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到退休年龄了,社保局也答应一次性补缴费,但是没有跟公司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补缴养老保险一定要合法合规。相信社保局的答复肯定也是这样的,“只要你符合条件,肯定可以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补缴养老保险的条件是什么呢?
2016年,人社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对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一般来说,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给职工缴纳社保,这就是违法行为。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补缴社会保险的。
2017年人社部对人大代表的建议答复时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超过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第1款二年的追诉期投诉后,一般也应按程序处理。对于能够提供佐证材料的,尽量满足其参保诉求,予以解决。
补缴社会保险最有力的证据,实际上是劳动监察部门的责令改正或者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的裁决书等一系列行政执法部门的有效法律文书。现在为了消除一些地方补缴社会保险费不规范的问题,防止出现“东边补,西边退休”的情况。要求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三年以上的人,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必须有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的有效法律文书。
总体来说,劳动合同并不是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必须材料。比如说,青岛市用人单位按规定申请补缴社保审批需要提供《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就业登记花名册、装订好的原始工资会计凭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件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其实,补缴社会保险费目前只能以单位名义补缴,因此还是要督促用人单位的好。2020年底以前,国家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移交税务部门,未来征收会更加严格、更加规范,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少。
如果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社会保险费的参保资格,如果还领取了养老金、医疗费等待遇,这属于骗保行为,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所以,还是踏踏实实按时缴纳社保的好,如果单位不缴纳应当尽早维权,否则等到单位破产清算没有了,想维权都没有机会了。
现在到退休年龄了,社保局也答应一次性补缴费,但是没有跟公司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我认为这问题分二个方面:一是社保方面同意你一次性补缴社保费,这对你是好事(因为政策上原则不得补缴),必须抓紧时间办。二是你提出了与公司劳动合同的问题,我想应该是牵涉到单位是否承担其应承担的社保费用的问题。这事不能简单定论,因为不知道你与单位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前者单位要承担你的社保费用,后者就不存在该问题。如果能确定你与公司是劳动关系,只是没签劳动合同,那就先与公司联系解决社保问题,解决不了,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反之,如果劳动合同问题与社保没关系,那您就尽快补缴社保费用吧,纠缠合同问题与办退休没什么必然关系。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现在到退休年龄了,社保局也答应一次性补缴费,但是没有跟公司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绝大多数统筹地都关闭了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的窗口了,你当地社保局已答应你一次性补交,这是为你大开方便之门,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这样的机会许多人都求之不得,你赶快抓紧时间到社保机构办理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手续。到了退休年龄,办完补交养老保险手续,随即就办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你不要在这里问那么多怎么办了,如果社保部门改口不能一性补交,你就后悔一生了。
现在你有两种考虑:一是自费先交养老保险,以免错过补交机会。二,你与用人单位未订立有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就要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一年内不与劳都订立劳动合同,就被视为订立了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义务依法为劳动者缴交社会保险费。但是,你要有足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每月给发工资的工资表册,流水账,工资条,厂牌厂徽,厂出入证、卡,工牌,工作服等,证明你是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在用单位工作的。然后先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为你缴纳工作期间社保。协商不成,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要求用单位帮你缴费,再不行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缴纳。
总之,事以致此,一切要从快从事,否则错过机会就难办了。
现在到退休年龄了,社保局也答应一次性补缴费,但是没有跟公司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如果现在刚刚到退休年龄,社保局答应一次性补缴养老社保。那很有可能针对你有一个特殊政策,背后也有一些特殊原因。但是针对劳动者来说,先不要细究这里的是是非非,赶快先补缴养老金社保。然后办理退休手续开始正常的养老金领取。
我们现在针对退休人员的补缴政策,从官方的正式通知和各项法规中,只剩下一种了。那就是在退休之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如果又继续连续缴纳5年之后,仍然不够15年的最低缴费累计期限,那么社保局才容许将剩余期限一次性进行补缴,并且办理退休手续,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例如在抵达退休时,养老保险累计只交了9年,那么退休后再交5年,5年后社保局容许一次性补交一年办理退休手续。是目前唯一全国通行的一种。
除此之外,其实允许一次性补缴费的情况都是个性化处理的。有可能是单位过去的疏忽过错,为此经过社保局申请批准后,进行个别性的处理。所以此时对于劳动者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如果失去了就没有了,先抓紧进行补缴,办理好领取养老金的手续后,还可以去追究单位的错误或者其他部门的一些疏忽。
在退休年龄抵达后,其实之前所签署的劳动合同也已经到期失效了。所以之后如果还需要继续补缴,单位也愿意继续聘用,那么也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继续帮劳动者缴纳社保五险一金。这是一种常规的补补缴操作方法。
在2018年之前,很多地方允许劳动者进行历史年度的社保补缴工作。但是后来经过人社部全国统一通知,已经不再允许了,以前社保如果没有缴纳,那也没有机会进行补缴了。,所以现在剩下的这一政策也是针对未来年限进行补缴,而不是历史年度的补缴工作。
赶快抓住这个机会去做吧。
现在到退休年龄了,社保局也答应一次性补缴费,但是没有跟公司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已经到了退休年龄,社保局同意你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这是一个好事情,应该抓紧时间去办理。
第一,目前养老保险已经不允许一次性补缴。自从国家人社部(2016)132号文件下达执行以后,我国的养老保险实际已经停止一次性补缴,你现在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你们当地的社保局还同意你一次性补缴,这说明你在用人单位这个事实的劳动关系是存在的,一般灵活就业人员是绝对不能补缴的,这个补缴的费用按道理是该用人单位来支付。在用人单位未同意支付之前,建议你先行进行补缴,在顺利办理退休手续后,再与用人单位办理协商事宜。
第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双倍的赔偿。由于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是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由于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事实劳动关系已经存在,所以你要收集有关能说明你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书面证据,比如工作牌,工装、考勤记录,工资条,没有工资条的可打印银行工资流水,同事证明材料等,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仲裁后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二倍的工资,补缴历年应为你缴纳的社保。单位拒不执行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社保局已经同意你补缴社保是一个好事情,如果补缴后能顺利办理退休,对于自己老年生活的保障是非常有意义的,希望你在抓紧时间进行补缴,办理退休后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继续和用人单位协商或是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现在到退休年龄了,社保局也答应一次性补缴费,但是没有跟公司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大凡田e洞察】观点:抓住时机,立马办理补缴,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一、恭喜你,获得了难得的社保补缴机会。根据国家近期的规定,除了有几种人是允许补缴的外,其他人是不允许补缴的,对补缴是非常严格的。
你有了这个机会,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想办法让你所在单位和你自己一同努力,缴满15年就可以领养老金了,老有所养了。
二、到了退休年龄了,单位是否愿意给你补缴,其实只要通过合法途径,单位都必须要去完成单位应尽的责任。有些单位就很明确,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关系就变成了劳务关系,那么过去的劳动关系中应该履行的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进入退休年龄的时间窗后,其单位就失去了法定性,单位并没有耍赖。
这种情况下,那么作为劳动者该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劳动者就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先行协商,不行的话可以申请调解,然后再通过仲裁,最后通过诉讼,让单位履行补缴社保的法定责任。
一般来说,协商、调解和仲裁往往是不奏效的,诉讼是处理这种情况的非常非常好的解决方式。
2、不管是协商、调解还是诉讼,都必须有法定的证据。
证据一般分为书证、人证。这里的书证主要有: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单、工作场景照片等。人证就是让你的同事、领导来证明你曾经在这个单位工作过。
法庭重的是证据,以证据说话,没有证据都是行不通的。
作为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起法律的武器,掌握充分的证据,走在法庭上,你的胜率就是高的。相信自己,相信法律,相信公平,
相信你的养老金就会到来。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