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十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正确的表述应该是这样:发生工伤并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以后,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为实际伤残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工伤认定,必须有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行政确认的有效法律文书,确保职工可以依法享受有关待遇的保障。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残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得到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般指的是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

实际上,用人单位还应当对职工以适当性的照顾,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等等。

在职工恢复以后,如果双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除了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待遇以外,还应当按照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支付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费用是由社保基金承担。

不过各个地方的补助标准是不一样的,像山东省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就业补助金是8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现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越来越高,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待遇在7300元以上了。

像济南市的医疗补助金是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就业补助金是三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不过具体标准是以全口径社平工作为主。

像江苏省直接是按照定额来确定的,10级伤残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3万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1.5万元。

这就是有关工伤十级伤残的待遇规定,建议还是结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去了解一下。

发生十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关于十级工伤应该赔多少钱一问,由于标题笼统,就只能以工伤这一法律定义来解读和大致计算你应获得的工伤十级保险待遇是多少。

首先,工伤是指受事故伤害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指定的工作地点,为履行单位工作任务受到的事故伤害才称之为工伤。劳动者受工伤后,必须首先由用人单位或自己及亲属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或者受工伤事故伤害的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待依法被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损失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后,受工伤事故劳动者依法可以获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1、治疗工伤产生的治疗医药费报销(单位未给受工伤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已参保的由社保基金支付)。2、住院治疗期间生活补助费。3、护理费。4、停工留薪期工资(俗称误工费)由单位按受工伤劳动者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按月支付。5、工伤十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受工伤的劳动者本人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计算7个月。如果受工伤事故伤害的劳动者申请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则依法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标准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因此,这两项计算标准是不完全一致的。

以上是本人多年来为一些因工伤的农民工兄弟姐妹依法维权过程中知道的大概,希望可以为提出此问的朋友起到参考作用。(因未查阅资料,个中或有专业术语及名称存在瑕疵,不足之处望阅读者见谅是谢)

发生十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举例来说:张三,男,40周岁,月薪5000,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发生工伤十级,假如停工留薪期100天,在不计算张三的护理费、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情况下,张三的工伤10级的伤残赔偿明细表如下:

一、工伤赔偿清单如下:

1.停工留薪期工资22727.27元。计算方式为100×5000÷22,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2.伤残补偿金35000元。计算方式为5000×7个月。伤残补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36条、37条。

3.医疗补偿金35644元。计算方式4455.5元(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具体以当地为准,这个金额仅供参考)×8个月。医疗补偿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法律依据是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4条。

4.就业补偿金17822元。4455.5元(当地职工平均工资,这个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为准)×4个月。就业补助金是由所在单位支付,具体依据是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上述金额合计为111243.27元。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因为每个地方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不一样,所以说计算出来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都不一样。

二、工伤发生后,该怎么办?

1.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就需要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或者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发生工伤后多久去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自工伤事故发生之后30天之内申请工伤认定。

总的来说,别被忽悠了,单位没有在30天之内,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一定要在一年之内去申请哈。

3、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带哪些材料?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6条:

①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工职业病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怎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流程?

1、工伤职工应当到哪里去申请工伤认定?

发生工伤后,工伤职工如果自己没法申请,也可以让单位申请,单位没有申请的时候可以委托自己的近亲属去申请工伤认定,一般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各个地方名称不一样,有些地方是人社局的工伤认定科,也有叫工伤认定中心。

2、工伤认定书多久下来?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8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补充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

一般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如有不妥,敬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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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十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工伤十级能赔多少钱?主要看伤者工资和住院情况、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十级的赔偿项目主要有:

一、医疗费,以实际支出为限,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单位补足。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劳动能力鉴定意见为依据,一般工伤10级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停工留薪期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三、护理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一般为150元/天,出院后需要护理的为120元/天(需要有医嘱或者鉴定意见)。

四、伙食费,法律规定为因公出差的70%,广东地区已明确为50元/天,住院期间才有伙食费。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不足当地社平工资60%的,可以按当地社平工资的60%计算。(备注:该笔费用由工伤保险支付,工伤保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由单位补足)

六、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不足当地社平工资60%的,可以按当地社平工资的60%计算。(备注:该笔费用由工伤保险支付,不足部分由单位补足,且只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才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不足当地社平工资60%的,可以按当地社平工资的60%计算。(备注:该笔费用由单位支付,只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才有)

综上所述,工伤十级能赔多少钱需同时考虑几个因素才能确定:(1)工资水平,(2)住院天数,(3)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发生十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工伤十级的待遇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的标准如下:本人工资×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

3、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计算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时是否包括加班费,实务中各地有不同的做法。

4、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5、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由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6、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8、工伤复发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发生十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十级工伤可以享受7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另外,在医院治疗期间工资正常发放,并且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会报销。但是停工留薪的时间不可以超过12个月。并且,当伤残等级评定之后,将不再发放原工资,而是领取相应的伤残待遇。如果劳动者自动离职的,还将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相关伤残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待遇具体如下:

(一)停工留薪期待遇

1.因工伤接受治疗,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出勤并且正常完成的相应工作计算待遇,延时性工作报酬除外。 2.停工留薪期陪护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可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按月发放陪护费。

(二)伤残津贴 :

1.领取条件: 1-4级工伤职工 退出工作岗位,由社保局按月发放。5-6级工伤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合适工作的,由单位按月发放。

2.计发标准:本人工资×计发比例 级别对应计发比例1级:90%,2级: 85% ,3级: 80% ,4级:75% ,5级: 70% ,6级: 60%

(三)死亡待遇:1.领取条件:直接认定为工亡的或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可领取所有工亡待遇,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不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计发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丧葬补助费=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人工资×对应比例配偶40%;其他亲属30%,按月发放。合计不超过本人工资。

(四)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终止、期满及解除时,可以领取的待遇: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基金支付)解除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对应月数 级别对应月数:5级:16个月,6级:14个月,7级:12个月,8级:10个月,9级:8个月,10级:6个月 。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对应月数级别对应月数:5级:56个月,6级:46个月,7级:36个月,8级:26个月,9级:16个月,10级:6个月

(五)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发现后,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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