层层包裹起来,除了大脚趾头之外的四个脚趾头,通过外力使它们变形,然后,整个脚面骨随着脚趾头的变形而变形。

起初,孩子当然疼得哇哇大哭。这时候,家长便会连哄加吓去做思想工作,并有人在旁边看管,生怕孩子把布给解开,或者孩子下地走路——哪怕是爬也不行!

这种残酷的折磨第一阶段至少要经历半年之久。在这期间,裹脚布不能解开,孩子不能下地走路。接下来,如果要使成人后的双足能称得上“三寸金莲”,这种过程要持续到十七八岁,有的人甚至陪伴终生。

当然,缠足的效果也不尽如意,半尺左右的称为铁足,四寸左右称为银足,三寸左右、足底弓陷的最佳,即被人所称呼的“三寸金莲”。由于脚骨几乎完全变形,且骨肉叠压,女子走起路来颤颤巍巍,弱不禁风,迎合了一些人的扭曲美感。

可以想像,这种脚走路都困难,怎么去参加体力劳动呢?

当然要劳动,只不过,裹脚的女子大多数不去田地里劳作,主要从事家务劳动,生养孩子,纺织做饭,喂养家畜。或者到地头送饭,田间割草,辅助性地参加收作。古代平常农家,男主外,女主内的格局是主要的家庭模式。至今,在北方许多地区,男人仍被称呼为“外头人”,媳妇理所应当地被称为“屋里人”。“俺外头人到xx去了”仍是女人习惯称呼。

既然裹脚带来如此伤害,生活如此不便,古人为什么还沿此陋习,且乐此不疲呢?

这是因为我国自古是男权社会,女人只能是男人的附属品。也就是说,女人的衣食住行,一颦一笑,都以男人的好恶为中心。而男人因循着沿袭下来的变态审美,固化地认为小脚女人才美,才能算是真正的女人,娶个大脚女人则遭人耻笑。比如《红楼梦》中贾母让鸳鸯掀起尤二姐底裙,看了看脚笑道:

这倒是个齐全孩子。

明太祖朱元璋嫡妻马氏天足,非常时期嫁给了太祖。太祖登基后,坊间有人拿皇后大脚开玩笑,太祖大怒。后马后苦劝,免太祖大开杀戒。可见,古人对女子天足是非常忌讳的了。

“三寸金莲”真的让古代女人受尽折磨吗?变成三寸金莲后还能务农做家务吗?

题主好!看了这个题目,也想说两句,因为是亲眼见过(显妣就是小脚)的缘故吧。想想看把一双好端端脚用布裹住,不让其自然生长,既受疼痛折磨,走路也不方便,干活肯定受到限制了。这就是"三寸金莲“,俗话叫"小脚老婆子“。这是中国古代社会流传下.来的一大垢病,是严重摧残妇女身心健康的不良陋习,近代新文化运动遭到陈独秀,鲁迅等人的强烈反对和批判,最后被取消了。

三寸金莲图样

"三寸金莲"的始作俑者

"三寸金莲”的始作俑者是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后宫有一个叫窅娘的采莲女子,舞跳的很好,”纤丽善舞“,尤其善跳金莲舞,就是以帛缠足,将纤纤小脚弯成月牙状,套以白色素袜,起舞时有"飘摇若仙之姿,凌云飞舞之态"。李煜为窅娘专门修建了一坐六尺高的莲花台,用珠宝镶嵌其中,光彩夺目,乐声中窅娘在上面翩翩起舞,看得李后主如醉如痴。后来有人作诗叹道:"红罗叠间白罗层,檐角河光一曲澄,碧落今宵谁得巧,凌波妙舞月新升"。从此名媛闺秀争相效仿,自宫中传至民间,成了每一位女人的必修课。

妇女缠足后

三寸金莲广泛流传的原因

中国古代妇女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不象现在妇女能顶"半边天“,在以男性为主的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政治地位,是男人的附属品,没有话语权。像李煜那样风流皇帝,佳丽三千,美女如云,妇女成了他们寻欢作乐的对象,想各种离奇古怪的办法从中取乐。缠脚就是其中的一种,为了美观,缠得越小越好,以“三寸金莲"为最美,其它四寸五寸就成了“铜莲,铁莲"了。"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上有所好,下必效之。为了争宠夺爱,这种病态的非人道的有悖于人生理健康发展的缠足现象,迅速蔓延开来,并以取乐为目的而上升到精神文化层面,以美学的思想审视它,这不能不说是整个封建社会的一大悲哀。而这一过程在宋朝得到了长足发展。

绣花三寸金莲

宋代理学家、文人推波助澜

有人说缠足起于宋朝,其实到了宋朝己经全面推广了。宋朝在我国历史被许多人认为是最懦弱的朝代,"唐乌龟,宋鼻涕"这说不假,宋朝抑武重文,是一个文人把持朝政的国家,理学盛行,文人居多,吟花雪月,筹筵互答无处不在,就连大文豪苏东坡也津津乐道"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传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舞跳的好坏,先看脚的大小。形成无金莲不美的思想。这种畸形的审美情趣愈演愈烈,几乎达成共识"踏春有痕,步月无声”,而效仿者无不以裙下纤纤作弓样为美。以小脚为美的病态时尚成了人们对"三寸金莲“的具体要求,甚至是重要条件。

被缠足的女人

禁止缠足是社会发展一大的进步

自孔子提出"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的论调后,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一致延续着,缠足就是夫权制度下的产物。其危害是巨大的,严重影响人的健康成长,将妇女禁锢在闺阁中,减少了社会活动,从生理上,心理上都造成巨大的伤害。这是社会陋习,全面禁止缠足现象,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

缠足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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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寸金莲”真的让古代女人受尽折磨吗?变成三寸金莲后还能务农做家务吗?

南北朝时期,有一个皇帝非常喜欢小脚的女人。这个皇帝就是萧宝卷。

萧宝卷有个妃子叫潘玲儿,潘玲儿是个小脚女人。萧宝卷因为潘玲儿有一双小脚更加宠爱她。萧宝卷命人在地上铺上一块绣了莲花的布帛,让潘玲儿在布帛上行走,美其名曰:步步生莲!

历史上有多少女人仅仅是因为脚大而不讨男人的喜欢。朱元璋的正宫娘娘马氏就被称为“马大脚”。正因为脚大,朱元璋不喜欢她。

普通人家也多有因为脚大而嫁不出去的。

有个女子,脸长得非常漂亮。结婚当天,新郎看到新娘很漂亮,高兴得不得了。等到宾客散尽,入洞房时,喜欢小脚的新郎迫不及待的去握新娘的脚。天哪,新娘长着一双大脚!新郎拂袖而去,从此不再搭理新娘!新娘不知道为什么新郎忽然不搭理她了。无奈之下,托人问新郎,新郎断然写下休书一封,并拖来人告诉新娘,叫她把脚裹小了再回来,裹不小就永远不要回来了。羞愧之下,新娘回到娘家就上吊死了!

楚王爱细腰,宫娥多饿死。既然男人都喜欢小脚女人,那么在封建社会,男权当道的历史时期,女人就缠足以讨男人的欢心!

畸形的审美造就了畸形的社会现象!

四五岁时,女子就被母亲用两块长长的裹脚布将还没有来得及发育的双脚紧紧地裹起来,其间痛楚不言而喻。被勒紧的双脚不能自然生长,脚背高高隆起,五个脚趾有三到四个被压在大脚趾和脚背下面,不自然地弯曲着,变了形的脚趾扭曲变形,再也无法自然生长。别说走路了,就是稍稍碰一下就会疼痛无比。

时间长了,脚的形状定型了,就成了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带给女人的不仅是生理上的扭曲,同时,也给女人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是身体和心理双重的伤害!

我的姑姑可以说是最后一批小脚女人。姑姑说,奶奶逼她裹脚。姑姑怕疼,不裹,奶奶就打她,还吓唬她,说是不裹脚,以后找不到婆家,没人要她!在奶奶的威逼利诱,软硬兼施之下,姑姑的三寸金莲裹成了。但姑姑不能走路,更不能长时间走路!疼!太疼了!至于干农活,就更别提了,路都不能走,还怎么干农活!最终还是被婆家嫌弃!

姑姑已去世多年,她的小脚也随着她的离世而见不到了!

“三寸金莲”真的让古代女人受尽折磨吗?变成三寸金莲后还能务农做家务吗?

那肯定折磨,用布帮在脚上很紧,很痛的,变成三寸金莲,工作还是可以做的

“三寸金莲”真的让古代女人受尽折磨吗?变成三寸金莲后还能务农做家务吗?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所以,作为研究历史的我们不能简单地给这个延续数百年的习俗贴上封建糟粕的认知标签转身离开就算完事了。

三寸金莲是从宋代开始在江南民间自发流行起来的,和三纲五常没一点关系的,也不是出于男权势力的强迫,而毋宁出于女性的自愿。

为啥呢? 这还要从农业的进步说起

宋代从真宗朝开始引进了早熟耐旱的占城稻,和本土的晚稻 一起形成了双季稻的耕作方式,稻谷的产量大幅提高,而另一个结果就是地租收益也相应增加了,这就使得那些江南有地的富户可以从被生活必需驱迫而不得不从事的日常农作中彻底解脱出来,而仅靠地租收入维持生活,从而使得追求"美"这类精神上的东西成为可能。

这种追求首先表现为对于自然的一种超越和自由...养尊处优。不可否认,这种对非必需的精神上的东西的追求是基于一种寄生虫生活。劳动固然光荣,但是在克服与人对立的自然物的独立状态 使之变成"为我的存在"的过程中,毕竟在人的肉体上也会留下自然抵抗人的努力的痕迹和特征,如皮肤的黝黑粗糙,手上的老茧,骨骼的粗大等等,这些人体上的痕迹和特征毋宁显示出了人在动物需要方面之受限制和受规定,一句话,就是不自由...这和当代人的审美趣味是一样的道理,只不过当代科技的高度发展使得许多劳动只要在室内电脑前点击键盘就可以轻轻松松完成了,使得大多数女子都可以拥有纤纤十指和娇小玉足。

所以 古人对于自己的直接存在着的身体部位加以改造,使之成为表达自身对于自然的这种精神优越感和自由感的合适形状也是正当的...当代人还更花样百出地折腾自己的身体呢,如 隆鼻,填胸,拉皮,割双眼皮,削骨等等。

但是,这类对身体上这些对外实践器官的改造,如果遵从美的原则,就必须使得这种人为后天改造的外形仿佛是凭它本身而形成它的形状的,同时又通过身体姿势而表现出女性特有的精神美,而看不出来单凭外在压力和必需而决定形式的痕迹。从这个观点来看,不管三七二十一 以脚越小越美 肯定是对美的歪曲,不可想象 三寸金莲长在一个身长七尺的女子身上的乖异形象有啥美可言。

但是,我们也不可太苛责古人的审美品味低劣,毕竟大多数人才从生活必需的驱迫下解脱出来 刚刚开始追求这类精神事物,有些不完善和极端的地方也可包容的啦...当代的女性从黄毛丫头的拙劣打扮到熟练掌握打扮技巧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呀。

“三寸金莲”真的让古代女人受尽折磨吗?变成三寸金莲后还能务农做家务吗?

1,三寸金莲,最早出现于宋代,是古代妇女传统习俗的极端发展。人们把裹过的脚称为“莲”,而不同大小的脚是不同等级的“莲”,大于四寸的为“铁莲”,四寸的为“银莲”,而三寸的便为“金莲”。“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三寸金莲究竟是怎么回事?

2,过去的女孩一般在五六岁时开始缠足,其方法是用长布条将拇趾以外的四个脚趾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形成“笋”形的“三寸金莲”。其惨其痛,可想而知,这样做一般大都是在长辈的逼迫下进行的。母亲或祖母不顾孩子的眼泪与喊叫,以尽到她们的责任,并以此保证孩子未来的婚姻生活。

3,在旧社会,封建,半封建,殖民地的封建迷信,旧的风俗,妇女受尽压迫束缚,从小就要捆绑小脚,用纱布裹,用力裹,直到越来,人大的时侯脚被限制长大,后来称小脚老奶奶,妇女没有政治地位,受三纲五常影响,丈夫的欺压,和社会排挤,以前女人从不出门,接触社会,就在屋里,来客人要躲避起来,不让男人看到手脚,吃饭有客人,不能上桌子,更不能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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