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选举既以各州选举人得票决定,为什么竞选人要拉普通民众选票?
美国总统的确虽然是由于选举人团投票决定,但是选举人团也是美国民众选出来的。
美国民众在总统大选的时候通常要在选票上填写两个名字。
一个是他要投票总统的名字,一个是代表他去投票的选举人名字。
意思就是“我选举某某(州选举人)代表我去(联邦)把票投给某某总统参人,我希望他成为总统。”
说来说去,美国总统也不是由民众直接选举产生的,而是由民众在各州选举代表去联邦投票产生。
当然了,美国各国实行赢者通吃的模式。
什么叫赢者通吃?
由于美国联邦的运行是依赖各州授权,所以美国州权直接对联邦运行产生影响,也正式由于如此,所以美国各州必须保证州内对联邦发出的声音是统一的,一致的,不然联邦就不知道到底要听那个声音。
简单的说,在美国,联邦要听从各州的命令,所以一个洲不能同时发出两种不同的命令,不敢联邦就不知道该听谁的命令。
因此在选举总统上,一个洲只能支持一个总统候选人,不同能同时支持两个。
但是州内的民众,不可能做到统一支持一个总统候选,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实现投票,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当一个洲多数人选择支持某一个总统候选的时候,其他少数人也必须跟随选择。
由此当一个总统获得某一个洲大多数人支持的时候,那么这个州就会以整体的形式支持他,这就是所谓的赢者通吃。
赢得一个洲大多数人的支持,那么一个洲少数人虽然讨厌那个人,但也无法改变他们手中的选票被州整合成“整体票”投给那个人。
重点说明,美国每个州的票数与州在国会中议员的数量一样,不是只有一张,而是有好几张。从理论上讲这几张票都得投给该州大多数人支持的候,但是美国除了几个州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之外,其他的州对比并没有硬性规定,由此没有法律规定的州的选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投给谁都行。
也许很多人感到奇怪,为什么美国有的州的选举人可以不按照大多数人的意愿把票投给他们支持的那个总统候选人?
首先是美国各州发律是不一样的,州内部的事情由州说的算,联邦无权去干涉。
其次是各州对“代表民义”的问题上有不同的理解。
第一、有的代表以州大多数人的民义为民义。
第二、有的代表以选举自己为代表的民众民义为民义(选举他为代表的人也许刚好就是少数人群体)。
以州大多数民义为民义的话,是按照赢者通吃的游戏来玩的,而以选举自己为代表民众的民义来做出决定的话,则是按实际民义来玩的,因为有可能选他为代表的人恰好就是少数票,所以你不能说他的投票不代表民义。
由此没有硬性法律规定的州,他们的代表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决定。
另外要说的是,由于每个州有好几个代表,所以选民在填写选票上有可能会出现:
“我选举张三去替我把票投给拜登。”
“我选举李四去替我把票投给拜登。”
也由于可能大多数民众都比较信任某一个人,所以选票上可能会写。
“我选举张三去帮我把票投给特朗普。”
“我选举张三去帮我把票投给拜登。”
这时候张三就很难做人,大家都选他当作代表去投票,但有的人要他投特朗普,有的人让他投拜登,只是他手里只有一张票,这时候他不懵逼都不行。
美国总统虽然是有选举人投票选出来的,但是选举人也是由民众选出来的,所以美国总统得同样得拉普通民众的票。
另外总统去拉普通民众的人票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不能让选举人太难做人。因为选举人有时候刚好与某一位总统是同一个党派的,在党派立场上这个选举人肯定会支持与自己同党派的选举人,但如果下面的群众没有一个人支持这个总统选举人,你让他怎么投票?在没有一个民众支持的情况下,你让他厚着脸皮投,那么最后他也会被民众抛弃的。
为此,你总统候选人不管怎么样,要获得自己同一个政党的各州代表把票投给自己,你起码要拉拢一些民众支持你,这样才能让人家有一点可操作的空间大胆的把票投给你,要不然谁投谁被民众抛弃,谁还敢投?
美国的选举模式并不是一个彻底的民主模式,他代表着一定的民主,但为大势力预留了很大的可操控空间。

美国选举既以各州选举人得票决定,为什么竞选人要拉普通民众选票?
很简单,选举人票由选民的票数决定。举例说某一州,如果一方比另一方多一张选民票,则所有的选举人票归赢方,叫做赢方通吃!
选举人票如何确定?美国每个州的参议员数,不论大小,都是两位;每个州的众议员则根据人口比例确定。人口多的多达几十位,人口少有可能只有几位。这些参众两院的议员名额,就是该州的选举人票数。
总统候选人之所以要拉选民票,当然是想在每个州都多拉选票,尽量提高保险系数。实际上,只要在每州多得一票就行了再举一个例子说明,假如一个四千万人口的州有42张选举人票,另一个五千万人口的州有52张选举人票。一位候选人在四千万人口的州中赢得三千万选民票,在五千万人口的州中赢得一千五百万选民票。另一个候选人在四千万人口的州中一票未得,在五千万人口的州中得了一千五百万零一票。总票数是四千五百万对一千五百万零一票。但结果是后一位获胜。因为他的选举人票是52对42。
当然,这种情况比较极端。正常的情况下,选民票多的应该获胜的机会要大一些。比如说全国有60%的选民支持,恐怕用超级计算机也难以安排出失败的结果。
美国选举既以各州选举人得票决定,为什么竞选人要拉普通民众选票?
美国在两百年前刚刚建国时就确立了选举人制度,起初的目的就是防止美国大选出现不公平的现象,但是随着美国的发展,这种制度已经演变成了美式民主的放权、尊重地方州权的体现!
美国大选全国共有538张选举人票,其中包含100张参议员票、435张众议员票、3张华盛顿代表票!其中参议员票每个大洲两张,全美共计50个州,也就是一百张!而各州的众议员选票则根据人口来决定的,一般每50万人一张众议员选票!
而根据美国选举制度的要求,任意一个选举人赢得一个大洲的多数选举票,就可以通吃这个大洲的所有票数,例如纽约州约有1,600多万人口,也就是拥有31名众议员和2名参议员,总共有33张选举人票,如果特朗普赢得33张选举中的18张,那么特朗普就赢的了纽约州全部的33张选票!
所以美国大选中,选举人的选票才是最关键的,而就算赢得美国多数民众的支持,如果在多个大洲出现失利,也会出现大选失败的情况!比如2000年大选尔比共和党候选人布什多出50万张,最后还是布什赢得了美国大选的胜利!
美国选举既以各州选举人得票决定,为什么竞选人要拉普通民众选票?
因为选举人票得本州选民来选啊。
美国法律规定,选举人团分为两种,一是参选政党的志愿者,二是本州合法居民。不论哪一种,51个选举单位只有两个州规定按具体情况分选举人票,其余48州与哥伦比亚特区都是普选票领先者获胜。
2016年竞选图
这两个州都差不多,普选得票最多者获得2张选举人票(参议员对应数),剩余两张和三张选举人票归(与总统大选同时进行的本次众议员)当选党派竞选人。
缅因州有4票,内布拉斯加州5张。
请注意:所谓领先不需过半。比如,一州选举有100万选民投票,可能中间有作废票,迟到票,也可能选民选本州合法登记第三方,也可能选未登记的第三方甚至第四方,但最终得到普选票最多的那个竞选人,就能得到本州所有选举人票,也许100万选票中只有35万,甚至只领先第二名100张票。
1992选举图:
比如1992年大选,在佩罗这位历史上超级独立第三人(总共获得全国19%普选票但无一张选举人票)外还有3位独立参选者,虽然这三人也没有得到选举人票,但合计在战场州捞走超过50万票,实际分流了保守派基本盘,最终导致在任总统老布什惨败。
1996年选举地图:
看这样的选举地图,对比2016年就显示出:
第一,德克萨斯州原本属深红州,但2016年特朗普只赢9%,这是最近几十年共和党的最低水平。而本次竞选,拜登与特朗普在德克萨斯州不分伯仲,这说明伴随德克萨斯州开始向电子技术等硅谷方向发展,人口与选民结构已逐步偏蓝,也可能下一次就会成为蓝州了,这将深刻改变美国的政治地图。
2000年竞选图:
第二,自90年代开始,中部和南部各州伴随工业空心化已开始转红,因为产业工人大量迁移了。特别是佛罗里达州从蓝州转为战场州,再基本转为浅红。
2004年竞选图:
结论从整体上说,民主党的支持者略微占据人口优势,但主要是少数族裔、黑人、低收入者、民权女权主义者,投票率不高也未必能保持政治热情。这是希拉里2016失败的原因。
伴随美国主体民族(就是英德后裔的日耳曼新教徒)人口比率下降(已逐步向下但尚且略超过50%),民主党基本盘将继续扩大(目前是深蓝45%:深红41%),这将有效抵消国民意识形态的保守化趋势。
2008年选举图:
美国人口分布,产业结构等原因已造成州属变化,比如传统红州佐治亚州因为黑人选民增加成为新的战场州。所以,大选当然得在这些摇摆不定的州进行激烈竞争,你看特朗普会去加利福利亚州吗?人家最近几十年都是深蓝,共和党不会花一分钱到加利福利亚头上。
美国选举既以各州选举人得票决定,为什么竞选人要拉普通民众选票?
[原创]美国的这种赢家通吃,先民选,再由选举人团538决定胜负的独特选举制度,局外人是很难理解的。民选得票多少决定538张选举人团票的获得量,所以,争夺民选票数就是选战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选势拉票就必不可少,候选人自然会竭尽所能,不择手段的去拼。民主,共和两党各自拥有两大势均力敌的基本盘(票仓),这是对方很难功破的选区,反盘的机会只有在六大摇摆州中产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六大摇摆州决定美国总统当选与否的走向,可想而知,这种争夺是何等之激烈。今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不同寻常,牵动着世界人民的心,因为两位候选人都太不寻常了,把一场总统大选搞成了“大战”的前夜之状态,人心惶惶,充满了诡异和不确定性,世之大悲也。
美国选举既以各州选举人得票决定,为什么竞选人要拉普通民众选票?
因为选举人票最终是普通民众投出来的。
美国的选举人票制度较为特别,实际上就是根据各州的人口数量进行选举人票数的分配,而各州有各州相对自由的投票权利,但最终每个州的选举人票都会被票数占优的那位总统候选人给通吃掉。比如美国的加州有55张选举人票,两位候选人只要在加州的票数统计中获胜,哪怕优势很小,那也一样是会获得全部的55张选举人票。
所以说,竞选人最终靠的还是普通民众的支持,而选举人票制度只是美国建国之初制定的一种规避人为操纵的方式,并不是有具体的538个选举人进行自主的投票。但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目前这种形式实际上也存在较大的弊端。
美国选举实际上越来越像是两个利益集团的博弈。实际上这种所谓的“民选总统”,更多应该是通过真才实学去获取美国人民信任与支持,理论上应该选出美国人民认为最合适的人担任总统。而目前的总统选举,已经发展成为两个政党代表的利益集团间的博弈,靠得更多是谁的钱多,谁的广告发布得多,这就失去了很多最初的初心,更像是一场“表演秀”。
这种选举所选出的最终总统,实际上也只是更多的代表了其背后的利益集团,并不能完全的代表美国民众的利益。同时在国际关系处理方面也不会有太多的差距,毕竟其背后的核心逻辑思路都是一样的。
目前大选形势仍然焦灼,关键就看“摇摆州”的结果。从目前最新的情况来看,双方仍处于焦灼的状态,整个投票过程也是跌宕起伏,一会拜登占优,一会特朗普起势。最终的结果就得看那些选举人票数较多的“摇摆州”的最终结果了,很可能一个州的结果就决定了最终的选情,让我们静观谁能最先取得那至关重要的“第270票”吧。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