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开始个体、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公司都必须给员工买社保,会导致大批量注销潮吗?

其实并不是从2019年开始,个体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公司都必须给员工买社保。我们从一九九四年劳动法实施开始,建立劳动关系就给职工缴纳社保,就成了国家的硬性要求。

2011年《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国家也规定了可以选择性参加社保的情形,比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其他方式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这就是国家的要求,一直以来是一贯的,没有改变的。

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的时候,提出要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部门征缴。

其实主要问题存在于一些单位给职工发工资,但是不交保险或者不按要求交纳相应工资基数社保的情况。

由于大家申报个人所得税,都是严格认真申报的,而且都会跟用人单位的账目符合起来。一个单位每年发多少工资?这些工资是由哪些人的工资构成,都是有明确信息的。

现在大家害怕的就是税务部门会依照大家历年申报的工资,进行社会保险费追缴和征缴。因此,有这种可能会出现一些违法违规企业注销。

由于当时国家制定的要求,是将所有的非税项目都要移交税务部门征收。方法是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由此看来,我们社会保险费征收移交税务部门还很不成熟,所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暂时从2019年1月1日起,将事业单位社保的征收和城乡居民社保的征收移交。企业社保暂时保持原渠道征缴。

所以,大家预想的大批量注销潮并没有产生。

实际生活中,我们确实有很多公司没有劳动者,如果不给劳动者发工资,也就不涉及到社会保险费的问题。

而且即使给劳动者发工资,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或者劳务人员,也不需要缴纳社保。当然,非全日制劳动者需要缴纳工伤保险,费率只有1%左右,一般都很低。

不过,大家也不要窃喜。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保征缴都已交给税务部门,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也将会在理顺之后移交的,只不过是时间早晚而已。

下一步很有可能会对企业减费降负进行作出明确的安排,一方面降低社保缴费费率,另一方面会提高缴费基数的真实性。毕竟税务部门有相应的信息数据,只要跟社保部门沟通好了,进行电脑比对就可以。

社保部门也完全可以使用税务的公司信息进行社保费征缴,在一些地区已经实现了。比如南昌市的医疗保险办法,要求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6%进行医保缴费,这样就跟职工本人缴费基数没有关系了。

其实不管怎样,劳动者都可以向劳动监察或社保稽核部门申请维权,劳动监察或社保稽核部门就会对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进行依法查处。

所以,只有合法合规的企业,才能走得更长久。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企业,绝对不会成为令人尊敬的企业。

2019年开始个体、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公司都必须给员工买社保,会导致大批量注销潮吗?

全国人民都去国企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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