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企工作15年并且没交社保,工作时的档案还有用吗?
职工档案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有用的,千万不要疏于管理,不慎丢掉。
职工档案是一个人一生中各种经历的证明材料。按照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十大类:履历材料、自传材料、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学历和职称职业资格材料、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入党入团和民主党派的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出国、退离休、退职等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
职工档案最大的作用实际上是其历史价值,其实可以综合考察评定一个人。当然现在职工档案材料管理较为松散,在私营、外资企业已经不会跟过去一样每年形成相应的工资、考察评定等材料。现在普通企业形成的档案只有招用登记表、劳动合同、解聘登记表等材料了。
如果以后再取消就业、解聘手续的办理,直接统一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劳动合同也使用统一平台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企业就无须形成档案材料了。职工档案中纸质档案材料就会越来越少了。
但是现在,办理退休依然需要审核职工档案材料,确保缴费记录和职工档案一一对应,防止张冠李戴。特别是有视同缴费年限、连续工龄,特殊工种的的职工,职工档案材料还能带来其他的利益,一旦流失就会利益受损失。
另外,如果是在企业形成的档案材料,而单位没有缴纳社保,我们可以凭借职工档案材料来维权。
特别是在私企工作了15年,单位还没有缴社保的情况下,个人放弃社保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一般来说,即使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费15年,也能领取养老金800~1000元。另外,养老金待遇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缴费年限长15年,不仅退休时养老金待遇也能高出800~1000元,退休以后养老金增加的时候,还有按缴费年限增加和按养老金水平增加也是非常划算的。
因此,职工档案非常重要,一定要妥善保管好,最不济也是自己历史证明的材料啊。
在私企工作15年并且没交社保,工作时的档案还有用吗?
在私营企业工作的个人档案基本上没有什么用,但可以作为的经历保存起来。
档案管理,国家有一套严格管理制度,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档案的收集、管理、使用和开放做了明确的规定,我翻阅了整个档案法,没有找到有关私营企业档案的内容,也就是说,目前私营企业的档案,实际还没有纳入国家的档案管理系统。下面简要分析一下:
一、私营企业使用人才的办法
私营企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吸引培养了大批人才。这中间有原来从党机关辞职下海的,有事业单位跳槽的,有从国有企业过来的,还有部分大学毕业生和海外留学人才。
这部分人以前都有个人档案,但是这些人的个人档案的管理是不能放在私营企业的,有的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有的在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也就是说,私营企业实际上没有保管个人档案的权利和资质,他所管理是自己员工进入公司起建立的企业内部档案。
私营企业管理的员工个人档案,一般只能提供本单位使用,出了这个企业,它的档案基本没有什么利用价值,私营企业提拔使用人才,往往都是老板一句话,或是和相关引进的人才达成使用协议,基本不用审查个人档案。
二、个人档案个人档案的用途
个人档案目前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是提拔干部时,需要审查个人档案;二是办理退休手续有视为缴费工龄的认定需要个人档案。
第一,凡是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提拔使用、个人调动的情形都需要个人档案,特别是在提拔使用时,对个人档案的核查非常严格,所以这部分人的档案只能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专门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个人是不能看个人档案的。
第二,过去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的人,个人如果跳槽到了私营企业工作,其档案也不能由所工作的私营企业管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以前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时可能从事了相关的保密工作,或是有不宜对外的工作和内容,所以只能委托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或是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管理,档案的转移必须有接收单位的调档函才能办理。
第三,只有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的档案,才能作为核定视为社保缴费工龄的依据,私营工作的工龄不能视为缴社保费工龄。
综上所述,你在私营企业工作的15年,没有缴纳社保,其档案是没有用的,也不能计算视为缴费工龄。
在私企工作15年并且没交社保,工作时的档案还有用吗?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在私营企业工作15年没有交社保,那么这种情况工作时的档案,不能够作为你有效的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手段。但是工作档案对你本人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虽然说不能作为申请仲裁的一个有效手段,但是可以作为退休时的一个有效证据来使用。
那么你在这个单位工作了15年没有交纳社保,就要通过劳动仲裁的手段来解决这个争议,那么提出劳动仲裁之前你要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在这家单位工作过,那么只有这样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比如说劳动合同书,如果有劳动合同书,那么直接持有这个劳动合同书就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这个争议。
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可以通过另外的途径,比如说每个月上卡的工资,那么这个上卡工资的对方的一个对公账号是你所在工作单位的一个对公账号的话,那么这个也是一个有效的证据,只有这样的证据,也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申请。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在私企工作15年并且没交社保,工作时的档案还有用吗?
没有缴纳设保,私企老板就是违法,档案没有任何用处,非法用工,没有缴纳社保。
在私企工作15年并且没交社保,工作时的档案还有用吗?
是这样的,在私企单位工作了15年,企业没有交社保,那么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职工个人也是可以去劳动仲裁等部门寻求帮助,督促企业去补缴社保,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个时候,包括职工档案、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资料,就成为你维权的重要依据了。
事实上,这15年的社保对你来说非常重要,因为这意味着你已经达到了最低社保缴费年限的要求,退休后是可以领取到800-1000元左右的养老金的,现在由于企业原因没有去为你缴纳社保,你完全可以去要求企业补缴,而且期间产生的滞纳金,也是由企业来承担的,这个一定要主动去维权,如果放弃了,那么相当于没有了15年的社保缴费,对个人来说是非常大的损失。
此外,档案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办理退休时用于确认你的真实退休年龄,以及是否存在视同缴费年限。因此,虽然在私企单位工作,很少会用到档案,但是也要注意保管,不要丢失了。
@社保当家,感谢你的阅读。
在私企工作15年并且没交社保,工作时的档案还有用吗?
在私企工作15年没交社保,档案对你将来领养老金没有直接作用。
但是,这个档案或许有别的用处,如果利用好了,你的养老金将会“起死回生”。
1、不交社保,不会享受养老金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7.16)规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可以领取养老金。
后续的文件,包括社会保险法都是在此之上的继承和发扬,但是根本问题没变,想要领养老金,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当然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可以延长缴费时间。
这个缴费时间包含视同缴费时间,但是私企不可能存在视同缴费年限一说。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我说,在私企工作15年没交社保的,工作的档案对你将来领养老金没有直接作用的原因。
2、特殊情形,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很多人想补缴养老保险,还有想一次性补缴15年的,如果说在2017年之前还有折后在哪个可能,但是现在基本已经不可能了。
2016年12月份,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 了一份通知,自此之后,各地陆续停止了随意的补缴政策。
哪种情形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假如之前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单位未缴纳社保或者断缴的,职工可以要求补缴社保,这个社保部门、劳动监察是支持的。
所以说,你在私企工作15年,单位没交社保,但是有档案,这份档案就可以作为补缴的证据。因为想要补缴,还是要提供一些佐证资料的。
关于补缴的程序和资料,可以看看山东的规定,不同地区之间可能会有差异。
如果凭借这份档案能补缴上之前未缴的社保,那么正好是15年,也就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了。
如果不能补缴的部分怎么办?
不能补缴的造成的损失,由单位承担损失,这个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法院处理此事。
不管是补缴,还是追偿损失,这个“档案”都是非常重要的。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欢迎大家留言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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