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现金发放代替缴社保是否可取?
解决社保问题的方法何其多,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下策呢?这样做,对员工来说,是好事也是坏事;对企业来说,是违法!是机会主义,短期还行,长期而言,不可取。
企业这个做法呢,叫作自做聪明企业用现金发放代替社保,目的无非就是为了省钱,但是却不顾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为了省钱,企业会再和员工谈,比如当地公司和个人的社保费每个月一共1000元,就会和员工谈,每个月给你600元,甚至是500元,400元,反正是越少越好。
殊不知,社保没交,可能的后果是员工诉讼要求补缴,顺便诉讼要求赔偿金,因为企业违法了,再有就是政府对企业的行政处罚。一旦发生这些,后悔都来不及。
可为什么还是有企业挺而走险呢?无非就是机会主义,他们了解被员工诉讼,被政府行政处罚的机率不高,甚至认为即使被诉讼被行政处罚,金额也不及长年因为不交社保而节余的资金多!所以有恃无恐,心想只要给员工钱,员工满意就好。
可是员工真的会满意吗?企业要想壮大,尽早停止这样的行为。
对于员工来说,虽然看起来是多了笔收入,可实际没有社保让你损失了很多员工的心态也是有很多不同的,主要分2种:
一种呢,他们是短期在外打工,知道自已迟早要回老家的,他们对社保根本不重视,内心深处觉得巴不得不交呢,公司把社保费用钱发给自已,多好,钱多事少。欢喜着呢!
而对于大部分员工来说,无论在本地在外地,要买房吧,很多地方限购,要提供社保证明吧,这个时候怎么办?员工只会把所有的怨气都转给公司。
有些人会说,那还可以用收入证明,个税啊!是的,没错,可你想过没有,一个连社保都不愿意缴纳的公司,你指望公司在其他方面就正常?你想多了!
【写在最后】如果你的企业还在这样做,想办法停止吧,企业的路还长着,节约资金的方式很多,用现金发放代替缴社保不可取。

用现金发放代替缴社保是否可取?
提出这样的问题,想必你是企业老板。思之想之明确告诉你, 用现金发放代替缴社保,这样的做法不仅违法,非常不可取,而且到头来你可能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大家好,我是社保问题专家思之想之,给员工发放现金,而不是缴纳社保,这样的做法是违反社保法的。
根据社保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进行社保登记,缴纳社保,也就是说,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责任,这是强制性的规定,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就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可能你会说,我和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社保,领取现金的协议,这样也是违法违规的吗?
当然是。因为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他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所以,这样的协议自然是无效的,是无法抵抗法律的。
也就是说,哪怕员工和你签订了这样的协议,自愿领取现金,不交社保,那么他也是可以要求你进行补缴社保的,所以你这样其实是给自己挖了一个坑,因为这样你给员工发了现金,到头来他还可以要求你补缴社保,就会让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兵。
由于不交社保是违法违规行为,所以到时法院判断协议无效,让你给员工补缴社保时,你可谓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所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的,而且不缴纳社保或者是未如实申报社保缴纳基数,是会被纳入社保黑名单的,相关负责人就会面临联合失信惩,戒以后出行可能飞机,火车都无法乘坐了。
请不给员工交社保,而是发现金的老板们三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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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现金发放代替缴社保是否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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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如果放弃缴纳养老金,每个月往银行存1万块钱,30年以后能够养活自己吗?咱们先不谈30年以后能不能够养活自己,如果说你每个月往银行存1万块钱,那么基本上一年就是12万,相对来说是一个非常高的水平了。而且你还要从30年我认为确实是补缴社保也足以可以养活自己,那么我们可以试想一下。
你一年就可以存12万,在不算任何利息的前提下,那么10年就是120万,30年就是360万。有这样的一笔巨款,不论在任何条件下,任何场景下基本上都是能够实现自己退休的生活,这个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因为本身作为退休老人来说,他的这个生活开支相比于自己年轻的时候还是要大大减少,所以说保证自己的养老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当然如果说我们真有这么一笔钱的话,那么完全没有必要把它存在银行当中吃银行的利息,因为这个银行的利息实在是太低了,我们可以通过一些定投的手段来实现自己财产的增值保值,那么若干年以后你可能就不是360万了,可能是更多的一个财富了,所以这样一来的话,对自己今后的这个财产会有一定的很大的帮助性的作用,当然自己的财产可能将来也会更多一些,对于自己的养老生活也会能够起到一个很好的帮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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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现金发放代替缴社保是否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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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用现金发放来代替缴纳社保肯定是不可取的,我们国家最早,1992年的时候,就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那么也就是说,早在几十年前,就认为参保社保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情,因为毕竟,这个社保最终给我们带来的是退休以后,稳定的养老金的收入。
所以每个人想要在退休之后获得一份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就必须要参保这个社保,如果说你不参加社保,比如说以现金的方式发放给您,那么对于你来说可能你的这个实际工资收入会增加一部分,但是没有社保的话,到了,晚年退休生活就没有一份稳定的收入,可想而知这是一件多么不好的事情。
那么作为企业在职员工来讲,参保社保是每一名员工享受到的权利,当然也是企业单位应尽到的责任和义务。所以是不可能拿现金的方式来代替社保,假如说,以现金的方式发放给员工本人,那么实际上员工是把这个钱存不下来的,那么随之而来就是可能把这个钱花完了,花完以后怎么办呢?年老以后就没有一个养老金的收入了,所以说这种做法也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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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现金发放代替缴社保是否可取?
用现金发放代替缴社保是否可取?
无论对劳动者、还是企业,这种方法都是不可取。
对劳动者而言,没有社保,就意味在你工作期间发生任何有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方面的待遇都不能从社保途径获得,如果要争取相应的待遇,免不了就会和企业进行劳神费力的官司。在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能办理退休,也不能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当然你以个人身份去缴纳了社保除外)。明里你获得了现金补偿,但一般来说,企业不会按照你在单位缴纳社保的金额补贴给你,都会低于这个数,企业因此减少了支出,否则企业就是多此一举了,也许补贴给你的现金还不够你以个人身份去参加社保的费用,这样算来无论如何都是不划算的。
对企业来讲,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其一职工工作期间发生任何有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方面的待遇社保局是不会支付的,企业只能自掏腰包。其二,职工就算与企业签订有关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也还是不能免除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其三,职工可以以企业未办理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其四,职工如果要求企业补缴社保,企业也必须补缴的,不能补缴造成职工不能退休等等损失的,职工也可以要求企业赔偿。企业不为职工买社保补贴现金表面上好像是减少了支出,实际上可能给自己挖了个大坑,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掉进去了。
所以,还是老老实实按法律规定办事,企业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这样对劳动者、企业双方都较好。
用现金发放代替缴社保是否可取?
首先,《社会保险法》第38条规定,自用工成立之日30日内,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其次,如果用现金发放全部的社保,劳动者不举报倒没事,如果劳动者举报,就算发放了社会保险金额,但是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未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依然需要为劳动者补缴社保;
最后,如果员工在劳动期限内发生工伤或者医疗,由于单位原因未缴纳社保,责任由单位承担;
所以,综上所述,用现金代替缴纳社会保险,没有一点用处,反而增加企业成本,增大用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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