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医保报销标准与在职人员一样吗?

包括大病医保和工会互助等。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退休后能否享受医疗报销待遇,也是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决定的。比如,在退休之前要求医疗保险交够当地的最低年限,比如女同志20年,男同志25年等等。

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用再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所以,只要达到相应的年限就可以继续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所以,各地要求缴费年限不同,医疗报销水平也不一样。

大多数情况,退休前和退休后的医保报销水平是一样的。不过个别地方也不一样,退休前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统筹内报销费用,医疗报销的支付比例分别是90%,88%,86%。退休后报销比例分别上升至95%,94%和93%,报销比例更高,更加凸显了对老年人的照顾。

不过,退休后的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钱数可不能跟以前一样,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我们不交费了。以前的时候都是根据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划入,退休后有的地方是按养老金的一定比例,有的是按定额划入。

青岛市按照4.5%的养老金划入。70岁以下最低80元,70岁以上最低90元。

北京市70岁以下每个月97元,70岁以上每个月107元。

上海市74岁以下每年1680元,75岁以上每年1890元,在每年4月1日统一划入一年的个人账户。

除此之外,机关事业单位,还有公务员医保这样的补充医疗保险。一般会在普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上额外增加报销比例和数额。退休后也能够继续享受。

另外,就是大病医疗保险了。大病医疗保险,一般来讲都是每月交费的保险,应当是活到老,交到老。而且大病医疗保险是商业保险,这种退休后怎么解决呢?一般都是扣除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钱数,用来缴纳。北京实际上每月划入钱数是100元和110元,每月扣去三元的大病医疗保险,才产生了97元和107元这么不尴不尬的数字。

有一项待遇,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叫做工会互助保险。一般是工会会员才可以享受的,相应的保险费用是有用人单位或者由会员本人承担。这一部分保险也是一种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工会的统筹下建立的。

退休之后,我们就不属于工会会员了,也不用继续交费,也就没有这一部分补充了。

所以,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后医疗保险体系还是非常完善的,一般也不差工会补充医疗保险那一点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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