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拿出你所在地在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半,能请到护理人员吗?
现行工伤护理费倒挂,用工伤护理费请不起护工照顾,让工伤职工生活在贫困边缘。
根据我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工伤职工的丧失生活能力情况,对工伤职工发放生活护理费。
按照丧失生活能力的程度不同分为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种情况,分别给予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用这种工资请护工,尤其是专业护工,基本不可能实现。
青岛市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是5309元,按照这个标准生活护理费标准大约是2650元左右。
而黄岛区一般初级的护工,都需要月薪3000元,中级护工3500元每月,高级护工会吸痰、会插管是每月4500元。而且这种工资标准仅仅是八小时,干六休一的标准,并不是全日制。
所以,50%的社会平均工资的生活护理费,如果通过商业化市场解决方式很难。
一般多数情况适用于家庭成员帮助护理,解决其因此失去的收入差额。
未来我们国家肯定会改变这种简单的护理补贴制度,将逐步改变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也就是将工伤基金中的一部分用于购建长期护理保险,通过市场化运作,为家庭提供相应的护理。
一般主要是为家庭提供现金补贴,为护理机构提供转移支付,为护理员提供转移支付等方式。
希望国家能够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工伤人员的生活水平,维护工伤人员的生活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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