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医疗费,必须由用人单位支付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劳动维权。
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已经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这一规定实际上就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唯一惩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缴纳社保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当月。
劳动者可以申请享受失业金待遇。失业保险每交费一年可以连续三个月的失业金。领取失业金期间,国家会给领取失业金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因此也不会出现失业之后无法报销的情况。
除非是不能够享受失业金或者没有及时领取失业金。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自己参加灵活就业人员保险,包括养老和医疗保险。这样,参保责任实际上是劳动者的。
唯一需要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的情况,那就是劳动者还在指使我们单位没有按时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职工住院无法报销。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按照医疗保险规定应与报销部分的医疗费。
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医疗费,必须由用人单位支付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在遭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但是二者只能选其一。这是法律对于劳动者在“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的一种保护,也是给予用人单位的一个“知错能改”的机会和违反法律规定的警告。
简单来说只要能证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职工不能报销医疗费的情形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以及违法解除的各项补偿等。
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医疗费,必须由用人单位支付吗?
根据您的提问,我先确定下前提条件吧,否则没办法解答。
前提条件:员工生病请病假,还在医疗期内,公司就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实际上在医疗期内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至医疗期结束的。
对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这个就不用多说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承担的。
二、本身医疗期的治疗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支付而不应由公司支付。公司在辞退你后,如果造成你无法报销的情况,也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损失(但这种情况的概率不是很高)。
三、病假期间的工资,公司必须依法支付。
四、有些地区还有类似病假救济费的项目。也就是说员工医疗期结束无法从事公司的任何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还得支付这个项目,但具体看各地政策规定。
因此,如果遇到这个请见,建议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样不会影响到你的医疗保险待遇。如果一定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按照以上的方法,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医疗费,必须由用人单位支付吗?
单位是不予负担的。
单位与你解除了劳动合同,不管是违法还是合法,都是解除了劳动合同,你已经变为了灵活就业人员,那么你的社保就需要自己缴纳,如果你没有及时接续社保,在中断期间发生疾病,医保是不予报销的。
按照国家规定,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给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国家仅支持单位为你补交社保,或者给付赔偿金,不会支持你在劳动纠纷期间发生疾病要求单位负担这种权利。
从单位解除合同开始,正确的做法就是及时续交社保,最起码应该是及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交医疗保险,防止中断期间出现生病无法报销的情况。
自己的事情要自己想着,不要寄希望于他人,更不要寄希望于要跟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自己要及时续交社保,找单位索要补偿金是你的权利,但不要自己想当然扩大化,纠纷解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定要明确知道自己的权利,防止遇到事情了才后悔莫及。
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医疗费,必须由用人单位支付吗?
这问题问的还不够清晰哦。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你得首先明确这个医疗费是否因为帮助企业做工受伤而产生的;其次,你得明确首先说的这层关系,即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能够认定为工伤,那么医疗费必须由用人单位支付,当然,你也有可能先行垫付。如果不是,那么就考虑其他法律关系赔偿了。
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医疗费,必须由用人单位支付吗?
1.如果工伤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且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则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用人单位应当自行承担员工的工伤医疗费。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京悦所袁康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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