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韩国发展导弹技术要美国批准?谁给美国的权力怎么理解?
苏联和美国于1972年签署的一项双边条约:《反弹道导弹条约》,全称《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 (Treaty on the Limitation of Anti-Ballistic Missile Systems -- ABM) 。条约被视为全球战略稳定的基石。目前有32个裁军和核不扩散的国际条约与这一条约挂钩。
其中就有《限制弹道导弹扩散条约》,这个约定被众多拥有弹道导弹制造能力的国家所接受,该约定的主要内容为:禁止出售或获得射程超过300公里或弹头超过150公斤的弹道导弹,与此相关的技术或零部件也不行。不过后来这一条约进一步严格:弹头重量被压缩到100公斤之内并且范围涵盖了巡航导弹。
中国并不是这个条约的缔约国。
好了!我们了解了前提和历史。下面说一说为什么?
美国真的是以色列的亲儿子。这份条约最大的作用就是限制对以色列的攻击。要知道在多次中东战争以后,以色列在70年代已经建立了对中东诸国的空中和心里双重优势。以色列空军近乎无敌于中东上空。而阿拉伯国家因为武器和人员素质的问题,在空中畏战,不能战,没能力战。阿拉伯领导人万般无赖的情况下,发现了一种新武器:弹道导弹。弹道导弹操作简单,精确度高,价格便宜(相对),关键是不死自己人。阿拉伯国家当时也企图发展核武器。
于是为了维护以色列的利益,美国和苏联签署了这份条约。目的就是保护以色列。通过弹头大小和射程将威胁大大限制。苏联签署协议以后,正好要退役飞毛腿导弹,于是这种射程300公里的导弹进入了中东。
美国作为表率,签署了这份协议以后,当然也要限制别国发展。首先就限制自己人发展,否则不能服众。毕竟欧美的空军技术要比苏联强大一些。于是韩国就被美国禁止了。
中国由于不是缔约国,根本就不在乎这条约。于是我国完成了世界上唯一一单中程导弹出口合同:为沙特提供了东风中程弹道导弹。
但是后来中国又逐渐同意了这份协议(不签署但是执行)。为什么?因为台湾。作为不出口武器的条件(当然没有人承认),美国必须限制台湾研发超过300公里的武器。于是你就可以看见我国的武器射程290公里的火箭炮和弹道导弹一大堆。
为什么韩国发展导弹技术要美国批准?谁给美国的权力怎么理解?
这件事的来由是在于1979年两个韩国和美国所签订的《美韩导弹方针》。
现在我们看韩国貌似是一个高科技国家,但这个国家和他们的产品一样都是表面功夫,深入到骨子里其实并没有什么先进的技术。
在上世纪70年代,各个国家都在发展自己的宇航事业,同时顺带脚也开发用于军事用途的各种导弹。
但韩国这方面的家底儿很浅。于是就不得不借助于“宗主国”美国的力量。美国一方面想让韩国有自己的导弹系统,以减轻自己的压力,另一方面则担心韩国在当年是守不住自己的那点领土的,担心将自己的航天技术和导弹技术经由战争途径泄露。
所以在转让技术的时候就签订了一个《美韩导弹方针》(South Korea Ballistic Missile Range Guidelines)这个“方针”是俗称,按字面的意思叫做《南韩弹道导弹射程指南》。弹道导弹很重要的一个参数就是射程。从1979年开始,韩国利用美国技术研制(当然韩国也没其他技术)的弹道导弹射程不得超过180公里。这个方针到了2001年被韩国提出建议进行修改,射程提高到了300公里远。
到了2012年韩国又和美国BB了一番,要求将限制提高到1000公里。几经会谈扯皮,最终定到了800公里。
在《美韩导弹方针》的指导下,韩国生产了一系列的令人发指的导弹。
例如最符合方针要求的NHK-1短程弹道导弹,射程180公里,后期改进型250公里(这是2001年之后的事情了)。导弹全重5.4吨,但能携带半吨重的高能炸药。按照韩国的思路,不能做得足够长,我就做得足够粗。
例如其他国家的相似射程的导弹,也只有韩国这款导弹的一半多一点的重量,而且战斗部也就不到100公斤。
由于NHK-1导弹短粗憨态可掬,也就被不少玩具厂作为了玩具的原型。
说回《韩美导弹方针》,其实这就是一个国与国之间关键技术转让的附加协议。至于“谁给美国的权利”,只能说是当时签订协议的时候,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是典型的技术落后国家被卡脖子的例子。
现在韩国自己最先进的弹道导弹NHK-4,也是射程只有800公里。在弹道导弹这方面韩国的脖子被卡的还不是最难受的一家。
日本更惨,和美国谈了很久希望研究开发弹道导弹。但不被出口技术。而且在火箭技术上也被卡脖子了。美国输出到日本的火箭技术完全不允许用于军事目的。
所以有的时候在日本的军事图片中看到的这些东西——并不是弹道导弹、也不是火箭炮,而是各种防空导弹。一旦日本着手开发弹道导弹,那么针对于日本的制裁也就接踵而至了。所以他们连开发都不敢。
美国会不会被卡脖子呢?也会,咱们也卡着美国的脖子呢。
这是nasa在用的火箭振动台——中国货,明确告知美国不允许进行军事目的,而且更苛刻的是,在nasa的这台设备,只有中国工程师可以操作,美国要试验可以,但不允许动手操作,只有最终看实验报告的权利。
美国为啥也“忍气吞声”了呢?谁叫我们在这个领域上是世界上做的最出色的呢?我们的振动台是领先于其他国家超过一个时代产品。
为什么韩国发展导弹技术要美国批准?谁给美国的权力怎么理解?
这些都是历史遗留问题,当年我们跨过鸭绿江打过三八线,后来后撤,其实美国当然可以很快很轻松,不费一兵一弹就可以撤出。南韩的政府和美国就要签订一定的丧权辱国的条约,就跟当年我们的南京条约一样,有些东西你必须要获得宗主国的同意才可以。
为了保命,先答应这些条约还是很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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