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得到补偿?

其实这些法律上都白纸黑字写着呢!总体上说就是企业违法或违纪!

首先是违法

这个就多了,比如拖欠工资,这是很严重的违法了!

再比如说企业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

再比如,企业没有签定合同的。

再比如,企业无理扣工资的。

其次是违纪

违纪,一般是指为达到某种目的,用暴力来对付员工的行为。

但,这个需要取证,实际工作中,比较麻烦。

哪种情况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得到补偿?

你好,我从事劳动争议工作十余年,遇到过很多员工申请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案件。现在很多朋友都知道被迫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要如果实际去操作,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可能很多朋友都说不上来。

说到被迫离职,很多人肯定会告诉《劳动合同法》上哪几条,不过仅仅说这些,非常空洞,也没办法知道实际操作中的套路和要注意的问题。所以我们在这里就不再直接搬法律条款了,而是围绕劳动合同中的情形,来说说哪些情况属于被迫离职的情形,实际操作应该如何做?

一、最常见的就是调岗

岗位是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之一。

1、调岗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和流程,才是合法调岗:

(1)原则上工资不变;(2)提前进行张贴通知公示或告知员工;(3)调岗不能有侮辱性、惩罚性(比如动不动就让员工去扫厕所就具有惩罚性质);(4)公司调岗的证据理由必须充分。

2、这些情况属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1)岗位还在,不让员工到岗工作;(2)不让员工正常打卡上班;(3)带有惩罚性、侮辱性的调岗。

二、公司拖欠工资或者克扣工资。

部分人会把克扣工资与降薪弄混。克扣工资是你的工资是3000元,公司这个月无故扣500元,但下个月还是按3000元的工资算;而降薪,是工资由3000降低到2500元,并且以后都是这样。(by头条号打听生活)降薪需要在发生后一个月提出异议,否则视为默认。但无故克扣工资,公司一定违法。

三、变更工作地点。

一、合法搬迁,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本区(街道、乡镇)内搬迁,不影响上下班的;(2)市内搬迁,但能合理解决员工的吃、住、行的问题;(3)公司提前张贴公示告知了员工。

二、跨市、跨省,是必须要经过员工同意的,否则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些劳动合同上写的工作地点是XX市或者XX省,这种是无效的(by头条号打听生活),真到搬迁的时候,还得看实际情形来确定。

四、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这个不用多说就知道了,自己查询下自己的社保缴费记录就能知道公司是否有缴纳社保。

针对以上四点,要搜集哪些证据?

一、调岗:公司的调岗通知书、劳动合同、能证明岗位的其他证据。

二、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工资条、工资银行转账流水等,不要相信公司口头的说法,一定要有相应的事实。

三、变更工作地点:公司的搬迁通知,如果公司没发通知,在搬迁前也基本都能知道。

四、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合同、社保系统查询的清单。如果没缴纳,那么社保清单里就是空的。

如何申请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对应的有效证据要准备好,口头的不算,要形成书面的或产生事实的,且有公司痕迹的证据,不能是简单的打印表格。

二、向公司发通知函,《关于XXX因为XX公司XXXXXXXX而申请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函》,快递单上要写清楚内部文件的全部名称,在封口后拍照留证,等公司收到后,保留好快递的寄送记录。

三、带上劳动合同、对应的证据、快递的函的证据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然后正常走流程。

最关键的一点,申请被迫离职,要确保有充分的证据,否则劳动关系被解除里,还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得不偿失!一定要多查资料多咨询。

总而言之,在这一块不要太冲动,一定要沉稳,确保万无一失再去进行,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哪种情况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得到补偿?

依法行事,辞职在法律上叫解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还想获得经济补偿,看看《劳动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下载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这就是法律的规定,以上有多种情况,劳动者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在无工作期间还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领取失业金。

关健的问题是劳动者要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未缴社保、未发工资,这个证据好办,未发加班费,就要有加班的证据,如派工单、考勤记录、工作记录等等。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这就涉及安全作业证,特种作业与岗位匹配,以及现场情况。

现在工作要留痕,都有文字和照片,也可用作证据。

平时的工牌、签到、记录等等只要能证明你工作的都是证据,要有目的的收集保存。

当你掌握充分证据后,就可以依法向单位提出要求了,如果单位不愿意,则先向劳动部门举报,然后是仲裁直至法院起诉,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哪种情况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得到补偿?

单位随时都能辞退员工,劳动者虽然弱势群体,但在下列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且还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1、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对劳动者提供相应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劳务公司要求保洁员进行高空作业清洗高层玻璃,但却没有提供相应安全措施的。

2、单位没有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如果劳动者不想与单位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如果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综上,劳动者在上述六种情形下,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劳动者在上述情形下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哪些补偿呢?

1、在上述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工龄计算,一年一个月工资,两年两个月工资,以此类推。员工工资高于当地工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其他的,没有年限限制!

2、如果单位未及时足额,向劳动发放工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最后,我想说的是,当劳动者遇到困难时,要想着运用法律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的保护伞!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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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况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得到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几种情况,具体如下:

1.如果非因劳动者主观性的过错,而是由于用人单位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第三方的意外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认为必须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单位要给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3个条件:1.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后,单位要为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3.之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3.员工不能完成工作定额,单位炒人要给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能完成月定额任务量,那企业要给他换岗、培训,换岗后仍然不能完成规定工作量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调整工作岗位”是不需劳动者同意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企业制定劳动定额的有关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通过以上法定程序制定的涉及劳动定额标准的规章制度,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则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系由用人单位的过错原因,由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6.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上述规定说明,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单位不再续签,就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8.企业破产或倒闭,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9.企业重整裁员,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在这种情况下裁减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0.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如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与此相反,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实质的事由上,都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且,只要符合相关情形的规定,用人单位就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里的“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并不是同一个概念,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下,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除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哪种情况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得到补偿?

员工主动离职也有补偿金可以拿?可能很多劳动者都觉得不可思议,能保住饭碗就不错了还离职还要补偿?实际上如果公司有一些“不公正”的待遇,那么员工是可以提出离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不公正”的待遇】

在这里举几个常见的“不公正”的待遇的例子:

1.公司擅自变更劳动合同

像变更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报酬等情况都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

注意:这种情况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擅自变更即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强制”变更

(2)没有合法的理由(如果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合理的变更不属于“不公正”的待遇)

2.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

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并不属于公司的“福利待遇”。

注意: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也不能不为员工缴纳社保。

3.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

公司本身的员工手册、工作要求等规章制度需要建立在合法的前提下,并且需要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建立。

【法律规定】

具体的情形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注意事项:

1.经济补偿金数额

根据公司年限进行计算,员工每在该公司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月工资)

上面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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