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国企领导让你全年无休,晚上还得加班,还不给加班费,不然就下岗?你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应当留存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权利。
如果企业领导给我们发书面通知,这就最好不过了,这就是板上钉钉的证据。如果没有,我们也可以通过手机录音、拍照考勤记录等方式,或许一定的证据。
在我们看来全年无休、晚上加班还没有加班费,不从就下岗,简直苛刻到了极点。
正常来讲,象这些严重违反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纠正并补发加班费。
如果企业没有缘由解除职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有时候我们被用人单位逼急了,真的也可以甩手不干,同时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比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既然是国企领导,肯定也可以被撸掉的。如果出现了严重的违法问题,大量职工维权的话,估计官位也不保。所以,这种事情完全可以闹大了,让这个领导也不好过。
有些事情真的不应该委曲求全,应当善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够逐渐形成风清气正的维权环境。
当国企领导让你全年无休,晚上还得加班,还不给加班费,不然就下岗?你该怎么办?
国企领导,部级,年薪?不可能的事!
当国企领导让你全年无休,晚上还得加班,还不给加班费,不然就下岗?你该怎么办?
我敢说你就教给他他也不会做出此事,国企领导决不同与资本家,国企的工人在企业也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几十年的经营氛围己经形成了一个固定格式。
当国企领导让你全年无休,晚上还得加班,还不给加班费,不然就下岗?你该怎么办?
在国企或者官僚主义比较浓烈的单位这种不合法的现象确实很严重,一般情况下基层员工都是心中有火,却100%都是敢怒不敢言。
官僚主义辐射下的员工都以领导为中心,几乎领导说什么就是什么,其实这不是大家内心的真实想法,因此大家很多时候做的事情并不是心甘情愿的的,只能说是被逼无奈。
返回来我们再说这种行为,加班的现象每个单位都有,但适当的加班可以支付加班费或者是调整休息时间予以冲抵,如果是过分的加班那就是致法律于不顾,而全年无休似乎有点夸张,不能有人365天都在工作吧?如果真有这样的情况,那企业简直就是猖狂的表现,我们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适用的是全体劳动者,所以国企也不例外,应当遵从,否则都应该为自己的违法表现做出补偿,那么就是支付加班费:
1.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超出的时间按照平时工资的1.5倍支付。2.让员工在法定休息日加班的,如周六日,应当支付2倍工资。3.让员工在法定假日加班的,应当支付员工3倍工资,如春节,劳动节等。而对于国企出现的这种现象员工其实是很无奈的,国企是定岗定编,一个萝卜一个坑,好不容易考进去,也不想说走就走,一了百了,最好的方法就是和领导协商,或者向企业工会反应情况,减缓这种情况。
而目前的工会多是摆设,基本不发挥实际性的作用,那么如果甘愿做一个基层职工的话,也可以做好份内之事,其他工作不属于自己的可以不处理,除非想晋升,想被提拔,故意攀附表现的,而领导所谓的开除(下岗)其实不太现实,国企人员的去留并不是某一个人说了算数的,他是一个完整的流程决定的,某个人并没有权利让你下岗,这点完全不用担心。
所以说要么你向工会建议解决,或者和领导协商让别人也分摊一下你的工作,做人需要灵活一些,所有的工作都有可破解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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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你说的是国企?还是领导?
你确定你说的是国企?还是领导?
你确定你说的是国企?还是领导?
如果真的有那样一家国企,我就放心了。
当国企领导让你全年无休,晚上还得加班,还不给加班费,不然就下岗?你该怎么办?
在市政府餐厅上班三个月,期间晚上加班到九,十点没有一分钱加班费!领导说了要为单位无私奉献!说好的给我转五险,最终说了几大理由没给转!工资没有外边高,领导说了,你跟个人干,干不了几年都会倒闭的,在这里你永远不用担心倒闭!就这么牛逼!本人立马辞职!干嘛啊?国企又怎么了?人挪活树挪死!只要好好干,到哪里都能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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