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六七十万人的县城,公务员编制大概有多少人?
公务员编制的人员大约有2500+人,并且公务员编制人员的数量,是根据辖区内人口数量来确定的。
具有公务员编制的人员约有2500+看到这个数据,可能有些人会觉得很多,有些人也会觉得很少。其实这个数据只是包括具有公务员编制的人员,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公务员的范畴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政府系统的工作人员;再具体一点就是泛指县、乡、镇、街道这部分中的人大、政协、政府、法院、检察院人员。
一般情况下,一个六七十万的县,除了县政府之外,还要至少拥有十个以上的乡镇及街道,如果将这2500+的人员分配到各个地方,其每个地方平均约在200人左右。
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约在5000+上面说到具有公务员编制的人员,除了这部分人员之外,还有事业编制的人员,这部分人员更多,包括如公安局、教育局、科技局等各大局的人员。这部分人员的数量相比公务员要更多,大约有5000+。
其中人数最多的两个系统是教育和医疗,其占比比例至少达到70%以上。
其他临时工、合同工以及劳务派遣1000+在一个行政区划内,除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以外,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员也在政府及各单位工作,但这部分人员并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编。
这部分人员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编外人员,也就是合同工,例如公安的辅警等岗位,他们的工作是配合那些人员的工作。
现在很多部门不再进行自己单独招聘,都是和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合作,根据自己的要求,将所需的人员情况给到劳务派遣公司,有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人员的招聘,并负责基础培训之后,派遣到相应的单位中。
这部分人员的数量相对来说也不少,各单位的编外人员加起来,也至少要有1000+。
为什么要有这么多的人员作为一个维护和运行的机构,如果没有这么多的人员,很难能保持正常的运行。
如果按一个县城拥有70万人计算,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临时人员,总共也就是一万人,按比例来计算,还不到1.5%。
一个六七十万人的县城,公务员编制大概有多少人?
作为基层的县,财政供养人口的大头是教师。六七十万人口应该属于大县了,财政开支人员应该是超过一万人的,其中剔除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应该在三千人左右。
一个六七十万人的县城,公务员编制大概有多少人?
按照我们现在来给大家举例说明。
我县户籍人口11.5万,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人口小县,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各种在县级政治层面的部门都有。
1、四套班子。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大约60人;
2、乡镇。八个乡镇,每个乡镇公务员编制22-30,就按25算,乡镇这一块200人;
3、政法系统,法检两院加起来130人,司法20人,公安交警210人,政法委12人,这一块372人;
4、县委各工作部门。组织、宣传、纪检委、县委办、统战部加上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编制170人;
5、政府各部门,二十个政府组成部门,平均每个单位公务员编制6-20人,编制大约200人,其他参公单位大约220人,共420人。
这些数字不包含条管单位的公务员编制,公务员和参公单位满打满算不到1300人,当然这是我们人口小县的数据,仅供参考。
一个六七十万人的县城,公务员编制大概有多少人?
按照全国14亿人口为基数,公务员约有800万人左右,公务员人数占总人口比例约 0.57%,事业编制约有5000万左右,事业编制人数占人口比例的3.57%。
所以按照这个比例来算,六七十万的县城公务员人数大概为3700人左右,事业编制约23000人左右。
一个六七十万人的县城,公务员编制大概有多少人?
一千左右,大头公安,200左右,检察院法院加一起150左右,县纪委三十左右,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等党口大多都不超过十个人,行政口的小局只有几个人,大局能有二十左右,各乡镇也就十来个人,加起来所以乡镇200左右
一个六七十万人的县城,公务员编制大概有多少人?
人口规模达到六七十万的县已经算得上大县,相应的机构规模一般也会大于普通的中小县,具体到公务员数量保底在1500人以上,如果算上参公人员、事业编以及工勤人员等吃财政饭的在编公职人员,人数至少在6000以上。
公务员是指使用行政编制的机关工作人员,参公事业编虽然执行公务员法,待遇和公务员无异,严格来说还是事业编,不属于公务员序列。因此按照2020年3月印发的《公务员范围规定》,计算县城公务员数量主要统计以下八类单位中在职在编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
一是县党委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县委、县纪委领导人员,县委工作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县纪委机关及其派驻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党委机关工作人员。
二是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机关内设机构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
三是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县政府领导、县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工作人员,乡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四是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县政协领导、政协机关内设机构工作人员。
五是县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即县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及派驻党政机关的监察机构工作人员。
六是县审判机关工作人员。即县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
七是县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即县检察院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
八是县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八类单位机关在职在编人员除工勤人员外都是公务员。其中,主体主要在县行政机关,以公安局为最。一个七八十万县城的公安局公安专项编制即公务员一般在400人左右,其余全部由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补充力量。除公安局外,一个中等规模以上县城的行政机构数量一般在37个左右,每个部门实有公务员编制平均不会超过10-15个,算下来总共在500人左右。
其他的,县委工作部门在10个左右,平均每个单位10余个公务员,总共有100多个公务员;县人大和政协公务员相对多一些,加起来最多七八十个;县法院和检察院100个左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50-60个;乡镇街道平均一个15个公务员,如果以15个乡镇、街道计算,总计200余个公务员。
这样全部算下来,一个六七十万的县城公务员保有量保守估计至少在:(400+500+100+80+100+60+200)≈1500人以上。加上享受公务员带血参公人员至少2000+。而事业编与公务员的数量比例是1:3,一个县城有1500个公务员,那么事业编保守也有4500人以上,加上公务员相当于有6000个以上的在编人员吃财政饭。以每个人平均每月4000元为标准的工资计算,意味着县里每月要拿出3000万元用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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