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十五年没有给缴纳社保,可以去投诉,可以补缴十五年吗?

答案是可以的。

国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是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保不在此范围内。

法律规定必须企业缴纳社保

其实,在我国确实存在着一些企业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的情况。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时间比较晚,1986年在国营企业率先实践退休养老保险基金制度,1991年全面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1995年才实行《劳动法》要求强制缴纳保险,后续国家又出台了《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对企业缴纳社保的行为做出了强制性要求。

缴纳养老保险推动有难度

不过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之初,很多人还是抱有抵触心理的。有的年轻人根本不为未来考虑,只知道参加养老保险会降低自己的工资收入,自己拿钱才是最实在的。而且,还有年轻人认为等到60岁领养老金,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呢。

虽然说养老保险是企业缴纳一部分,职工本来缴纳一部分,实际上对于企业来说这部分成本大多数都是职工的工资,参加养老保险肯定会降低职工工资待遇。

90年代我国的通货膨胀较为严重,储存的养老金也在大幅贬值,尤其是当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制度并不合理,记账利率只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跟物价和职工工资收入增长差太多了。

而且,不管养老保险缴费多少年,基础养老金只能领取20%的社平工资,缴费15年以后参保的积极性就没有了。

退休以后,养老金增涨也是个问题。当时各地的统筹水平很低,不是国家统一调整养老金,一些地区养老金增长的慢。毕竟工资在增长,养老金不涨,养老金的作用就越来越小。

如果退休前缴费不足15年,只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返回个人,然后中止参保关系。这种情况下很多农民工只要返乡,就将个人账户的钱取出。

直到2005年,我们才完善成现在的养老金计算方式,多缴多得、长缴多得。2005年至现在我们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5年连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优越性才体现出来。越来越多的人才希望参加养老保险,一些错过了养老保险缴费的人也希望补缴。

缴纳养老保险维权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就业的稳定,维护中小企业的正常运行,降低行政监督和行政征收成本,每年的社会保险申报都是以企业自主申报为主,企业申报多少就算多少。

如果企业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一般是以职工主动维权为主。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维权要求单位缴纳社保。

不过,如果长时间没有缴纳社保,往往会出现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的争议。劳动者一般需要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的方式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以劳动仲裁的裁决书为准。如果双方没有争议,那么也可以以劳动监察的调查结果为准。当然,劳动者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维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是一事全查的。

行政部门会出具有效的法律文书,然后企业要按照法律文书执行,否则会被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予以处罚并强制执行。

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实际上是职工和企业共同承担。职工只承担个人部分。企业没有按时缴纳社保,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每日加付5/10000的滞纳金,相应的滞纳金不得转嫁职工承担。

但是,相应的维权流程说起来简单,但是做起来可能会相当麻烦,维权的时间精力成本也挺高。一般建议,劳动者学会有关法律知识,通过与单位协商的方式,让单位主动补缴,这样简单得多。

公司十五年没有给缴纳社保,可以去投诉,可以补缴十五年吗?

可以补交!

公司十五年没有给缴纳社保,可以去投诉,可以补缴十五年吗?

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交过社保,中间有间断),如果没开过户,一直未交过,员工可以到劳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让公司把钱补发给员工,如果公司还不履行,员工可以公司不缴纳社保为由,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经济赔偿金,补发社保。

公司十五年没有给缴纳社保,可以去投诉,可以补缴十五年吗?

公司十五年来,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要求企业补交。并且如果员工据此离职的,还可以要求企业支付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下面由职言社保,为您详细分析。

一、我国社会保险法对于缴纳社保的规定

1.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30日之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以任何形式而免责。不给员工缴社保,给员工以现金形式发放社保补贴也是不允许的。

二、单位为了节约费用,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可是却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

1.员工发生工伤的,工伤的医疗费,由企业承担。如果鉴定上伤残的,根据伤残的级别,三个一次性待遇由企业承担。

2.员工生育的,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及产假津贴,均由单位支付给员工。

3.员工患病医疗的,产生的医疗费用,原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部分,由企业承担。

小结,单位未给员工缴保险,为了省社保费用,但却侵害了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员工一旦发生上述以上情形的,却需要承担更多的赔偿,得不偿失。

三、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应该怎么维权?

1.员工可以通过向社保稽核、劳动监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补交期间产生的滞纳金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承担个人部分。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要及时足额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3.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员工据此提出离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按照每干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工资指的是员工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结,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并且据此,员工提出离职的,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社保的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楼主在公司干了15年,可以要求支付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写在最后的话

单位给员工停缴社保,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因为维权的时间精力成本也很高。要求单位补足社保。建议员工最好先与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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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十五年没有给缴纳社保,可以去投诉,可以补缴十五年吗?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要求补交

公司十五年没有给缴纳社保,可以去投诉,可以补缴十五年吗?

这是《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关于“法律责任”的原文: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你可以直接套用,实在不行直接去当地人社局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不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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