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没有停保,私自扣除员工工资补缴社保怎么办?

这个问题要具体拆分开来看。

第一,职工辞职,用人单位同不同意的问题。

如果用人单位同意,那么辞职就是成立的。双方就以用人单位为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为终止条件,用人单位给职工办理解除手续,并停缴社会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没给职工停缴社会保险费,说明用人单位没有同意用职工的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存在,因此,用人单位可以继续缴纳社保是合理的。

有人有疑问:我已经离开工作单位,不算辞职吗?职工辞职是本人的意愿,但是劳动关系从来不是单方面的,必须许双方面那个才可以。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跟用人单位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呢?主要是指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就可以跟用人单位解除相关的劳动合同。

有人说我今天递交辞职信,明天单位就办解除劳动关系。这属于跟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拖延,不去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备案和社保停保手续,那么双方的劳动关系是一直存在的。新的用人单位也就无法给职工缴纳社保。

因此,出现应该停保不给停保的情况,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明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扣缴职工社保和不合理的问题。又分为扣职工本人社保和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保。

正常来讲,社会保险费应当是分开承担的,职工承担职工部分,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部分。如果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费承担部分转嫁给职工承担,那么这就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予以退还,并加付克扣工资的补偿金。

但是,辞职后,用人单位没有停保,职工还是应当扣缴个人工资部分作为社会保险费扣缴钱数。如果职工没有提供工作,工资不够扣的,职工应当向用人单位交钱(职工保险个人部分)。当然前提是职工认可的用人单位给他缴纳社保的这一行为。其实这也是很多人求之不得的,不工作反而有社保交。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企业承担部分的社保,用人单位不得转嫁给劳动者承担。用人单位如果扣职工工资缴纳企业承担的社保费用,这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属于克扣工资行为,依据有关经济补偿金的办法,应当加付得工资的25%,作为经济补偿金。所以,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干的好。

遇到这道题目所说的情况,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立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凭借有关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要求社保部门将已经缴纳的社保退掉。然后再有新的用人单位给补缴。

辞职后,公司没有停保,私自扣除员工工资补缴社保怎么办?

谢邀!

你与原单位办理辞职手续后,你当月的社保是不能停保的,单位应缴费的比例由原单位承担,个人缴纳比例从你的工资中扣除。辞职后次月,原单位人力部门会派员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原单位不可能在你辞职后一直为你缴纳社保费用。

如果劳动者工作后被单位辞退,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后离职的都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果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因此劳动者要考虑清楚后再申请辞职。

劳动者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转移的,找到新的工作单应要求新单位给你续保,如果暂时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根据相关规定断缴社保费三个月以上的不能过后补缴,只能逐月或者逐年缴纳社保费用。因此不要让自己的社保中断时间过长。

辞职后,公司没有停保,私自扣除员工工资补缴社保怎么办?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辞职以后公司没有停止缴纳社保,私自扣除员工工资补缴社保该怎么办?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那么很明显是工作单位的一个工作疏忽来决定的,当然由于工作单位的工作疏忽,不应该全额扣除自己员工的工资待遇,应该是企业单位所承担的那部分比例由企业单位来完全承担,然后剩余的员工所承担的比例从公司当中扣除,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所以说企业单位这样的做法很明显是不合理的,你一方面可以要求企业单位及时的停止我们的个人社保交费,也就是及时的做一个社保的减员工作,因为只有完成社保的减员工作之后,你才可以正常的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那么这样的话才可以让自己正常的去继续缴纳个人社保待遇。

否则的话,通过员工的单位来缴,那么他全额扣除你的缴纳费用,很明显,这样的做法对于你个人来说是有很大的损失的,因为毕竟企业单位所承担的缴费比例相对来说是非常高的,那么自己不应该去承担这样的一个缴费比例,如果说你已经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由工作单位来缴费的话,自己只需要承担其中的8%就够了,所以说及时的要求企业单位停止交费,然后并且做一个社保的减员,那么你就可以正常的进行转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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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公司没有停保,私自扣除员工工资补缴社保怎么办?

这是什么操作?辞职还有工资,还交社保,土豪老板,值得表扬。

辞职后,公司没有停保,私自扣除员工工资补缴社保怎么办?

好事呀!这么好的事,辞职了单位还帮缴费,还有工资扣,那就意味还有工资发,羡慕嫉妒恨,求带。

辞职后,公司没有停保,私自扣除员工工资补缴社保怎么办?

谢邀。

一般在员工辞职的时候,可能还有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没有及时支付(通常是按照公司的结算工资时间支付),这样的情况下,公司是可以从其工资里面代扣个税、应当由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

而之后本身解除了劳动合同,也就没有工资,所以也就不存在扣除员工工资补缴社保的问题。

另外,如果是补缴之前的社保,需要注意不管是单位还是劳动者个人,交纳社保费用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你无法要求单位退还你补缴的费用。而且从长远来看也是对你有利,毕竟在补缴的时候,你要承担个人的部分,单位同样也要承担单位的那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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