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按灵活就业人员给企业职工缴纳社保是否违法,该怎么处理?

其实我们国家的社保缴费政策,还是五花八门的。据我了解,目前至少存在三种缴费方式。

第一种,就是正常企业缴费。企业需要交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缴费比例一般是比较高。比如养老保险,职工个人需要承担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承担13%到20%。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并不相同,最低的是深圳本地户口14%,外地户口13%。

第二种,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是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保的一种方式。参加的也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是在灵活就业人员交费上,各地政策是五花八门。

上海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跟企业的缴费费率完全一样。养老保险按照28%的缴费比例缴费。

但是全国多数地区,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要按照20%的缴费比例缴费。至于这个缴费比例,其实主要考虑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转移时,国家规定至少要按照20%的比例划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的地方政府不可能吃亏给你补贴,所以大家统一都按照20%收,到时候转移也不会吃亏。当然,杭州市是按照18%交纳,可能考虑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人员比较少吧。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交费有一种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政策,政府一般可以补贴缴费比例的50%到66%。不过有前提,一是要求就业困难人员,二是最长不超过三年,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可以延迟到退休。

正常来讲,企业是不可能给职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保险。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保险,都是职工的主动行为。

如果主动向那灵活就业人员保险,在企业工作的话就交不上社保了。所以,一些企业会鼓动职工缴纳灵活就业保险。但是职工可以不用交,然后通过劳动维权的方式,要求企业补交,并支付离职经济补偿金。

我估计,很多人会将一种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搞混。那就是第三种,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参保。

个体工商户其实也是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一种,不属于企业。所以,国家也会对他们进行额外照顾。青岛、烟台等多个地区,对于个体工商户参保,养老保险是可以按照20%的缴费比例进行交费的。一样可以交纳五险。

所以,有些人经过个体工商户参保,可能会误解为被用人单位参加了灵活就业人员保险。

其实参加个体工商户保险是跟企业保险完全一种待遇的。虽然交费钱数有差别,但是,退休待遇也好,医疗保险待遇也好,以及失业工伤生育待遇也好,全部一种标准。这是国家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政策。个体工商户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的,跟企业有限责任完全不一样。

所以,用工方按照社保规定交纳社保费,对于我们劳动者来说,只要不影响我们的待遇就无所谓了。

单位按灵活就业人员给企业职工缴纳社保是否违法,该怎么处理?

首先,违法是肯定的,无论是《劳动法》还是《社保法》都有明确规定,企业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一个是企业需要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而如果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这就少交了一部分钱,还有就是社保按照企业缴纳的缴费比例比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高。对于职工个人而言,如果不按照企业缴纳,会只有两险,这样就在失业,工伤,生育方面没有保障。其次,对于医保方面,企业缴纳的是职工医保,而灵活就业人员只能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新农合,对于养老保险,在企业累计工作五年,并且按照企业缴纳社保,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女性可以按照女职工50周岁退休,在退休时间上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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