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伤期间的工资只发底薪吗?

不管是深圳市还是全国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叫做停工留薪期待遇。

停工留薪期期间,用人单位要保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有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当然一些用人单位也会出现苛刻的操作,比如只发底薪或者基本工资的情况。

理论上说,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应该跟正常上班的工资一样。当然,如果正常工作时用人单位平时加班工资或者提成较多,那么工资可能就不一样了。因为不加班不发加班工资,也是有道理的。

除此之外的其他待遇都应当一样,比如各种补贴、考核奖、绩效工资、独生子女补贴、职工福利费等等。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给职工保证工资待遇不变,发放待遇。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补发相应的待遇。

当然很多职工也担心,一旦维权,就在单位干不了了。也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

不过,用人单位如果不给职工足额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索要经济补偿金。这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规定的。

工作制度不是由劳动者制定,这也确实是一个问题。还是希望劳动者学好法律法规,用法律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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