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税前农民交的公粮能否视作缴纳养老保险金?
取消农业税前农民交的公粮能否是多缴费保险的养老金?这种想法很有创意,但是目前没有相应的政策。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其实这个政策延续了千年之久。
2006年1月1日起,国家废止了《农业税条例》,不过真正开始停征或减征农业税是从2004年开始。2004年国务院开展了停征或减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惠及8亿农民,每年减轻农民负担约500亿元。
1958年,我们国家出台了农业税条例,全国的平均税率规定为常年产量的15.5%,据统计,从1949年至2000年的52年间,农民给国家缴纳了7000多亿公斤粮食,农业税也一直是国家财力的重要支柱。
不过我们的农业税延承千年是始于最早的田赋,俗称地租。在旧中国时期,地主家的地租普遍在30%到40%的产出收入,高的地区可达60%。新中国成立后,相关农业税也是大幅降低了。
建国后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1951年国家出台了《劳动保险条例》,最初我们国家实行劳动保险,工会征收劳动保险费,确立了工人的养老保险机制。而农民迫于当时的眼界和社会情况,最初并没有建立农民的养老机制。
不过到了1956年,国家出台了《高级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确立了适用于农村孤老残幼的“五保”制度,五保供养还是以集体为主,剩余是以家庭养老。1966年,效仿湖北长乐县乐园公社合办医保的经验,全国农村普遍建立起县乡村三级医疗保障网,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以确立。
1969年财政部要求国有企业不再提取养老保险基金,导致了劳动保险制度由社会统筹转变为企业全权负担。
1986年,国家再次发布规定要求国有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按照规定交纳养老保险金。重新陆续建立起养老保险机制。缴纳的钱数,一般是工人工资的18%(企业15%,个人3%)。
1991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各地陆续建立起养老保险机制。所有企业工作人员都要交纳养老保险,包括国有企业固定工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没有实施这项机制,而是拖到2014年开始实行的,这也导致了让大家诟病20多年的养老保险双轨制。不过养老保险制度倡导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破除双轨制也破除不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差距悬殊。
在1992年,民政部牵头了发布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确定了我们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开始推开。到1998年,有41%的城镇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的基金筹集坚持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财政与政策支持。
2009年,国家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农村养老保险机制进行了改革。
2014年,国家合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消除城乡差距。
其实1991年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以来,职工养老保险交费的负担一直就不低,是以工人工资的28%左右,来进行筹集的。
但是农村养老保险交费档次非常灵活,即使是现在也是维持100元到几千元不同的档次,而且由于农民收入是不平均的,因此是按年收费。另外,还有国家补贴。我们按100元交费,国家至少补贴30元。河南省按5000元档次缴费,国家补贴340元。除此之外,国家还补贴基础养老金,目前全国的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是88元每月,全国各省市普遍达到了120元以上的水平,养老金较高的地区基础养老金达到了400元以上,南京市是410元,北京市710元,上海市930元。
国家未来会不停的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水平,努力实现基础养老金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所以,农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走的是不同的筹资途径,不能简单的把交纳农业税时间视同为工龄。毕竟当时工人所在的工厂也是给国家交税的,但是工人的养老金仍然是靠自己筹集。
取消农业税前农民交的公粮能否视作缴纳养老保险金?
这种问题应该换个提法,为了给农民发养老金,提高税率,提高社保交费比例,延迟更长时间退休,你是否愿意?想法是好的,钱谁出?很多人讨论时,都感觉道德感溢于言表,如果这个单你自己买,你如何选择?
取消农业税前农民交的公粮能否视作缴纳养老保险金?
社会只为少数人服务,不要费劲了,小心黑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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