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双12×6的工作制度,典型的违反劳动法行为,为什么还“普遍”存在?
你说的情况对,但也不对!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现象呢,只要是由三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社会历史原因,二是企业原因,三是劳动者原因。
为什么说对,也不对呢对,是因为,纵观国内的很多企业,确实普遍存在着每天工作时长很长的情况;为什么会这样,后面会说到。
不对,是因为,虽然很多企业工作时间长,但普遍12个小时以上似乎有点夸张,但是每天有没有超过12个小时,这个要看企业性质,比较严重的可能是工矿企业。再者,工作时间长,并不代表企业的制度就是这么规定的。更多的企业虽然工作时间长,但是他们的制度却是8小时工作制,并没有违背劳动法精神。
造成工作时间长的原因,主要是社会发展阶段、企业以及劳动者的原因造成的1、历史阶段
中国目前所处的阶段,通俗地讲,就是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度发展的阶段,这个阶段,就是以生产型为主导的经济形态,依靠资源优势、技术优势、环境优势、人才优势和市场优势,通过创造尽可能多的产品资源进行最大化的交易量获得利益。
因为要以生产为主,必然,就需要大量的劳动去换取,而大量的劳动就需要大量的时间去换取,这个也是为什么中国目前很多企业无法实行双休的根本原因。
2、企业
我们的企业大部分是生产制造型企业,对资源,对技术对人的依赖非常大,而事实情况是,太多的企业还处于手工业的阶段,因此,对人的依赖更加大,由于技术相对不是很先进,需要通过手工来完成工作,产量是相对低的,为了获得更好的效益,只能增加技术的含量,或者增加人的工作时间来弥补,而技术含量的提升不是一朝而就的事情,所以,加强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就成为一个最容易最方便的办法。
企业在提升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方面,并不是直接地将企业的制度规定为996,而是制度是不违背劳动法的,通过考核让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获取想要的劳动报酬。
政府的作用是鼓励企业规范劳动纪律,对违法的企业,会进行有效的打击,但是,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与社会目前发展阶段是离不开的。
3、劳动者
大部分进程务工的劳动者本身的经济条件是有限的,他们需要通过工作去获取自己的生存资本。
只要能改善自己的生活,很多劳动者是发自内心的愿意多做工作的,因为工作多做了,收入就提升了。
做销售的员工,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去成交客户,大量的成交,会直接导致大量的售后服务,大量的生产时间和研发的投入。这是一个惯性的闭环。
【总结】因为社会、企业和劳动者三方的作用下,产生的不仅仅是996,但996代表了目前的一个现象。
996,双12×6的工作制度,典型的违反劳动法行为,为什么还“普遍”存在?
为什么?没人管呗
996,双12×6的工作制度,典型的违反劳动法行为,为什么还“普遍”存在?
第一:企业入门门槛低,造成各行业竞争压力过大,压榨员工缩小开支成为很多愚昧老板的无奈之举!
第二:劳动者是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不敢举报!劳动部门对于这些现象心知肚明,甚至某些执法人员成为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帮凶!
第三:应该也算这类问题原因的最重要一点,法律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力度不够,对于此事重视程度不够。劳动者丢了饭碗,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千辛万苦的即便举报成功,企业也是罚款了事,可以说是不疼不痒的就过去了,孰重孰轻,一目了然了。试想如果此类问题入刑呢?就如今天的环保一样,还有几人敢去这么做呢?
996,双12×6的工作制度,典型的违反劳动法行为,为什么还“普遍”存在?
996和双12×6存在的最根本原因是:企业现在普遍都让大家“自愿加班”。
1)被动的自愿加班我听过这么一个例子的,一个企业的老板天天都守着员工,看谁最早下班。然后员工看着老板不下班,自己也不敢下班,并且加班没有加班费,这样就形成了被动的自愿加班。
2)自愿加班有些公司的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但通过你自愿加班,你可以根据加班时长去抵消工作日,这样如果你觉得自己某天需要请假,那你就会提前加班了。也有的自愿加班,是想留下来学习知识,或者是还没有完成当天的任务。
3)通过金钱刺激加班就比如华为这些公司,他们的员工每月都加班160个小时或者以上,也就是平均每天得加班五个多小时,但是人家钱多呀,据说年薪500万以上的就有千人,年薪100万以上的已经超过1万人了。
4)趁快下班后给你布置任务。我有一个同学做项目经理,他们公司很经常快下班了就组织开会,然后又开了两三个小时。
5)根据加班时长凭绩效有些公司的绩效是根据加班时长进行排名的,然后如果你看到很多员工下班都不走,那你这样也不太敢走。
6)不加班面临着被辞退的危险公司接来了新单子,你若不加班,公司的业绩就完不成了,然后你会被分分钟炒鱿鱼。
当然,也会有人想:年轻的时候还不996,那什么时候才996呢?
一般来说这些有996的公司工资都是比较高的,当超过劳动时长后,就要给予一定的报酬,如果没有报酬的话,劝你可以离开这个公司了。
我有一师姐,每天工作13个小时,到晚上10点、11点才下班,他们没有加班费,只有车费补贴。即使有这个补贴,老板也是让几个人共乘一部车的。相对于这种公司只拿着几千块的工资,然后还不断的压榨你的话,其实你已经可以考虑寻找下一家公司了。
加班是无法避免的,一些有加班的公司,他在面试时都会问你能否接受加班,然后大多数人都违心的回答“我可以加班”。直到进去这个公司以后,你会发现他跟你想象中的不太一样,于是你开始无尽的吐槽。
所以对于一个公司到底加不加班,加班有没有薪资,你可以在网上找一下答案,或者问问在里面工作的熟人。
当然,不用加班的公司还是存在的,但也看行业,像互联网,加班已成常态了。
996,双12×6的工作制度,典型的违反劳动法行为,为什么还“普遍”存在?
谢谢邀请。
996等行为既然违反劳动法,为什么很多企业还普遍存在呢?
今天回答这个问题,我不想说什么应该遵守劳动法空话,只想从现实角度谈一谈。
现在企业生存压力确实非常大,无论是税费压力,还是同业竞争压力。但是,这些压力是经营者必须面对的,而经营者将压力转嫁到员工身上的办法,就是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
这样做显然是不合理的。但是,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模式,比如说在一些互联网公司,如果谁到下班时间准点第一个走,就会感受到来自上级的注目礼压力。
而有的互联网公司为了让员工自觉自愿的加班,往往会实行免费吃零食或只要加班到晚8时后,就可以报销饭费等等措施。
这些措施对在大城市打工的单身青年来说,无疑是有吸引力的,所以,有不少互联网公司中的员工是自愿加班的。这样的自愿行为是双方各有利可图的,所以,这样的行为,我认为还是可以鼓励的,员工付出多余的时间,企业也付出一些额外的成本,两厢情愿没什么不好的。
可是那些强制实行996的企业,显然就没有这么友善了,干脆就是赤裸裸的剥削了。这种行为确实是要抵制的!
因为偶尔的加班,对企业和对个人来讲,都是有益的。个人要学习成长、要上进,年轻时偶尔加加班是很正常的,我们年轻的时候,自己自觉自愿加班的时候也很多。
企业在任何时候都需要高效,但这高效并不是靠延长和压榨他人的工作时间来获得的。建议大家对这些强制996的企业要勇敢说不。
996,双12×6的工作制度,典型的违反劳动法行为,为什么还“普遍”存在?
因为劳动局没有实行996呀!他们照常拿工资,何必管这个闲事?是不是?劳动局的大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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