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为十级,走法律程序能得到多少赔偿款?是20万还是30万呢?
工伤鉴定需要走的程序是这样的:
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做好职工的救治工作,然后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以后,相关工伤关系就从法律上得以承认了。职工救治的时候就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零起付线、三个目录内报销内容报销比例100%。
工伤治疗完毕以后,劳动者应当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相关鉴定部门会根据受伤情况,以及康复后对劳动能力的影响情况,对职工失去劳动能力级别进行认定,一般分为1~10级。10级是受伤最轻的伤残,一般骨折差不多都能认定上10级。发生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就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赔偿的标准应当是这样计算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医院和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规定的医疗期发放停工留薪期待遇,也就是保持职工工资待遇不变。
伤残等级出来以后,工伤保险基金会根据伤残等级情况一次性给付一定月数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工伤只有7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实际上是要根据工伤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来计算的。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相应的伤残一次性补助金会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相应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有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如果平均缴费工资能有5000元的话,也就仅仅能够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万元而已。有的人肯定会很吃惊,就这么点吗?是的,就这么点。
如果用人单位当时没有发放工资,工伤医疗期是三个月,自己的平均每月工资是5000元的话,这样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1.5万元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因为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还有两种待遇应当发放。不管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两种待遇叫做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标准各省市是不一样的。
有的地方是定额,比如江苏省10级伤残,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3万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1.5万元。
山东省则是跟统筹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挂钩,目前山东省已经实现了工伤保险省级统筹,2019年的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5449元每月。实际伤残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4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8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两者合计差不多有65,000元。
因此,这样所有待遇算起来也就10万元左右,怎么可能要的二三十万呢?不过,除了工伤赔偿,有可能还有民事赔偿。
人身伤害民事赔偿另外,如果是因第三者伤害导致的工伤事故,实际上除了工伤待遇以外,劳动者还有权向第三者要求赔偿。
劳动者享受了工伤待遇的赔偿不影响劳动者要求民事赔偿。不过由于有停工留薪期待遇,也就算不上误工费了。医疗费应当由第三者承担,当第三者赔付以后,应当转给工伤保险基金,跟个人没有太大关系。最终的民事赔偿一般也就是根据伤残程度,索要一定的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这样计算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伤残系数
如果是十级伤残只有10%。2018年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9251元,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4617元。如果是10级伤残,城镇户口能达到7.85万元,农村户口2.92万元。不过具体标准的判断,还是有一些具体的细则。如果是多处10级伤残,每多一处增加2%的比例,最高不能提升10%。
走法律程序,十级伤残不管是工伤还是民事赔偿,一般都不会超过10万元的。还是不要狮子大开口的好,除非有所谓的精神赔偿。
工伤鉴定为十级,走法律程序能得到多少赔偿款?是20万还是30万呢?
我们知道五险一金中,包括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保险的赔付标准是怎么样的?下面就1到10级工伤赔付标准给大家参考。 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伤残程度确定大致赔偿范围的,而工伤伤残程度是需要专门机构对工伤进行一个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等级进行赔偿。 一、工伤赔偿计算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为:五级5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48个月,7级41个月,8级34个月,9级27个月,10级20个月。 职工被确认为职业病的,加发50%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破产、关闭、解散和注销企业被鉴定为1—4级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仍按原标准继续发放。所需资金,原企业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保的,预留至当地平均期望寿命(其中,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未满18周岁的,预留至年满18周岁),在资产清算时一次性拨付给经办机构。被鉴定为5—10级的,按规定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所需资金在资产清算时一次性拨付。 对已破产、关闭、解散和注销企业的1—4级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各地可参照本条前款的规定筹集资金,由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参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保障其工伤待遇。资金筹集办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鉴定为十级,走法律程序能得到多少赔偿款?是20万还是30万呢?
十级伤残属于工伤当中最轻的一种,得到的赔偿并不多。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除医疗费用全部报支外(含全部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住院期间的工资、护理费(按实计算)、伙食补贴(每天几十元)、交通费(根据票据报销)等还可以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总的来说,十级伤残赔不了多少,也就是在十万元以内吧。
有人会提出类似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类的赔偿,对于工伤来说,这一项现有法律是不支持的,完全没有必要计算这一项。
补充一点,具体赔多少,与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有很大关系,经济发达地区,工资高的单位,获得的赔偿更多一些,反之则少一些。
工伤鉴定为十级,走法律程序能得到多少赔偿款?是20万还是30万呢?
自已亲自去一趟社保局。了解一下,顺便拿点宣传单看看。不要相信那些你在医院住院时给你塞名片的律师。他们只想你打官司,他拿提成。还希望你不服,再上诉。再帮你打,再得提成。两三次下来,维持原判,你所剩无几。扯远了。十级伤残没多少线,这两年好象工伤赔偿标准比前几年降了点。工厂负责一部分,社保局负责一部分。没买社保的全部由用人单位负责。
工伤鉴定为十级,走法律程序能得到多少赔偿款?是20万还是30万呢?
工伤十级鉴定(最低一级)是指在企业缴纳社保的,享受五险一金的。
自由职业缴费的不可享受,因为只有二金;养老和医保。
伤残鉴定须走完以下法律程序;
一;工伤者,首先要去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检查和治疗。
只能用现金结算,不能用医保卡结算,否则自费部份无法报销。
如果去社区医疗治疗检查,所有费用社保局不予报销。
二;去区级以上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在上下班正常途径中发生意外受伤的,也可以去工伤认定。但先要在二十四小时内报警,由交警中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后,才能去申请工伤认定。
三;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单位方在一月内,个人在半年内为有效时间(按规定时间)。
四:须提交病历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旁人证明签字等有效资料……工伤申核通过后会邮寄单位和个人。
五:工伤认定通过后,在工伤之日半年后或在最后一次手术痊愈后的半年后,再凭工伤认定书等相关资料,去区级以上工伤鉴定科申请伤残鉴定。所有资料申核通过后,再到指定的医院指定的时间去伤残鉴定。伤残鉴定通过后,社保局通过快递至单位和个人。
六:单位收到伤残鉴定书后,凭此依据,带好就医发票去区级社保局结算和报销医药费。
七;去结算前,单位和个人,必须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只能赔偿一半的钞票。如果以后单位和个人有意愿,可在结算后再续约。
八;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按我无锡现在的最低社保缴费结算,社保局赔偿60300元。如果单位缴的多,赔偿款相应也提高。伤残者如果在退休前几年内受伤的,这个赔偿相应要打折扣的。
九;这个赔偿金一般都是赔偿给受伤者本人的。单位方相应赔偿15000元。单位稍打折扣百分之二十,受伤者也应该接受。皆大欢喜。
十;结算后,在下个月的月底,赔偿款就会到账。希望我的回答,各位能满意 [祈祷]
工伤鉴定为十级,走法律程序能得到多少赔偿款?是20万还是30万呢?
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以浙江省为例,10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2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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