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参加社保就退休去世后有抚恤金吗?
抚恤金问题是一个很大的概念,从50年代就设立了,一般来说跟参加工作有关。
实施社会保险制度以后,参加了社会保险,一些抚恤金就被纳入了社保基金支付。如果没有参加社保,一般就是原渠道列支。
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提出,对于职工因工去世后发放抚恤金,主要是针对其供养亲属发放其人工资的25%~50%的抚恤金。
为了跟因工去世的不同,因病非因工去世后,发放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一些地区也叫做一次性救济费(救济金),是6~12个月的本人工资。
1957年《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办法》明确将因病非因工死亡去世的待遇改称为抚恤金。
1969年,我国劳动保险基金停止计提,所有的待遇都改由用人单位承担。
实施社会保险制度以后,陆续将有些待遇转为了社会保险基金承担。
比如像因工死亡的抚恤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
失业职工领取失业金期间的抚恤金,由失业保险基金称。
社会保险法还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因病非因工去世后,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各省市陆续制定规定,有关标准陆续改由养老保险基金承担。
不过,养老保险基金承担的抚恤金标准一般跟缴费时间有关。山东省规定的抚恤金标准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养老保险每月交费满一年养老保险基金支付1/15。差额部分由原渠道列支,不是没有了,也就是说由用人单位承担。
其实现在仍然存在一部分老职工,很早以前就退休,当时还没有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没有参加过养老保险缴费。比如说2014年10月国家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而事业单位职工去世后,可以一次性领取20个月个人基本养老金的的抚恤金。
退休职工待遇实际上是全部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所以不用担心,还是有相应的抚恤金的。只不过由于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没有形成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了。
没参加社保就退休去世后有抚恤金吗?
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以后,没参加社保是不能退休的。没参加社保退休,是发生在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以前。这样的退休人员去世后,和参加社保退休的去世一样,有抚恤金。原因我说不清楚,我想应该是“规定”。去年我协助三个这样的家属办了抚恤金。
没参加社保就退休去世后有抚恤金吗?
没参加社保就退休去世后有抚恤金吗?目前很多原来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是没有参加过社保而办理退休的。虽然他们没有参加过社保,但不并不是他们的错,但是他们的工龄是得到国家认可的,按照当时的政策来办理退休,依法领取退休金,这部分去世以后当然是要享受抚恤金待遇的。
我们这里所指的退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政策,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退休金或是养老金的人员,俗称为为退休人员;当然还有一种退休,但是严格说来是属于休息,这部分是既不符合法定的退休条件,也没有办理过任何退休手续,也没有养老金或是退休金。但是这部分人只是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没有工作需要在家休养,依靠自己的储蓄或是商业养老保险来养老。
没有参加过养老保险而退休的人,包含了两个部分的人员。一是1992年之前从国有企业办理退休的人员。这部分人员由于在职时,养老保险制度还没有实施,是按照原来的老制度办理退休的。但这部分按照年龄和工龄来计算退休金。这部分人到现在基本上已经接近90岁左右了,他们去世后同样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原政策规定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死亡待遇。
二是2014年10月之前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部分人员在办理退休之前,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也还没有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是按照原有的老制度办理退休的。他们的退休金是按照在职时的工资和工龄的长短来计算的,这部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老人。这部分人退休去世后,也是要按照过去人社部门关于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规定享受死亡待遇。
对于既不属于1992年之前办理退休的国有企业职工,也不属于204年10月之前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老人,而是属于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或是民营企业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职工,他们虽然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但由于不符合法定的退休条件无法办理退休,无法从社保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这部分人死亡以后是不能享受抚恤金待遇。
目前死亡待遇中的抚恤金,以前国有企业中按照老制度办理退休的职工,抚恤金的支付渠道是按照老办法来解决;2014年之前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也是按照原渠道进行支付,只有参加养老保险以后死亡的人员,抚恤金等的支付才是由养老保险基金来支付。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以后享受的抚恤金,也是我们在职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后,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应当享受的待遇之一,这个待遇就是死亡待遇。
养老保险的待遇总体上就是包括养老金的待遇和死亡待遇两个部分。而且都是按照缴费基数、缴费年限来计算的。比如抚恤金的计算,既要考虑所在地区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有的地方是按照全省退休人员的上年度退休职工月平均养老金,同时还要考虑缴费年限。缴费年限比较长的,很多地方是按照20年封顶,有的地方是按照15年封顶。由于抚恤金是养老保险缴费贡献的一种应当享受的待遇,享受这个待遇的前提,就必须是要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才能享受,没有实际缴费年限的人员,必须要有视同缴费年限,也就国家认可的工作工龄等。
综上所述,如果是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人能够正常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或是退休金的人,死亡以后是要享受抚恤金待遇;如果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没有办理退休,没有养老金的人死亡以后是不会有抚恤金待遇的。概括起来就是退休后有退休金或是养老金的人,不管生前是否缴纳养老保险,死亡以后都会有抚恤金待遇。
没参加社保就退休去世后有抚恤金吗?
没参加社保就退休去世后有抚恤金吗?
肯定没有。
如果你国家实施社保前(1992或1996年全国实施),在企业工作,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期根据国家养老保险制度;老退休工人退休关系,转移到所在地社保局,并按月发放养老金;虽然以前在原单位工作时,没有参加社保缴费;根据“社会保险法”、“职工退休伤残、死亡条例”等社保政策,如果死亡后,按照职工死亡抚恤条例;其家属继承人,根据所在地“社保政策”,提供“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所在地社区盖章证明,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社保局窗口,申请“抚恤(慰)金”“安葬费”;各省市的抚慰金和安葬费不统一,绝大多数是:
①:企业退休职工身份死亡的,补偿10个月的“养老金”额,含安葬费。
我地是抚慰金发8个月养老金,加2000安葬费。
②:公务员身份或离休干部,发基本养老金40个月,作为抚慰金和安葬费。
③:事业编身份死亡,发基本养老金20个月,作为抚慰金和安葬费。
假如你历史以来就不是企业正式职工,属于城乡居民身份,依靠自由职业生存;就是没有得到劳动局批准的,劳动局没有职工编制(档案)的;并且实施社保缴费政策以来,你又没有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保缴费,虽然年满60岁,并不能在人社局办理退休手续,只是自己给自己退休,并没有从人社局领取养老金,那么你就不能死亡后,其家人申请领取“抚慰金、安葬费”。
当然了,有些人就不高兴了;我们虽然没有参加工作,没有缴纳社保;但是国家对2009年以前的“城乡居民”60岁以上的,不是国家发了“国家基础养老金”吗?有养老金不就是退休了吗?就怎么没有抚恤金呢?
这是两码事,社保政策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区别,当然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含以前未缴费的),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归属于自己发放养老金,死亡后没领完的,其家人可以申请余额退还。而职工社保缴费60%纳入“社保基金统筹账户”管理,40%记入个人账户;故此死亡后的抚慰金、安葬费从“社保统筹基金账户”支付。
有些省市从人性化给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的,虽然没有抚恤金,但是可以凭火化证明,在民政部门领取一个免费的“骨灰盒”,减免火化费等。
没参加社保就退休去世后有抚恤金吗?
没有
没参加社保就退休去世后有抚恤金吗?
你的问题有点奇怪,即然能退休肯定有单位(或交过社保)[偷笑]
如无单位(或从没交过社保),就属于自养闲人,肯定没丧葬费,抚恤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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