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刘翔峰事件究竟应追何责?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的刘翔峰事件,目前根据各方的通报,他是严重违法的,要追究起来,他触犯的罪行比较多,具体下面给大家分析一下。

刘翔峰事件的严重程度

8月17日,网友反映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的刘翔峰存在问题,于是在网络上掀起了舆情。

8月18日,湘雅二医院通报,初步调查发现刘翔峰在就医过程中有不规范行为,决定免去刘翔峰湖南省创伤急救中心副主任的职务,停止其处方和手术的权限。

8月25日,长沙市监委发布通报称,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8月26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发布通报:经初步调查,发现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已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

8月28日,中纪委评刘翔峰事件:坚决维护医疗领域风清气正。

从此事件的过程来看,各级相关部门非常重视,并且其严重程度越来越高。

刘翔峰犯了哪些罪,如何追责

从网络上已经爆出来的信息来看,如果这些爆料均被证实,刘翔峰触犯的法律条款比较多,其惩罚结果将不紧急你是“终身禁业”这么简单,甚至还会有牢狱之灾,具体情况下面给大家分析。

1、医疗事故罪

有媒体调查的消息称,只要发现就诊者有异物倾向的,通常都会按肿瘤来给治疗,先做化疗;不论病情大小,先做手术再说……

这些行为细思极恐,也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严格来说就是医疗事故,不仅损害就诊者的身体健康,甚至还极有可能会造成就诊人员死亡,必须以医疗事故罪进行论处。

2、故意伤害罪

如果说发现有异物倾向的,按肿瘤的化疗来治,算是医疗事故,那么在手术中发现就诊者并没有问题,但为了掩盖事实,直接割下就诊者好的器官,这就属于谋财害命。

这也是典型的故意伤害,必须按故意伤害罪来论处。根据对就诊者造成的伤害程度,轻则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十年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了就诊者死亡的,那么最高就是死刑了。

3、伪造证据罪

这些年随着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很多人购买了大病、重疾,甚至妨碍保险,如果被投保人一旦患病,就可以获赔。

相信经过刘翔峰治疗的就诊者中,就有这样的人,因为他道德底线的丧失,直接给被投保人出具了患病的证明,从而造成保险公司的出险。这是典型的伪造证据的事实。

4、诈骗罪

不知道在这里用诈骗罪这个名词是否妥当,原因是刘翔峰为了营造手术的难度,甚至把其他患者的血液泼出来,制造大出血的现象;还有把其他患者的结石等手术症状,冒充自己为患者取出来的,其目的就是让患者家属多花钱。

如果真的按诈骗罪论处,那么再结合金额,相信数据一定会非常大。诈骗罪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

5、受贿罪

这个罪他一定有,而且数据绝对不会小。要知道他惯用的做法就是开药、上手术,并且还经常开一些高价药,甚至是患者自费的药。

这就避免不了那些医药厂家的回扣,这一点只要彻查,一定会查出来。

6、行贿罪

要知道刘翔峰不是第一次被举报,最近这几年经常有举报他的信息,但基本上都是不了了之,此次之所以没有捂住,源于网络的传播力量。

为什么多次被举报,最后都不了了之了呢?当然是他头上还要保护伞,相信这种保护伞也是用金钱构建起来的。

当然,刘翔峰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什么犯罪,目前还在调查当中,最后还是要让证据说话,如果证据能形成闭环,那么数罪并罚的情况下,他基本余生只能在高墙里面度过了。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刘翔峰事件究竟应追何责?

从相关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该事件应该从以下几方面追责:

一是对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和其卫生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和对患者多次举报投诉没有及时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进行追责。这是必须的和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杜绝防范今后这类医疗机构中"害群之马"的产生。

二是对调换患者器官组织和肿瘤手术等行为,有涉嫌器官移植买卖和故意伤害患者身体的犯罪行为。

三是对该医生过度给患者检查、过度手术、开蛋白粉等营养药过度用药欺骗恐吓患者多花钱等行为,涉嫌骗取医保和个人钱财的诈骗罪。

四是如果该医生在为患者用药、检查、手术中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回扣或者收受医药代理商礼金等行为,就涉嫌贪污受贿等犯罪。

五是刘翔峰的违法犯罪活动看似是个人行为,其实,与他所在的医疗团队和医疗单位脱不了干系的。出现这样的"医者败类"看似偶然,其实是个人品行与医疗机构追求经济效益——医疗工作者工资分配绩效挂钩的大环境分不开的。

面对刘翔峰医生的恶劣行为,人们不得不反思:医疗单位究竟是社会效益重要还是经济效益重要?一个医生的好坏是由他开出多少治疗单子为单位收入多少钱?还是以患者就诊满意、为患者治疗疾病解除痛苦来衡量?(头条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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