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员工被留职停薪,单位停发工资后,能自己交社保吗?

我是一名水利局的职工,1996年参加工作,2005年留职停薪,2015年单位停发了我的工资,社保已经断交了3年。

网友问:他是水利局职工,1996年参加工作,2005年办理了停薪留职,2015年原单位停发工资待遇,自己可不可以交社保?

事业单位职工留职停薪,这个问题它是非常复杂的。

停薪留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合同,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一般来说,停薪留职不能超过两年或三年。正常发工资是不对的。

2017年的时候,人社部出台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提出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离岗创业,时间为三年,保留原先的工资人事关系,社保关系等待遇。人社部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发不发工资。

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只要有国家认可连续的工龄,就可以未来用作计算养老金。所以,只要档案没有问题,在未来退休时,都可以用作养老金计算。

但是2014年10月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都需要职工本人缴纳社保、职业年金了。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交纳社保,是没有相应待遇的。

不过,如果我们自己交上社保未来办理退休,就会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转换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相应的视同缴费基数等确定,会非常吃亏的。

根据人社部规2017年一号文件,由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参保的,其视同缴费指数,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确定。一般来讲,视同缴费指数是1。而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指数,根据岗位级别和专业技术级别会有不同的照顾,一般都会在1以上。

比如能够达到副处级的,都能达到1.6到1.7之间。

自己交社保,其实什么时候都可以,主要原因是我们最终只能享受一份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出现重复缴费的,在办理退休时会被清退。

所以这种情况应当首先跟单位交涉,是否能够恢复人事关系,回单位上班,最终按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否则在退休待遇上面会吃大亏。

如果实在不行那么就自己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保险吧,自己要承担企业和个人部分,负担也是挺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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