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建议农村实行“土地养老”。大家觉得如何?

近日。全国政协会议召开,有代表对农村老人养老问题,提议由政府收购其房屋和宅基地,分期付款供其养老,去世后收回房屋和宅基地。

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一直是整个社会都牵挂的问题。今年有很多政协委员都聚焦了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比如说全国政协委员王学坤提出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让65周岁以上的农民能够“洗脚上田,老有所养”。

政协委员刘红宇也提出,建议农村实施“土地养老”的方式,通过政府回收土地和房屋、宅基地的方式,给农民以更多的养老金,同时还要保障农民享受土地增值收益。

实际上,这一建议源自于“以房养老”的模式。2014年开始我国在北上广汉四个地方试点“以房养老”,实际上就是房产的“倒按揭”,以房产为抵押,通过保险公司向老人支付养老金的方式供养老人直到去世为止。老人去世后,由保险公司处置房产。如果房产有剩余那么可以给继承人,如果没有剩余,所有钱就归保险公司。

说实话,刘红宇委员的出发点虽然是好,但实际操作中可能提升养老金水平不大。按照有关案例,500万元的房产65岁以后每月领取1.5万元养老金。真的以为土地、宅基地、房产价值10万元,就能够每月领取300元养老金(夫妻两人每人150元)吗?实际上,如果考虑到评估费用等成本,农民领取的养老金会更低。大家想想,如果为了每月300元的养老金,农民就要失去宅基地、房屋和土地,又有几个愿意干的?

另外,我们的耕地、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如果国家通过保险方式获取,也是对有关制度的破坏。

现在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为主,国家每月给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100~150元之间的养老金。如果是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还有88元的独生子女补助。再加上老人的一些积蓄,和儿女支付的养老金,基本上都能过得去。

一些面临着拆迁补偿的地区,有关的养老保险推进会更加复杂。用土地换养老,很有可能的结果是叫好不叫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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