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一部分职工被强迫买断工龄赶走;而一部分没有买断工龄的职工工资怎么办?
目前来看,我们的这些规定都是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来操作的。
企业破产后是要进入企业破产清算程序。并不是说,企业停工之后就算破产。
等待完全清算完毕,最终所清理的破产财产,将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相应顺序。
共益债务主要是指法院受理财产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发生的新债务。一般来说,这些债务是比较少的。
完成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剩余的,财产将会按顺序分配。
首先就是破产人所欠的工资、医疗、伤残抚恤等费用,以及社会保险的养老个人账户和医疗个人账户,还有经济补偿金。
我们社会保险的养老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分开了,统筹账户的资金被列为第二顺序清偿。
由此来看,企业如果宣布破产程序时,早点拿到经济补偿金走掉比较好。企业已经进入破产程序了,可以按照法律要求裁减职工。这不是强迫的,这是维护职工的权益,因为如果拖着不管,各项欠费会越滚越大。虽然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破产企业要计算者待岗工资,但实际上最终能拿多少,还是不确定的。
万一用人单位彻底没有任何清算价值,连破产费用都付不起的话,职工的工资各种待遇都会打水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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