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的保证期只有10年,那么10年之后呢?
关于养老金的保证期,很多年轻人一听是很懵的,根本不知所云。
经多方查证后,关于养老金保证期是十年的出处,是来源于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民办发[1992]2号)第四项内容中的规定: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
这十年的作用是什么?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比如说每月可以领取10元的养老金,一年是120元,10年是1200元。如果说只领了5年600元,剩余的600元可以继承。
另外,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
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如果是超过10年怎么办,实际上文件中也做出了明确:领取养老金超过10年的长寿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也就是说10年之后,没有养老金可以继承了。但是毕竟是养老保险,养老金会一直支付到参保人去世为止,用于参保人的花费。
在90年代,当时农村收入水平还是非常低的。基本养老方案中月交费标准设2、4、6、8、10、12、14、16、18、20元十个档次,呵呵。
实际上,《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下文的部门是民政部,并不是现在的人社部或者过去的劳动部。这种养老保险,一般我们习惯的称之为“老农保”。主要是以农民自己缴费,国家通过承诺保障收益率的方式,积累养老金。可是90年代到现在我国是高速发展时期,过去存下的几元养老保险费,真的通过投资收益也产生不了多少养老金。有的人每月只能领取两三元的养老金,还不够一只冰棍钱呢。
老农保难以维持老人的养老,在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全面开展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这种养老保险被称为新农保,是以国家补贴为引导,通过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共同筹集资金。相应的养老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是55元每月。
2011年国家推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2014年将新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了城乡待遇。现在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都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一个非常大的优势,就是完全的保本。参保人个人缴纳的所有养老保险费,算上国家补贴和集体补助,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未来形成个人账户养老金。但是参保人去世以后,不再适用过去10年的养老金保本,而是将个人缴纳产生的本金和利息的余额全额继承。
参保人领取养老金待遇时,基础养老金是国家补贴的,不扣减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只有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才逐月扣减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总体来说,现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更为科学,更能够保障参保人的利益,这是一种社会福利性保障。
养老金的保证期只有10年,那么10年之后呢?
养老金的保证期只有10年,那么10年之后呢?我不知道你说的保证期是什么?在社保法和相关的社保法规及政策文件中,也没有保证期这个概念。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我理解你说的这个保证期,主要还是指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按照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式,都是采取个人账户总额来除以相对应的计发月数。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是根据我国城镇人口人均预期寿命来设定的,按照人均寿命70岁左右来设定,然后在结合具体的退休年龄,推算了一个个人账户的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比如男性60岁办理退休,计发月数为139个月,实际上是11年多一点,如果是55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70个月,是14年多一点,如果是50岁办理退休,就是195个月,就是16年多一点。
所以你所说的养老金10年保证期,主要还是指按照60周岁办理退休,保证期个人账户在10年左右能够领完,如果在10年左右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还没有发满139个月就去世了,那么剩余的部分家属可以继承,并一次性支付给家属,如果个人领取的月数已经超过了139个月,那么这时去世以后,由于个人账户养老金已经领取完毕,其家属不再享有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继承权。不管你是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是如此,在60周岁办理退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式都是一样的,也就是个人账户实际就是通过139期领取完毕,139期间按照年份来计算,大概就是10年多一点,这就是对个人账户的最低保障。
那么139个月领取完毕本人还健在的怎么办呢?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你来说,个人账户部分领取完毕的本人还健在的,由统筹基金继续支付,支付到死亡为止,相当于就是终身领取;那么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来说,由于个人缴费部分和国家补助部分,全部计入了个人账户,没有建立统筹账户,那么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完毕以后,只要还健在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由国家财政按照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标准继续支付,也是终身领取,对于缴费越高的人,存活时间比较长的人来讲,这是非常划算的。
综上所述,你所说的养老金保证期10年,主要指的就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时间,或是计发月数,基本上是按照人均寿命70岁来作为参照,在60岁办理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也就是在这个10年的保证期内,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取就已经去世的,家属可以继承并一次性支付,已经领取完还健在的,也就是过了保证期的,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仍要继续发放,终身领取直到死亡为止。
养老金的保证期只有10年,那么10年之后呢?
养老金改革后,分老人、中人。通俗的说,老人就这么着了。但中人却设置了10年过渡期,这10年是不应该算作保证期?假如是,那么10年以后,我估计中人只要活着就要正式交养老保险了。现在各地正在忙活中人养老金核算的事儿,各省进度不一样,有的整完了,有的还在磨蹭一点效率都没有,你若询问工作人员态度贼啦不好!看来必须要积极工作,眼看着一茬接一茬的退休中人已经向各级社保涌来,都堵到一起,将来一定是个更不好解决的问题!!!
养老金的保证期只有10年,那么10年之后呢?
养老金从来也没有设定过什么10年保证期,所以10年以后养老金按规定该怎么领还怎么领。
不知题主是从什么渠道获得的这种信息,不过这样的问题也很好解答,你可以看看周边退休老人,有的80多岁退休20多年了还领着养老金,问问他们退休过了“10年保证期”后,养老金怎么样了?那不就清楚了。可以肯定的说,退休后不论多少年,除了养老金正常调整外根本没有什么变化,发放的非常及时。
题主如果是对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系数有误解吧,但好像也不搭边。男职工60周岁退休时,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系数为139,每年12个月,10年120个月,这和139也没有什么关系呀。这多半是道听途说的事。
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强制实施的制度,养老金的领取受法律保护,只要你按规定积极参加养老保险,达到退休条件后,就可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而且只要你身体健康,活到多少岁,养老金就会领到多少岁,养老金还会随经济社会发展及物价水平不断增长。
所以,“养老金保证期只有10年"的顾虑是多余的,可以彻底消除了。
养老金的保证期只有10年,那么10年之后呢?
谁给你说的我老金只有十年保证期,只要你是按照法律规定正常退休的你活一百多岁照样给你发退休金而且越来越多,别道听途说。
养老金的保证期只有10年,那么10年之后呢?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养老金的保证期仅仅只有10年,那么10年以后呢?首先我们要搞懂这个养老金的保证期是什么意思,实际上它主要是针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群体,如果说在10年之内意外身故,那么这个钱实际上是可以依法继承,也可以获得相应的丧葬费的待遇,所以说称之为有10年的保证期。
但他并不是说10年以后就不能够享受养老金,我们需要指出的是就算你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我们养老金的待遇是可以领取终身的,也就是人一直健在,这个钱都是可以一直领取,并不是说仅仅只能够领取10年,所以说我们要搞清楚保证期和领取养老金的期限,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些人容易搞混,其实它并不是这个含义。
当我们知道养老金可以终身领取的时候,实际上参加一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是比较重要的,我们其实不必要去管它,这个所谓的保证期,因为职工养老保险实际上也是一样的道理,大概是领取13年以后才可以将自己缴费成本部分和个人账户部分领取完成,所以在13年以后基本上就可以享受到一个更大的回报,当然我们居民养老金也是一样的,10年以上你如果人能够健在,依然是能够正常享受到居民养老金的待遇,不会因为领取10年停止发放你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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