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员工遭侵害案,嫌疑人为何不是涉嫌强奸罪?

因为第一次调查的草率。导致绝大部分证据完全丢失。本来打算以证据不足草草了事。谁知道事情闹大了!

第二次确实认真调查了。但因为证据极度缺失,强奸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得不以强制猥亵罪名起诉!

阿里女员工遭侵害案,嫌疑人为何不是涉嫌强奸罪?

阿里王X文被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事情真相究竟是怎样的?1、违法分为两种: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严重违法就是通常说的犯罪,如本案中已逮捕的张某。一般违法相对犯罪而言情节较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不触犯刑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如本案王X文,行政拘留15天。2、醉过酒的男人都知道,小弟弟会让你心有余而力不足(阳器不起),当晚喝酒量大于350mL的王X文,第二次进房间二十分钟,心有余而力不足,咋办?咸猪嘴,咸猪手喽!这也能和醉酒的周X的模糊记忆相应证。3、醉过酒的女性都知道,沉醉的情况下,会胡言乱语,扰闹哭泣,渲泄日常工作生活中的不顺,俗称:耍酒疯。这也就是周某给胡X(同时参加酒席的女同事)打电话哭说的原由。还跟远在外地的同事聊天(含糊不清),注意没有撩王X文哦!4、王妻所说草莓印,是证明周X勾引王X文的证据。港真?为什么警方通报中只字未提,自说自话和自证其罪一样,可怜可鄙可叹!5、阿里文化中所谓的破冰文化,就是要新进员工放下自尊,抛弃羞耻心,敢于不要脸,善于不要脸,义无反顾的去开拓市场。如:问新进女生,是不是处女?第一次给了谁?要求当众作答。客观的说,破冰文化有其积极的意义,和存在的必要性,但是,这不代表女员工甩掉自尊磨厚脸皮的同时,也丢失了作人的底线,比如随便发生X关系。如此事件中的周X。总结:事情是这样滴:周X签了一个大单,需定时赴济签约,涉及王X文,当是时,天暴雨刮台风,周X意失期,奈何王X文催促急,周X很心前往。(故言王X文强迫出差),签约后欢庆饮酒,周某矜持言不善饮酒,觊觎其美色己久的张X(己捕),王X文哪肯放过,当然是热情劝酒,尽地主之谊,周某盛情难却之下,不知不觉中饮酒350毫升余(7两),周意识恍惚,张X趁机揩油。席散,王X文、胡X(女)搭的(di)送周返宾馆,到前台,周X已是沉醉不知归路,故有王X文拿身份证房卡问房号之举。胡X先行离开后16秒王X文离开房间,(为什么不和胡X一块出门是个谜),下楼准备走时,接胡X电话,要其去照看周某安全(可以理解,)王X文上楼在房间呆二十分钟余,其间准备染指周某,奈何酒后疲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好上嘴下手,猥亵一番,至于后来的两进两出,心有不甘罢了。有网友说周X酒后向王X文求欢,已酩酊大醉的她可能么?用脚趾头想想!

阿里女员工遭侵害案,嫌疑人为何不是涉嫌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和其它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判定是否涉嫌强奸,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是否进入;二是是否违背妇女意。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除外,不管是否愿意,只要生殖器有接触,就认定涉嫌强奸。

从阿里727案来看,张某第一次在饭店里摸醉酒的周某胸脯大腿和私处,没有进入的证据。8月28日7点14分,受周某的邀请到所住酒店房间,并随身携带了避孕套。进去后第二次猥亵周某。这一次可疑程度高,但警方通过侦查并获取相关证据,认定陈某没有“进入”。主要证据是周某报警后,民警依规带其去医院进行人身检查,没有检出周某的DAN。

7月27日晚,同事王某文四次出入周某房间,通过调查的大量证据证明,王某文第二次涉嫌强制猥亵了周某,并在美团上购买了避孕套,但因未及时送到而留放在酒店前台。同样认定王某文也没“进入”,证据也是医院的人身检查中未检出王某文的DNA。

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药剂、催眠术和其它方法对男女进行猥亵的行为。张某、王某文符合此罪条件,不符合强奸罪条件,故两人以涉嫌强制猥亵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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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女员工遭侵害案,嫌疑人为何不是涉嫌强奸罪?

马云在阿里集体婚礼上倡议669,六天六次,关键要久,阿里员工响应老板号召,切磋钻研,勤学苦练,人人都向猛男砥砺前行,以不负老板所望,阿里员工执行力就是强!👍

出差在外,技痒难耐,为了阿里江湖声誉,随机应变,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既解决了饥渴,又完成了指标,重要的是不辱使命,这怎么能算强奸呢?

阿里女员工遭侵害案,嫌疑人为何不是涉嫌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手段相威胁或者其他方式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猥亵是指以暴力手段相威胁或者其他方式与之发生私密部位的接触,强奸和猥亵都是在他人不敢或者不能反抗的情形下,违背他人意志发生的,强奸要求有性交行为,猥亵要求有隐私部位的接触。在本案中受害人处于醉酒状态,在这种无力反抗的情况下,属于刑法意义上其他方式的范畴,所以只要有性交行为就是强奸,只要有隐私部位接触就是猥亵。那么结合公安机关通报的内容来看王某文和张某都携带避孕套但是都没有开封进行使用,从案发到被害人报警中间相隔时间也就十几个小时,尤其是张某当天早上8:00左右案发,到下午3:00左右被害人被进行身体检测,如果有性行为的话在现有的法医技术条件下应该是可以检测出来的,公安机关通报为猥亵也证明了只有隐私部位接触而没有性行为。

阿里女员工遭侵害案,嫌疑人为何不是涉嫌强奸罪?

应该是证据不支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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