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年龄改大、将职业改为特殊工种,达城一男子骗领21万“退休工资”, 你怎么看?
关于我们办理退休,条件实际上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
确实,在退休年龄政策上有一定的灵活性。比如,退休年龄的决定不是以身份证为准,是以职工档案为准。职工档案一般来说,只有退休时才审核,也就存在造假的可能。如果造假可以把退休年龄提前10年甚至20年。
除了档案年龄造假以外,如果我们从事特殊工种满足相应年限,也可以提前五年退休。特殊工种的退休,实际上也是要以职工档案为准。
所以,综合各类情况,如果档案造假,可以三四十岁就能够退休。
另外,我们国家还有一个退休制度的一个漏洞。那就是很多人真正的退而不休。也就出现了这一类情况,一边是正常领着养老金,一边是继续工作。
对于低收入劳动者无可厚非,毕竟他们可以通过继续劳动弥补家用。但是,对于档案造假的人确实让人感到很不公平。明明三四十岁还可以一边领着退休金,一边额外挣着工资待遇。
可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有的人自以为是到处吹嘘,有的人也免不了认定养老金领取资格的时候露出马脚。不仅仅是社保部门,也包括审计部门,都可以重启退休审核程序,对于这些疑似违规办理退休的人进行调查。
如果核实确实属于欺诈骗保行为,社会保险法中也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第88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题目所说的男子,除了要将骗取的21万元养老金退回以外,还可以处以42万元到105万元的罚款。
所以,还是希望国家社保部门加强有关领取养老金的资质审核,让这些欺诈骗保行为无所遁形。毕竟关系到所有人的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的。
将年龄改大、将职业改为特殊工种,达城一男子骗领21万“退休工资”, 你怎么看?
天下熙熙,皆为利往;天下嚷嚷,皆为利来。说明有利益诱惑,…………
将年龄改大、将职业改为特殊工种,达城一男子骗领21万“退休工资”, 你怎么看?
这个有点神奇。
原来这个男子姓杨,曾经是一位下岗职工,今年60岁。
2010年,刚满50岁的杨某听朋友介绍“有人能帮忙办社保”,遂通过多名中间人找到“串串”张某(化名,已故)帮忙。
随后,杨某花费数万元办了一张虚假身份证(年龄改大),又以该身份证办理了特殊工种退休手续,提前领取社保养老金。
造假的结果是,杨某退休前达州某钢铁行业从事钢炉清渣工作,因属特殊工种,于2010年初以55岁的年龄提前退休,开始从达州市社保局领取“退休工资”,已经骗取金额达21万多元。
这是神操作。
从注销原来自己的身份证,到办理新的假身份证,再到办理新的社保退休手续,还是特殊工种,环环相扣,无缝衔接,太厉害了。
这说明,至少达州曾经在社保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漏洞,如果没有漏洞,肯定不会一堆假证明就能够办理出来这种特殊工种退休手续。既然有漏洞,必然有人会发现,并加以利用。除此之外,社保内部有人参与这个假社保的办理,也是极有可能的。
对于造假骗领退休工资的,其实社会保险法对此也提出了惩戒措施。社会保险法第88条有这样的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由此看来,杨某骗领“退休工资”21万,在被发现之后,不仅会被责令退回已领的21万社会保险金,还会被处以42万至105万之间的罚款。如是,得不偿失,也算是咎由自取。
一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还是要仔细研读下社会保险法,不仅基本的疑问都会在其中找到答案,而且也会让自己有更多的遵规守法意识。
这件事还告诉我们,贪小便宜,终会酿成大错。
将年龄改大、将职业改为特殊工种,达城一男子骗领21万“退休工资”, 你怎么看?
吃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当今社会有办法的大有人在。假招工假档案假年龄假证件假学历等等,比比皆是,亏的是老实的百姓,发的是投机倒把。
将年龄改大、将职业改为特殊工种,达城一男子骗领21万“退休工资”, 你怎么看?
在企业上班的职工,只要你的工种在国家规定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的。男满五十五岁,女满四十五岁,并缴费满十五年以上,就可按特殊工种提前五年退休。
那有人改动年龄,以经提前退休的事发生就不足为奇了。由于那时,很多企业管理混乱,更不重视挡案管理,挡案遗失消毁时有发生。这就造成一些人有机可乘,通过熟人把挡案改了。还有些是社保部门审核不严,人情关系,贪腐行为,造成了相当一部人不是特殊工种而办理了特殊工种退休。
现在,国家正加大力度,严查达不到条件而退休的人,每年都要从新审核一次特殊工种。对现在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有一套严格的审核制度,想作假,根本不可能。对那些冒用特殊工作退休的,一旦查实,不但要退还非法所得,而且还有坐牢的风险。所以,这种违法的事不做为好。
将年龄改大、将职业改为特殊工种,达城一男子骗领21万“退休工资”, 你怎么看?
《全国唯一伪造资料重复二次退休得逞,诈骗国家巨额社保基金十二年至今逍遥法外》
四川省安岳县兴达公司董事长代强,为他专职司机杜广林伪造资料二次重复退休得逞,诈骗国家巨额社保基金数十年,已将证据送安岳县检查院,2019.5.6.安岳县检察院,安岳县人社局二部门公函移送安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付队长,但因黑保护伞势力强大,已经三个多月不立案处理,也无任何文字回执。要拖延不办。我们法制国家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但在安岳县公安局却成了摆设。2019.6.资阳市委主办《大众网》《头条新闻》都发表作了转载。
2019.8,29.安岳县公安局主管刑侦的黄勇队长对兴达公司证人代永富讲,安岳县兴达公司代强诈骗罪不是犯罪,不立案。
根据《社保法》八十八条九十四条规定,《刑法》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安岳县人社局在2019年强制收回部分诈骗社保基金,但仍充当保护伞,对诈骗社保基金2倍至5倍罚款仍不执行。安岳县公安局告诉我,今年已由人社局强制收回部分诈骗金额,就不立案。按我国法律法规,收回诈骗部分金额,只是让罪犯承担了民事责任,但诈骗分子必须要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不能逃避刑法的严惩。更不能让伪造资料的指使人董事长,伪造资料的政工经办人,用公司资金交纳虚假退休养老金数十年的财务主办,若让他们逍遥法外,何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违法必纠的法制国家。不能让法律成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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