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朋友50万,当时约定月利率百分之五,现在让朋友还钱,朋友却说自己放高利贷,该怎么办?
月息5分,相当于年利率60%,朋友说的对,这不是高利贷是什么呢?
按照我们法律规定国家保护的有效利率是24%。24%以上,国家不予保护。
至于说钱能不能打水漂,要看我们借钱的情况了。
首先,有没有书面的借据。如果没有书面的字据,谁能证明借了钱?即使有银行转账记录,对方只要口否认,就会陷入无穷无尽的纠纷中。
第二,有书面借据,借据上约定了利息没有?如果没有约定利息,那么人民法院会认为是不支付利息的。个人主张要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对方究竟有没有偿付能力?如果对方有偿付能力,我们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那么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国家还将推动个人破产制度的完善和建设,一旦个人破产,那么只能自认倒霉。谁叫你贪图那么高的利息呢?利率越高风险越大,就这么个道理。
第四,可以尽量鼓动对方主动还款。因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款的有关规定,如果对方主动还款,利率不超过36%的部分,可以不用归还。但如果双方约定的超过36%的部分已经支付,借款人请求归还超出部分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所以,这位朋友做的非常明智。只要个人不主动归还,即使闹上法院法院也仅仅支持24%的利息。

借给朋友50万,当时约定月利率百分之五,现在让朋友还钱,朋友却说自己放高利贷,该怎么办?
文/易论
出借50万,月利5%,到期找朋友还钱,朋友却说这是放高利贷,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分析呢?站在客观的角度,不管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没安什么好心,不信?咱们略微从心理的角度分析一下……
出借人朋友缺钱,找自己借50万,处于朋友的道义,借钱帮其渡过难关,这看起来是一桩美事,可实际上,月利5%,年化就是60%,如果是复利计算,超过72%,我都忍不住想说一句他喵的,这就是赤裸裸的高利贷……
借50万一年要还30万,这是什么概念,朋友要是有这本事,一年最少得把借来的50万变成80万以上才能还钱,请问一下,做什么能够一年赚60%?什么样的朋友能这么坑自己人?站在客观的角度,出借人不是在帮朋友,而是想从朋友那里赚一笔钱。
借款人明知道这是高利息,明知道自己一年不一定能够将50万变成80万,就算赚了80万,你这借的钱一到期,还账之后你怕是又得陷入危机之中,为什么还要借?
那是因为你用心不纯,你的想法很简单,先把钱拿到手,度过眼下的难关,然后在到期的时候拒绝还款,注意,市面上贷款充其量也就月利3%而已,年利36%,你这年利高出了24%,明说,你这笔借款的利率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等借款人拿着钱度过难关之后,到法院一申诉,你这借出去的50万基本上也就只能以年利24%计算了,也就是12万的利息而已,60%年利?想都别想……
总结:这种事情不是单方面的,出借人也别觉得自己受了委屈,你借钱用心就不纯,年利超过36%就是绝对的高利贷,这点毫无疑问,当你跟朋友说月利5%的时候,你们的关系就注定凉透了。
而对于借款人,只要能借到钱,等到期的时候,他只需要去一趟法院就能让这笔借款的年利变成24%,但是,你们以后注定不再是所谓的朋友了,实际上这个问题就能看出,你们并不是朋友,是朋友就不会要月利5%了,是朋友就不会知道这是高利贷还愿意借这50万了。
一个贪心,一个无德,注定不会有好的结果,何苦来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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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朋友50万,当时约定月利率百分之五,现在让朋友还钱,朋友却说自己放高利贷,该怎么办?
朋友之间,谈钱伤感情,好多朋友都是因为金钱而没有的。
当年,我有一个同学,向我借了一万块钱,因为他刚结婚,装修了家里面,又买了个小车,说是当时手头有点紧,给我借去周转两个月。我也没多想,就从支付宝里转了一万块钱给他,然后当时就把这事给忘了。
两个月后呢,他并没有还钱,想着这也不是一笔大钱,可能同学现在手里还是有点紧,也就没去要了。之后,同学一直没有主动提过还钱给我,直到两年后,我需要用钱,当时买了理财没到期,想起这笔钱来,然后找同学,问他现在宽裕了不,我现在急着需要用钱,先把这笔钱还给我。
结果朋友说,他好像还过了嘛?
要知道,一万块,说好的借两个月,但是整整两年了不闻不问,最后给我说还过了,我心里也是很气的,找他对质了,后来他赖不过了,也把这一万块给我了。但是再之后,基本上没有联系了,这个同学关系,算是划上句号了。
你看,这还是不要利息,还是等了很久去提这笔钱,人家都觉得很不乐意,觉得不就是这么点钱嘛,至于要回去吗?可是这钱也是自己的血汗钱啊!没有利息都搞成这样,你说你借给朋友50万,还约定月利率百分之五,从一开始就注意了你是人财两空了。
本身这笔借款就是高利贷了。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实施,该规定要求,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简单来说,法定利率的司法红线包括“两限三区”:一区为超过36%部分不保护;二区为超过24至36%部分类推自然债务,给了就不能主张返还,没给的也不能主张要;三区为24%以下部分,属于合法利息,应当保护按照《规定》来看,我们可以将年利率24%作为一个参考的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低于24%不算高利贷,年利率超过24%则存在争议,年利率超过36%就算高利贷了。
你借给朋友的这笔钱,月息5%,年息达到了60%,早就超过高利贷的红线了,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啊,能要回本金来就不错了,另外这个朋友你也没有了。
如果你以后还总是想着放高贷利给朋友,那只能说是“作”了。
借给朋友50万,当时约定月利率百分之五,现在让朋友还钱,朋友却说自己放高利贷,该怎么办?
别问了。你这是标准的高利贷。敢紧收手否则小心有牢狱之灾。这么高的利息对方根本还不起。人家告你准输。说句良心话。人家要不告你。五十万一年本息不低于五十五万敢紧收回。小心老本打了水漂。
借给朋友50万,当时约定月利率百分之五,现在让朋友还钱,朋友却说自己放高利贷,该怎么办?
这确实是高利贷啊。一个月5%利率,那么年化利率就是5%×12=60%。这就是高利贷,没有什么朋友说的。
按照央行规定,超过基准利率4倍就是高利贷。一般高利贷的年利率在36%以上,也就是100元,一年还36元。
60%年化利率,100元一年要还利息60元,几乎是36元的一倍了这不是高利贷什么是高利贷。
既然是朋友,放高利贷本身就不合适,那说明这种朋友,也是稀松的朋友。也就是认识,或者是有点熟悉的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翻悔也是正常的。
那么要解决这个问题,肯定是要降低利率。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最终给多少是多少。关键是本金是一定要拿回来的。然后再讨论利息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因为前期有约定,那么24%的年化利率是央行许可的,也就是受法律保护的。高于24%。低于36%的利率,也是允许的,但央行不保证,要自己双方协商。高于36%以上的,肯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一部分利息是肯定拿不到的。
那么核心就在于24%-36%之间,双方要有一个谈判过程。相互妥协。
正常来说,因为前期有约定,所以如果对方还是比较有收益的话,尽量争取36%这个上限。如果对方能力有限,那就争取24%这个下限。
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谈谈,那么朋友还可以继续,谈到一个合适的利率大家都能接受,和平相处。如果双方赤膊上阵,那么最终还是走法律程度,估计会在24%-36%之间。
借给朋友50万,当时约定月利率百分之五,现在让朋友还钱,朋友却说自己放高利贷,该怎么办?
这还叫朋友?
朋友间借钱能要人家这么高利息?!
你们谈不上朋友,
你看中利息,
对方看中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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