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学校上岗前要求交2000元培训费,财务开发票,离职的时候退款,这样合理可信吗?

耒阳一所私立学校,要求我签合同之前带两千块钱过去当上岗培训费,说是每个老师都要交,离职的时候财务会退给我。 然后我问他有关合同期违约离职需不需要赔违约金,他给的答复是一般不追究,看情况而定。非常含糊的答复,请问面对这种情况我在签合同之前应该问些什么?签合同的时候又要特别注意什么?

这明显就是一个坑,不仅不合理而且违法。

大家都知道,上岗职工的岗前培训费,是一个问题,但是绝对不应该由劳动者承担。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按照协议规定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一般应当按照约定服务期限进行分摊就可以了。

比如说我们约定服务5年,工作了一年就想离职,那么应当承担80%。

那么,用人单位可不可以提前收取相应的培训费最后返还呢?不可以。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收取劳动者财物的,由劳动部门责令返还当事人,并按照500到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名义主要就是指的培训费、服装押金等等的名义。

其实我们考虑一下实际情况就知道了。用人单位收取培训费,虽然不会跑了,但是到时候肯定会推三阻四,难为劳动者。最后,迫使有些劳动者自己放弃要这些培训费和押金。

干企业是需要有成本的,不可能将什么东西都转嫁给劳动者承担,这也是法律保护劳动者的目的所在。

因此,劳动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如果想离职应当抓紧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求现场退还相应的培训费和押金,这样才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

私立学校上岗前要求交2000元培训费,财务开发票,离职的时候退款,这样合理可信吗?

套路骗局,千万别交,在找工作或入职时没有求职者给单位钱的,只有单位给我们钱的,无论什么高大上的借口都不能允许,也不合法,这样的套路大概有以下几种。

以培训费为借口的套路骗局

就像题主的情况一样,现在找份好工作要比往年的难度大些,有些不良企业就开始打求职者的注意了,在入职时向求职者收入费用,我们就要警惕了,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其实对于培训费用,劳动法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对于公司提供的基本培训是不允许收取费用的,比如公司文化培训、上岗培训、业务流程培训,就算求职者辞职了,企业也是没有任何理由要求返还相关培训费的。

如果企业为了提高职员的能力或学历,公费让职员进行进修的,并之前与职员平等协商签订了工作时间限制的相关协议的,如果在双方约定的时间没有到之前,员工辞职了,企业有权要求劳动者返还相关费用的,但是不是全部的返还,比如双方约定5年期限,员工只遵守了3年就离职了,企业只能要求员工返还五分之二的费用,其他的一概不返还。

抵押身份证和毕业证等其他有效证件的

我们在求职时千万不要把自己身份证的原件交给用人单位,要知道一旦把原件交给了用人单位,那时可以做很多事情的,对求职者来说风险很高。

再说了身份证复印件加上自己的授权书,用人单位就可以完全给自己办理入职手续、五险一金、工资卡的。

我刚毕业时就碰到过这样的用人单位,在面试和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都没说要求我抵押自己的毕业证原件,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领导专门叫我去办公室说要把自己的毕业证原件放到公司,万一自己辞职了公司可以免费邮寄给我的。

当时我就一口拒绝了,复印件可以提供,原件坚决不行,如果公司强制性交原件的话,自己可以不入职的,造成的一切后果都有公司负责。

这时公司领导立马态度就转变了,笑着说,公司其他人都交了,自己总不好例外吧。别人交是别人的事,至于我怎么都不会交的,能录取我,我就好好工作,不能录取我们就好聚好撒,不要彼此耽误彼此的时间。

由于公司急需用人,我就成为全公司唯一一个例外了,所以复印件要多少给多少,原件只能给你看看,上交一切免谈。

特别是针对大学生实习的骗局

有一次我收到一位大四学生的咨询,情况是这样的。

大学生:冯老师,我这边有个实习工作的机会,但是需要交15000的费用。

当时就感觉事情有些不对,但是为了照顾大学生的心情,我没有直接说是骗局。

冯:大学生实习有些公司不提供什么补贴,自己免费劳动,这我是见过的,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实习还需要自己倒贴钱的,而且数额有那么大,能说说具体情况吗?

大学生:老师,是这样的,它其实是一个培训,只要参加了他们的培训就可以开知名企业的实习证明,有对方公司的员提供相关培训的。自己想为自己毕业时的求职增加点资本,所以就想去,不知道靠不靠谱。

听到这里,我立马就打消他这个念头,告诉他这是套路,是没有办法也自己的求职增加资本的,千万不要上当。

总之,每年的求职旺季和毕业季都有很多人被套路,就连有许多年工作经验的人都会被套路的,职场小白更要警惕。

私立学校上岗前要求交2000元培训费,财务开发票,离职的时候退款,这样合理可信吗?

不合法!企业单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押金培训费等费用!

私立学校上岗前要求交2000元培训费,财务开发票,离职的时候退款,这样合理可信吗?

私立学校对即将上任老师提前办培训,只要没变味做法无可非议合理。对于收取培训费2000元是否合理可信?可肯定说;不应该不合理!培训费用支出无论金额多少,都应由校方全权负责全额承担,不应摊派于个人。至于可信度有多大也很难说清,但有一点须特关注,本次培训目的是为什么?是借培训之名收取类似于押金,还是出于管理需要培训?如若是前种,那收取培训费目的明确属变相,为的是能捆绑住员工,不允许员工随意离职离校没打招呼走人影响教学,你要随意走我就退还不了培训费(押金)。如若属后种,为的是以提高新入校教师工作需要,培训收取的费用校方暂行保管,待老师离开时凭收据退还于你,这得须根据个人意愿或对这桩工作依赖度,决定是缴纳培训费入校,还是不愿缴费直接离开。无论怎么讲;收取的培训费不能只给收据发票,还应签定协议,收取、支付、利息等条款。

私立学校上岗前要求交2000元培训费,财务开发票,离职的时候退款,这样合理可信吗?

谢谢题主!

由于现在我们国家对私立学校还未从制度上严格管理,所以导至了少数的私立学校即以交2000培训费为由,拟制套路引人上当,并假设开据财务票,并号称离职即退回于你。

对于这样的事情,可能不是私立学校存在这样的问题,而且早几年私营企业也同样惯用与这样的手法,这明明就是违反劳动及人事用工的制度,确利用招聘教师为由假借预缴2000培训费,其目的就是要对所招聘教师收取不该收取的费用,从而打着这一幌子,为其目的实则即是相当于抵押金,

至于对这样问题,应该由公商及教育部门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加强监管力度,尤其是对私立学校收取新聘教师培训费的问题应该即时解决,不能再让这种违规现象继续发展下去,还一个清廉的教育风气。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私立学校上岗前要求交2000元培训费,财务开发票,离职的时候退款,这样合理可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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