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社保交满15年,不再续交,能否继续单独交医疗保险?

自己缴纳社保一般是通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方式缴纳。如果缴费满15年,肯定可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养老保险退休了。

可是不少参保人员一打听,却发现医疗保险缴费的退休年限和养老保险是不一样的,医疗保险退休年限是由各地自行规定。北京是女同志20年、男同志25年,青岛、烟台、天津等地也是这样。重庆、南昌、廊坊等地却长达女同志25年、男同志30年。

这种情况下,很多参保人员考虑能不能单交医疗保险呢?

不过,过去本着社保部门五险是一家的态度,一般必须养老、医疗一起交,因为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不能缴纳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法也规定了,灵活就业人员是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并不是说必须一起参加养老保险。

确实有个别地区允许单缴医疗保险,未来这种情况可能会越来越多。毕竟随着国家医保局的建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已经正式分家。其实在青岛等不少地区已经允许单交养老保险,但是单交医疗保险的情况并不多见。

如果到达法定退休年限交费不足,医疗保险规定年限的一般允许一次性补齐或者退休以后继续缴费至相应年限。青岛市的一次性补缴政策是按照社平基数100%补缴,而烟台等一些地区如果没有缴费基数可以按照60%最低基数一次性补齐。杭州和深圳是允许按照60%的最低基数直至缴费至退休年限。一次性补齐是以后不用操心了,如果每月继续缴费以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会逐年增长,都算各有优缺点。

其实最好的方式还是允许单交医疗保险,希望未来各地能够实现这样的优惠政策。

自费社保交满15年,不再续交,能否继续单独交医疗保险?

自费社保缴满15年不再续交,能否继续单独交医疗保险?你这个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很乐意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医疗保险是一个单独的保险险种,是可以单独办理的。

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即国发(1998)44号文件,文件中明确指出,个体经济组织职工是否参加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1998年,是我国全民开始建立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时间,各省分别制定了实施细则,都是允许灵活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并没有规定需要办理职工养老保险的前提下,才能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社保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个人缴纳医疗保险,是社保法赋予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并没有明确必须要在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同时才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第二,职工医疗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没有关联关系,是可以单独交纳的。

自费缴纳社保满15年以后不再续交,能否单独交医疗保险?由于养老保险不再续交后,影响的是职工的退休待遇,但已经达到法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不影响今后办理退休;但是医疗保险不同,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如果医疗保险断缴超过三个月,就意味着不能享受医疗报销待遇,断缴超过6个月后重新缴纳的,需要有6个月的等待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职工养老保险断缴对自身的权益和保障不会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但是医疗保险断缴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直接影响的是待遇能不能享受的问题。由于保险的目的不同,保障的方向不同,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没有关联性,因此从这个角度来分析,理论上养老保险停缴后,是不影响单独缴纳医疗保险的。

第三,养老保险停缴后,是可以单独缴纳医疗保险的。

我仔细翻阅了各省关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的实施细则,都没有发现不能单独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规定。养老保险是由社保部门负责,医疗保险是由医保部门来负责。在我们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时,都需要分别在两个不同的窗口去办理,需要开设两个不同的银行账户进行代扣代缴,所以从办理的渠道和管理权责的划分来看,是可以单独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在实际操作中,像四川、重庆等地,职工养老保险停缴后,也不会影响单独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当然由于全国各地的规定不统一,你所在的参保地能不能单独缴纳,还需要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各省的规定虽然不相同,但是大原则基本上是相同的,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进行捆绑的政策,已经与现在国家提倡的全民参保,确保全民就医的规定格格不入,该调整的必须要调整。

总之,按照社保法的规定,自费社保缴满15年不再续交,是可以单独缴纳医疗保险的。但是由于各地的政策规定不同,你参保所在地是否允许单独缴纳医疗保险,还需要按照当地的规定来执行,我所在的重庆市肯定是能够单独缴纳的。

自费社保交满15年,不再续交,能否继续单独交医疗保险?

各地医疗保险保险办理一般都需要首先有养老保险才可以初次参保,但是后续缴纳,一般不需要,是可以单独交的。

社保本来是国家给单位设计的,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本来是不允许个人缴纳的,后来由于大量国有企业破产,失业后很多人无正式工作的情况越来越多,又需要保险保障,国家推出了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允许这些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社保,进而允许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是各地都是要求个人先要有养老保险才可以交医疗保险的。

但养老保险毕竟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缴费比例又高,有很大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够15年以后就弃缴养老保险,单独交医疗保险,毕竟穷才是主因,又没有国家政策规定交不起养老保险就不能交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毕竟是两个独立的险种,所以如果已经缴纳上医疗保险了,即使拖欠养老保险费,也是允许继续交医疗保险的,而且拖欠养老保险费并不拖欠医疗保险费,所以因为欠缴养老保险费就不让个人享受医疗保险是说不通的。

但是弃缴养老保险,一定要满15年,因为只有满足了最低缴费年限,才会有退休。社保法规定,医疗保险到退休后,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后可以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如果养老保险没有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没有退休,就会进一步影响到医疗保险,无法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

但有些地方确实出台了五险合一的规定,要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必须同时交,否则不能单独交医疗保险。对于国家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这肯定是违法的,而且现在医疗保险已经独立,由医疗保险局负责,如果当地确实不允许单独交,个人又确实很穷,交不起养老保险,不妨拿起法律武器,去法院起诉当地医保局即可。

自费社保交满15年,不再续交,能否继续单独交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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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自费缴纳社保,15年不用再继续缴纳,是否能够继续交医疗保险呢?实际上医疗保险如果说你按着灵活就业的形式来单独交费的话,是不可以的,因为医疗保险必须随同我们的养老保险来共同参保才可以,但是如果说你停止医疗保险的交费单一的参加养老保险是可以的。

当然你这种情况我认为没有必要停止养老保险的交费,为什么呢?因为15年仅仅是我们所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虽然说按着这样的一个缴费年限,可以让自己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但毕竟缴费年限是比较短的,那么将来所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也是比较少的,更何况你还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所以我认为继续参保,自己的养老保险随同自己的医疗保险来共同参保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情,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越多,那么就意味着将来你所获得养老金的待遇普遍也是比较偏高的,对于自己来说是有利的,再加上医疗保险的累计年限也是能够有所增加的,而且在缴纳医疗保险的过程中。是可以实时享受到医保的报销待遇,所以说是没有必要停止自己养老保险缴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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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社保交满15年,不再续交,能否继续单独交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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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自费社保交满15年不再续交,能否继续单独的交医疗保险呢?对于我们参加灵活就业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人群,那么一般情况下,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都是需要同步来进行参保的,尤其是医疗保险,是不可以单独来进行参保的。

所以说如果我们想要参加医疗保险,那么就必须随同我们的养老保险一来一起参保,并且如果你还没有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那么我个人建议即便自己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满足15年,也依然是需要继续的来参加自己的养老保险,因为毕竟养老保险的累计参保年限越多,那么将来所获得养老金的待遇也就会更高,所以对于自己来说是有利的。

当然医疗保险是不允许单独参保的,只能够随着自己的养老保险来一起担保,并且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远远超过15周年,一般情况下想要办理医保的退休待遇,大约是需要25周年左右的年限,所以说自己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是需要来共同参保,因为毕竟养老保险参保年限越多,那么将来所获得养老金的待遇也会更多一些,再加上自己的医疗保险,本身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所以也是需要正常参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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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社保交满15年,不再续交,能否继续单独交医疗保险?

“自费社保”也要分情况,一种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一种是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及医疗保险。

如果是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的,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必须同时交,即使养老保险交满15年,也不可以只交医疗保险。

如果是参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及医疗保险的,养老保险交满15年后,可以停交养老保险,只交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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