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是否还有视同缴费年限?

2024年10月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

2024年10月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该有的视同缴费年限肯定还有的。

我们逆向思维一下,如果说2024年10月以后视同缴费年限取消了,所有的人员实际上只剩下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的缴费年限。这些职工退休怎么办?《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养老保险必须缴费满15年才能够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难道这些人都不能够退休了吗?

实际上,关于视同缴费年限的定义,主要指的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的情况。

为什么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其他工龄就不能视同缴费了吗?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我们的退休制度是依据连续工龄认定领取退休费的条件以及退休费比例高低的。

比如说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规定,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才可以按月领取退休费待遇。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发放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发放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20年以上的,发放本人基本工资的75%。

不可能说是是养老保险制度以后,之前的连续工龄就失去了效力。

关于连续工龄的问题,主要是源自于1957年《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这里边规定了领取退休费的条件就是连续工龄了。连续工龄的计算是按照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中本企业工龄的计算标准计算。

只要是组织调动确定的工龄一般都是连续的,而个人辞职或者被开除,连续工龄就要从重新就业开始计算了,这是几十年的老规定。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划定视同缴费年限了,视同缴费年限也不可能再增加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只会越来越少,视同缴费年限也会越来越短,最终慢慢的过渡完成。

一般来说2050年以后,就很少出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退休了。

2024年10月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是否还有视同缴费年限?

2024年10月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是否还有视同缴费年限?下面谈谈笔者对此问题的分析与解读。

我认为,2024年10月以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无视同缴费年限存在,要视本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在这里,有以下有两种实际情况,需要我们严格界定与区分清楚: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2024年10月以后的退休人员,他(她)是在2014年9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他(她)们具有视同缴费年限,那是肯定无疑的。这是因为,他(她)们在2014年9月底以前客观存在的连续工龄,那是木板上钉钉子。这就是现时必须认定他(她)们具有视同缴费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2024年10月以后退休的人员,他(她)们有可能是在养老并轨改革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也就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尽管他(她)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法定退休手续时,也是在2024年10月以后。但是,他(她)们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却是显而易见的,也是肯定无疑的。

总之,2024年10月以后退休的人员,他(她)们是否还有视同缴费年限存在,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也就是说,要看他(她)们参加工作的时间节点,有无在养老并轨改革之前,被政策认可的连续工龄存在,这才现时确定他(她)们是否具有法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根本依据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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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是否还有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不是每个人都有。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是从2014年才开始交养老保险的。所以那些在2014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就缺少了从开始工作时间到2014年这段时间的上交保险记录。

政策这么制定了,错不在个人,所以不可能强行让人补交。因此,就采取了一个国家和个人都能接受的办法:视同缴费!

啥意思呢?比如,张三1990年就参加工作了,但是直到国家规定2014年才交保险。

那么1990-2014年,这24年的保险金他个人不用去补交。但等同于已经交了。或者说,国家替他交了。

张三到今年工龄已达到32年了,虽然他实际只交8年保险,但养老保险那里显示他已经交了32年,和工龄一样。这就是“视同缴费”!

题主问,2024年后还有视同缴费吗?这要分两种情况来说:

1.凡是2014年之前参加工作的,都存在视同缴费现象。

2.凡是2014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因为从工作那个月起就开始交保险了,所以没有、也没必要有“视同缴费”。

2024年10月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是否还有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这一个社保特殊概念,还要后续存在比较久。最少在2024年10月份之后,也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社保并轨结束之后,仍然还会继续存在。确实视同缴费年限是一个临时性的措施,安排未来等到我国的社保体系建设全部完成之后,这个概念将逐渐成为一个历史名词,但是最少在这几年,还仍然是一个大家关心的养老保险计算方面的重要名词。

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指的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国家人社部门认可的工龄的累加,即使当时投保人或者单位没有去缴纳养老保险,但是这一段工作年限仍然可以被认定视同缴费,并且未来在退休时计入缴费累计年限之内,作为计算养老金标准的重要依据。

我国的社保体系是从1992年开始建设的,当时国家只给了一个未来的方向,各个省其实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各自按照自己的理解建设起来的,这样就产生了有的省建设的早,有的省建设的晚的现象。有些省市在1992年就开始建设,有的省市在1996年才开始建设。那么在各省社保体系建设之前,已经参加工作的那些劳动者,怎么办?

当时各个省也没有提出一个补缴社保的概念,其实即使不缴社保,可能当时经验也不足,而且情况也比较复杂。所以每个人的社保实际缴纳时间都是在本省社保体系建立之后才开始建档的,那么在此之前的工作时间就提出了一个视同缴费年限的概念来进行过渡。也就是说从参加工作开始一直到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就是视同缴费期限。

举个例子,老张1990年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他所在的省份1995年社保体系建设了,开始每月从工资中,单位和个人都在实际缴纳社保。老张在2025年退休,此时他的社保缴费总的年限为35年,其中包含实际缴费年限30年再加上视同缴费年限5年。那么计算养老金时,也是按照35年为基础来计算的。

在这种情况下,基本上在2000年之后参加工作的劳动者,可能才不会碰到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这个问题。也就是说,可能80后出生的人是不太会碰到这个社保的专有名词的,那么他们的退休都要到2030年之后了,如果届时延迟退休政策已经实施,有可能还更晚。

另外不仅仅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会有着视同缴费年限这一社保认定问题,在企业中也存在着。只要符合国家人社部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范畴之内的,都会被认定那一段工作年龄,视同为社保缴费的期限。

2024年10月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是否还有视同缴费年限?

肯定是有的。

只要是在全面实施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之前己正式参加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国企员工的工龄年限,在退休时,按当时的相关政策,是可以视为视同缴费的。

当然,随看时间的推移,退休员工的工龄作中包括视同缴费的年限会越来越短,可能十年左右,视同缴费一说就会成为历史。

2024年10月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是否还有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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