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7年了,近期才给员工交社保,员工可以要求补缴以前的社保吗?
现在我们的社会保险制度是越查越严,以前很多的违法不给职工交纳保险的企业,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待遇。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不少职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监察部门要求企业补交保险,同时还要承担法律规定的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此,不少企业认识到自己不交保险也会比较亏,开始为职工参加社保了。不过他们耍了一个心眼。就是随意选择一个时间开始交纳社保。而且交纳社保职工也需要扣工资的,企业参加社保后不通过增长职工工资来增加职工的获得感,有的还直接将企业缴纳的社保负担,转嫁给职工。让很多职工感觉交纳社保不好。
其实我们的社保是一个非常完善的保障,越来越多的大家参加社保,就是社会的进步。
依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企业应当自跟职工建立劳动关系起,参加社保,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企业不交怎么办?依据劳动监察条例规定,劳动监察部门对于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如果当地没有建立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会承担相应的职能。
劳动监察部门一般会责令企业改正,企业不交,进一步进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最后走法院强制执行的道路。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两年的维权有效期。如果自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终止之日起,劳动者没有在两年内提出维护自己权益的要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超时效后将不予受理。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刚刚为职工缴纳社保,原先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就终止了,那么职工应当在两年内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维权申请。
这里边还有注意事项,一般企业正常经营就会给职工发放工资,劳动部门一般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年度会计记账凭证,核实用人单位发放工资表中有无职工,才能确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一般来讲,在劳动关系时间上用人单位可能会狡辩。职工如果需要维权,需要提前准备有关材料,比如工资卡发放工资的明细。否则有可能吃亏。
正常来讲,从为企业工作的第一个月起,不管是不是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该给职工交纳社保,否则如果职工维权用人单位要每日承担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企业还是不要触这个霉头的好。
下一步我们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将交由税务部门管理,税务部门通过税务的金三系统,能够更有效的获取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数据,这样用人单位再想躲避监管,不给职工缴纳社保,可能性就几乎为零了。

在单位工作7年了,近期才给员工交社保,员工可以要求补缴以前的社保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你在工作单位已经工作了七年,那么如果之前并没有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的话,这种情况是不能进行社保补交的。
所以即使你要求所在的工作单位,替你补交相应的社保,社保是补交不进去,所以最多给你一笔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你之前,很早就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账户!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进行补交的!所以可以要求你所在单位进行补交!
如果单位拒绝补交的话,那么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由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结果,可以强制执行!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在单位工作7年了,近期才给员工交社保,员工可以要求补缴以前的社保吗?
在单位工作7年了,近期才给员工交社保,员工可以要求补缴以前的社保吗?
很多朋友在工作中对社保的状态一直是稀里糊涂,甚至几年十几年过去了才知道社保的重要性。这时候有的朋友发现:公司竟然十几年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保!气愤之余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其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单位不缴纳社保的这种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同时用人单位这种行为是极不负责任的。
但遇到这种情况大家也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从招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
遇到单位不缴纳的问题,首先大家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稽核部门反映并投诉,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社保都是违法行为,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一是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是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是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所以建议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
所以啊,对于单位不给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单位工作7年了,近期才给员工交社保,员工可以要求补缴以前的社保吗?
谢邀,关注职场问题更关心你的上啥班短视频招聘APP为您倾情解答,以下回答来自上啥班用户互动留言
员工可以要求补缴。但是能不能补缴上,要看具体情况。
员工入职,首先要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员工入职后,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指公积金。目前可能公积金缴纳不是很到位,但是保险这一块绝大多数用人单位能做到。劳动法规定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应该订立劳动合同,一般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也会在合同中体现。但是无论合同中有没有规定,劳动法都明确要求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就是说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不仅仅是道义上,也是法定的义务。
如果单位未能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或者劳动法要求单位予与补缴。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也有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当然,因为各地区政策不同,所以每个地区要求提供的材料也不相同。以及补缴时间上也不一致。补缴社保还有年限要求,每个地区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应该咨询当地社保机构,问清楚补缴的程序流程,以及相关材料和时间。其中很重要的一点,还要拿到单位用工期间未缴纳社保的证据,以便有依据申请社保补缴。
入职后,及时要求单位缴纳社保,不仅仅是法律规定,员工更应该学会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牵扯到退休后领取退休金的问题。所以不能得过且过,听之任之。该是自己的,一定要积极争取。
上啥班,帮助你在职场里做得更好。欢迎小伙伴们关注上啥班官方账号,我们一起讨论,一起学习,一起成长,等你哦~
在单位工作7年了,近期才给员工交社保,员工可以要求补缴以前的社保吗?
05年进厂,13年1月开始交社保费,今年9月26日到社保局一查,才知道公司13年7月份给上的社保,几个月缴的钱不知哪里去了,你说气人吗?公司说这几个月没交钱,我们该怎样维权。谢谢!
在单位工作7年了,近期才给员工交社保,员工可以要求补缴以前的社保吗?
本人2006年参加工作,当年交社保意识淡薄,工资又太低就没交,直到2011年才交。现已五十岁退休了,单位还留用但停止了交金,只得转回老家自己交,算算还要交十万元左右才可领取退休金。请问我这种情况,单位是否可补偿些?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