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事业单位高龄退休人员和刚退休几年的退休人员调整工资有哪些区别?
2014年10月,我们国家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代表了我国努力破除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踏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2016年以来,我国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一起调整养老金。虽然还在逐步的过渡期,国家要求最终要实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一种方案,一种方式进行调整。
对于2014年10月之前办理退休的老人和2014年10月之后办理退休的中人,养老金调整有的地方是没有区别,有的地方还是有所区别的。
举个例子,比如四川省,2018年养老金调整方式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种。
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之后退休的人员,挂钩调整的具体调整方式分为按缴费年限挂钩和按养老金水平挂钩。
缴费年限调整是按照15年以下部分,每年增加基本养老金一元;15年以上部分,每年增加2.5元,方式进行调整。按上年度养老金比例挂钩是增加1.2%。
而2014年9月30日前,办理了退休并领取了退休待遇的人。按照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基数增加2.7%
不过全国大多数地区,还是实行养老金调整一盘棋,一种模式的。比如山东省2018年的方案。
也是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进行。定额调整、按养老金水平调整、倾斜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都是一样的。
只是缴费年限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按照本人职务挂钩,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增加额。
对于年龄恰好达到70岁,75岁和80岁的老人,根据往年的调整因素不同,企业退休人员会额外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而机关事业单位只是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而上海市是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单独利用一个调整通知进行调整。相比较而言,定额调整和倾斜调整没有变。
挂钩调整是综合了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调整两种方案进行的,统一按照3.3%挂钩增加。
基本上来看,我们未来养老金的并轨是大的趋势,不管是养老金的计算模式而是养老金未来的增长模式,最终双轨制还是要实现并轨的。
2018年事业单位高龄退休人员和刚退休几年的退休人员调整工资有哪些区别?
退休人员因退休单位的不同,以及退休前每月缴纳的社保不同,造成退休工资差距较大,这是一个养老的民生问题,同时也无时无刻不牵动着民心的生活议题。退休工资是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是国家为工作了几十年的劳动者发放的养老金,让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可安度晚年生活无忧,我国目前普遍以男性60岁,女性55岁为退休年龄。
由于退休人员从不同体制的单位退休,或个人或事业或企业编制,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工资,可以高于同工龄或者同年从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的数倍。而且随着工资的逐年增加,养老金发放比例本身较高的人,因工资基数不同导致增加的幅度也不一样,造成退休工资差距不断增大。社会主义劳动分配的原则是按劳分配、同工同酬,但现存的退休工资制度却是与这个原则相悖的。某企业单位一位高级工程师在工作岗位上曾获得国家杰出贡献奖,退休工资既然比事业单位最普通的员工还要低,这种现象比比皆是,从一个侧面也表明了退休工资分配制度的不合理。然而从现有的退休体制来看,目前是很难缩短养老金差距的。
既然目前的现状就是如此,体制的存在是有它的道理的,退休员工可以考虑工作返聘、理财等方式缩短工资差距,特别是有规划性的理财,能让自己的钱生钱,而不是“躺着”睡觉,在很大程度上会为每个月的退休工资增加一定的额外收入。大家熟知的“中国大妈”不仅仅每天广场舞走起,还在各大银行跑来跑去,看看哪里的理财更划算,手机APP哪里更安全收益更高,这种比较的目的是为了同样的钱,在同期能获得更高的收益,不仅锻炼了身体,还增加了收益,是值得提倡的。
现在还有保险公司推出的“以房养老险”,针对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然后每个月从保险公司领取一笔养老金,房子抵押后,房屋产权仍归老人所有。老人身故后,其继承人享有优先赎回权,如继承人不选择赎回,则保险公司对房产再进行处置,优先偿还保险公司相关费用,如有剩余归属继承人。“以房养老保险”目标人群是中低收入家庭、失独家庭、单身高龄老人,主要适合无子女老人或者是老人有多套房,无需留房给子女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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