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至2006年临时工阶段单位没有给交社保,后来能让补交,补交的部分算工龄吗?
其实不管是临时工,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给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费。
1986年,我们国家出台了关于在国有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暂行规定。文件中就已经明确提出了,要对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交纳劳动保险费的规定。这是我们国家第一个普遍意义上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的文件。再往前推就是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了,不过由于历史因素,那项制度没有被执行下来。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交纳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维权部门进行投诉维权。不过劳动维权的有效期,劳动监察部门受理时限是两年。其实国务院明确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是没有两年有效期限制的,但是超出两年维权确实非常困难。
从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后,我们的社保交费就实行实际缴费年限制度了。退休后养老金跟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因素有关。
如果我们将养老保险交上,社保缴费年限必然会累积。这样我们退休时就能够拿到更高的退休金了。而且补交期间的缴费基数比较低,即使算上滞纳金也是比较合算的。
其实上述说的是缴费年限问题。很多人工龄和缴费年限是搞不太清楚。
正常来讲,工龄和缴费年限是相等的。但工龄的定义是指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者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
可以说不管交不交保险,只要建立劳动关系,我们都要算工龄 。但是这个工龄并不是脑子里形成的,而是要大家认可的,所以应当以职工劳动档案为基础。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建立劳动档案,主要是招用人员手续形成的档案材料,那么也是违法行为,不过相应手续材料可以补办。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所以,职工工龄以职工档案为准,原则上应当跟交费年限是完全契合的。一般我们补办了用工手续,补交了社会保险费才算真正的完成社保费的补交。
2000年至2006年临时工阶段单位没有给交社保,后来能让补交,补交的部分算工龄吗?
算缴费年限!自从用工制度改革后,不存在着“临时工”问题,企业单位用工全部是“合同工”,因此你2000年至2006年(补交社保后)是属于缴费年限(也就是以前的工龄)。
2000年至2006年临时工阶段单位没有给交社保,后来能让补交,补交的部分算工龄吗?
2000一2006年共计七年时间,补交七十二个月社保,应计入工龄!或凭证留存载入档案,以备后用。谢谢。
2000年至2006年临时工阶段单位没有给交社保,后来能让补交,补交的部分算工龄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我们国家从1992年开始正式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以来,那么就没有工龄一说了,因为你每交费一年的,养老保险等同于一年的工龄都会计算到,你最终的养老金当中去的。
所以说楼主只要将2000年到2006年,这七年间的养老保险补齐的话,那么完全是可以计算你这七年的缴费年限,也就是说你所谓的工龄,所以说只要是缴费年限越长,那么最终退休之后领到的养老金也就是越多的。
因为本身我们国家在计算退休金的时候,主要就取决于一个缴费年限的长短,还有就是平均的一个缴费指数和退休之前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这几大重要因素来计算的。当然你养老保险交的越多,那么退休之后领到的养老金也就越多。
所以楼主既然补交了这七年的费用,那么就不必要担心自己有没有工龄的问题,因为这样一来的话,那么你的缴费年限就跟着上去了,所以你的退休金一定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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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至2006年临时工阶段单位没有给交社保,后来能让补交,补交的部分算工龄吗?
“临时工”在《劳动法》中早已被取消,现在只有合同工和正式职工。被用人单位招聘为“临时工”,很大程度上被用人单位认定为与劳动者所建立的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在这一关系上,用人单位总认为,劳动者所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而“临时工”对企业作出的贡献,却不能享受到与正式职工享有同等的待遇。正如社会保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2000年参加工作,2006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补缴之前几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的这部分年限是否算工龄?工龄,在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即1992年4月开始个人缴纳社保费前,单位职工的工作年限一般都称为工龄,并按工龄作为主要依据计算退休金,以及今后退休金的调整也是按照工龄计算。因此,工龄一直被企业职工所重视。
1995年社会保险制度在企业单位中基本普及,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计算参保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参加社会保险退休人员,计算其月基本养老金,是按照本人缴费年限计算的,而不再采用工龄计算,因为工龄不等于缴费年限,且工龄往往比缴费年限长,如当中未符合连续工龄规定,未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工龄,不被纳入到缴费年中限累计计算,因此,就形成与参保人的累计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存在一定差异。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后,参加社保的人员,社保在没有中断缴费的前提下,缴费年限与工作年限是一致的,也等于“工龄”与缴费年限也是一致的。
从目前来看,工龄对养老金没有多大的影响,似乎也是没有直接的关系,工龄与缴费年限两者间,决定并直接影响养老金计算的,主要还是缴费年限。如果说,职工的年假制、工资晋升等牵涉到工龄,那么用人单位应据职工个人档案执行。说到底工龄与基本养老待遇基本上已脱钩。
2000年至2006年临时工阶段单位没有给交社保,后来能让补交,补交的部分算工龄吗?
谢谢邀请:2000~2006年临时工阶段单位没有给缴纳社保,后来能补缴了,补缴的部分算不算工龄?在2000~2006年期间你在劳动部门开养老保险账户没有?如果没有开通养老保险账户,是无法补缴的,如果2000在劳动保障部门开了养老保险账户,断交的可以补缴,但会有滞纳金的产生,补缴的时候连滞纳金一块补齐,补缴后是算工龄的。
根据目前的养老保险政策,没有在劳动保障部门开通养老保险账户的,是无法补缴养老保险,也不允许一次补缴几年的养老保险,你说的这种情况也许是区域不同,养老保险的政策也不同,如果真的能补缴,补缴部分是算工龄的。
退休工资是两部分组成,你的基本退休工资加你的工龄工资,也就是说你缴费时间越长,你退休后的工龄工资就越高。如果200~2006所欠的养老保险能补缴,这几年补缴的都会算入你的工龄工资当中。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也欢迎你和大家关注我的头条号,了解更多养老保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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