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夫妻百日恩,离婚了,可以当朋友来往吗?
“一日夫妻百日恩”是没有离婚时两口子的感情,离婚后就各奔东西了,谁还落落啥“百日恩”。以前的恩恩爱爱早就忘干净了,只记得失败的婚姻给自己带来的痛苦。
离婚不是冲动才做的决定,他们已经到了彼此不可原谅,不能忍受的地步才选择离婚的。他们已经水火不容,分开后再做朋友不是笑话吗?
离婚后的两个人就成了仇人,你见过两个仇人能做朋友的。即使和平离婚的两口子,也不可能成为朋友,他们都会有一种老死不相往来的想法,女的更会远离这个伤心处,一辈子不见最好。男的也会很快找到新欢,重新开启新的生活模式。
对于有的人来说,他们之前都深爱过,一方还放不下,想用做朋友来缓解离婚带来的痛,这个要求一般会答应,但不会像普通那样那样有说有笑,他们只是保持着一样时有时无的联系。这样的朋友不会长久,这种特殊的友谊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拉大距离,变的陌生。
所以,离婚的朋友不要再做朋友了,长痛不如短痛,忘掉那段不开心,不幸福的婚姻,最好的办法就是彼此不相见。
一日夫妻百日恩,离婚了,可以当朋友来往吗?
既然离婚了就不必当朋友了
什么是朋友?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答案。我理解朋友应该是志同道合,情投意合。同甘共苦,有难同担,有福同享。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尤其在困难之时,伸出援助之手,帮助走出困境,这是最大的支持。朋友之间心地坦荡,有话愿说。遇到难解的问题,朋友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朋友是最可信赖的。人的一生有三情,亲情,爰情,友情。离了哪一情,人是不完整的。
无论是在恋爱阶叚的男女恋人,还是结婚后的若干年的夫妻,都应该是朋友。以朋友相处,以朋友相待。
离婚了,离婚的原因很多,在这不去探讨。但在法律上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感情没达到确已破裂的程度是离不了婚的。离了婚的男女,如果不是冷血动物,还会念旧情,回想对方的好。但如果真的念及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千日夫妻,万日夫妻似海深。还能离婚吗?早忘了百日恩,千日恩,万日恩了。有的只看对方的不足,缺点,错误,把对方看的尽是毛病,一无是处,格格不入,才去离婚的。
离婚了不必当朋友了,当然也不要当仇人。当朋友相处,就会接触频繁,一来二去,就会密切接触,又把对方当夫妻。如果均没再婚,不算啥事。如果再婚了,就会引起另一方的不满,被另一方误解脚踏两只船,再次离婚。
离了婚的男女怎么相处?
不能老死不相往来。但往来要有限制。尽量减少面对面的接触,有事电话联系,电话也不能频繁。有事谈事,局限在末成年孩子的抚养费上,探视孩子上,孩子成年筹办婚礼上。其他事情尽可能不谈,或少谈。打电话时间要短,有事说事,无事不可闲聊,再也不要谈及过去的感情问题。不在一起旅游,不在一起进餐,不在一起跳舞娱乐活动,不在一起运动散步。更不能介入对方再婚家庭之中。
如果两人单身想恢复婚姻,那是另外一回事。
一日夫妻百日恩,离婚了,可以当朋友来往吗?
这婚一离,估计双方或多或少都会落下个"病",如果不是因为孩子,这根"弦"恐怕是彻底的断了。
能当朋友来往那可是件"美事"
但;恐怕千里难出其一?
就算你"大方"可人家也未必鸟你,你真把自己当了根"藕"??
一日夫妻百日恩,离婚了,可以当朋友来往吗?
离婚了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走到无可挽回的境地,说句实话,谈不上一日夫妻百日恩了。
除了婚内有共同生的孩子,必须要联系以外,因为双方都必须开启下一段新感情,不要给自己添麻烦,没有必要当朋来再次来往,否则就不用离婚了。
莫非是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被迫无奈离婚,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有复婚的希望,才有必要当朋友一样有所往来,不知大家怎么看,不当请指教。
一日夫妻百日恩,离婚了,可以当朋友来往吗?
不能当朋友,尽量不要来往,谁也不服谁,如果没有孩子最好永远不要来往,如果有孩子见孩子可以,但不要大人有交流,个人过好自己的生活最重要。
一日夫妻百日恩,离婚了,可以当朋友来往吗?
做朋友,也太可笑了,我恨不得他从这个世界消失,为了小三逼我引产二胎,冷静期就迫不及待去小三家上门,讨好小三一家,简直贱到家,我恨不得拉黑所有方式,女儿都不想给他见,他有什么资格,自己女儿自己父母都不陪不在乎,去陪小三的孩子和家人,他还有什么脸面来见女儿!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